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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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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督制度的启动程序 作为宪法监督制度的具体落实,《立法法》以宪法为依据,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监督审查制度的启动程序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首先,监督审查的对象.根据《立法法》第90条的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宪法监督审查的对象.  相似文献   

2.
龙渊 《法制与社会》2013,(28):39-39,43
随着民主观念的逐步发展,听证制度逐渐成为了司法、立法和行政领域中行之有效的民主程序,而听证权也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2000年我国《立法法》规定了行政立法听证制度,作为舶来品,我国既没有“自然公正”的自然法根源,也缺少“正当法律程序”的传统和宪法支持。现行行政立法听证制度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对其研究很有理论及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把立法听证作为一项程序制度在《立法法》中予以明确,是我国为推进立法民主化、科学化,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共同意志、代表人民根本利益所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但《立法法》没有对立法听证制度作进一步规范,所以,有必要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4.
省级人大常委会参与合宪性审查,对推进我国合宪性审查工作体系化具有重要作用。自地方扩容立法以来,地方立法主体"数量多、能力低"的现状、地方立法的本土化趋向和宪法变迁共同增加了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违反宪性风险。而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因其固有体系缺陷,不足以促进合宪性审查的有效实现。在实定法层面,《宪法》《立法法》等相关法律为省级人大常委会参与合宪性审查提供了制度空间;在理论层面,对地方人大监督宪法制度的学说探讨有力支撑着省级人大常委会参与合宪性审查的展开。在比较法层面,美、日、德、法等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体系亦成为我国省级人大常委会参与合宪性审查的域外立法参考。省级人大常委会参与合宪性审查应以《立法法》第九十九条的审查要求权为核心,嵌入筛查机制进行合宪性预审,最终确立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原则、明晰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注重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衔接协作"三位一体"的机制构建。  相似文献   

5.
听证制度的立法依据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建水 《河北法学》2003,21(3):30-35
听证制度是一项保障利害关系人发表意见、了解国家机关做出相关决定依据的法律制度。自然 公正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和依法治国理论是西方国家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修正《宪法》第51 条,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一切国家机关未经合法程序不 得剥夺”,确立我国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同时修正《立法法》、三大诉讼法的有关内容并制订《行 政程序法》,完善我国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6.
在新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宪法修正案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立法监督,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保证宪法有效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是人大立法监督工作面临的新课题。笔者结合安徽省地方人大常委会多年立法监督制度建设和立法监督实践,就如何加强立法监督工作作些粗浅思考。立法监督涵义及其主要内容本文所称的“立法”是广义的立法,不仅包括立法法所包括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还包括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文主要探讨人大的立法监督。立法监督主体。我国现行的立法监督主体,既有国家行政机关,又有国家权力机关,但主…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宪法实施.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职权.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本级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规范性文件享有监督权,对不适当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应予撤销.《监督法》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参照立法法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程序,但各地的地方性法规对备案审查范围、备案审查机构、报备期限、备案审查原则、备案审查程序等规定不一致,造成了法制不统一的局面.明确审查原则和机构、统一审查标准和程序,是维护法制统一的内在逻辑,也是确立备案审查制度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8.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最早是由1979年《地方组织法》规定的,但是,该法以及1982年宪法中均未界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的立法权限划分,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第67条、第68条对此做了界定.但是,由于《立法法》(2000年)第67条所规定的“特别重大事项”在内涵上的模糊性以及其相较于《立法法》(2000年)第68条所规定事项的主体地位,《立法法》界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努力难以取得实际成效.学界对“特别重大事项”的内涵、性质以及界定其范围的必要性等问题的理解不甚相同,各地界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方式、界定“特别重大事项”的方式也迥然相异.对“特别重大事项”的来源、性质以及界分“特别重大事项”范围的主体需要明确,对界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限的方式及路径也需要作出厘定.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和宪法依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建水 《行政与法》2005,(1):106-109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一项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发表意见、了解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保护当事人民主权利的法律制度。探讨行政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和法理基础不仅是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立法要求,而且也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听证制度的现实需要。自然公正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和依法治国理论是西方国家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美国听证制度的依据源于宪法规定的正当法律程序。确立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听证制度就必须修正《宪法》第五十一条,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一切国家机关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一款,并制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相似文献   

10.
<正> 5月17日至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局在广东省惠州市联合召开了《立法法起草工作研讨会》,部分法律专家、中央有关部门以及一些地方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对“立法”的概念、制定立法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指导思想、法律框架、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监督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讨论情况综述如下: 一、关于“立法”的概念 有的同志提出,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其他机关没有立法权,其他国家机关制定、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是从属或者附属于全国人  相似文献   

11.
王爱民 《河北法学》2001,19(5):73-78
有效地立法监督是保证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论述宪法、组织法、立法法对立法监督制度的规定。主张完善我国中央对地方立法监督制度,应当实现从主动审查到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并存、以被动审查为主的转变,并在被动审查中采用审判程序或听证程序。  相似文献   

12.
<正>1.完善关于听证制度的立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初步建立。但是,由于它仅适用于行政处罚领域,对其他领域的行政行为来说,尚缺少听证程序的法律规定,因此,建立我国听证制度的当务之急是完善关于听证制度的立法,建立以《行政程序法》为核心、以各单行法律、法规为基础的行政听证法律制度。2.建立一支相对独立的、稳定的行政听证官队伍在行政听证中,听证主持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听证主持人的素质、地位及其权力直接影响着行政听证的效果,决定着行政听证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及其发挥作用的程度。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支专业的听证官队伍。尽管《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但是,对于“非本案的调查人员”的性质、地位及其职权,《行政处罚法》都没有做出规定。这种情形在实践中很难保证听证的客观、公正,甚  相似文献   

13.
我国在《立法法》中引入听证,是立法民主化的表现。它为公众提供了参与立法的平等机会。这无疑对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遗憾的是,由于《立法法》在规定听证时,太过简略,立法是否举行听证实际上完全可由立法机关单方面自由裁量定夺。值《立法法》颁布三年之际,本文试图通过分析《立法法》中听证规定的缺陷,希望引起人们对此问题的关注,以期立法听证可以得到更加全面、真实的实施。  相似文献   

14.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协议》第16条(4)明确规定:"每一成员应当保证其法律、规则和行政程序,与WTO协定所附各协议的义务相一致。"这是WTO规则体系对各成员国法律制度在内容上的原则性要求,为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展开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由政府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政府及其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废止和修改了大量不适应WTO规则及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根据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2年1月开始实施的《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所规定的立法程序,制定了大量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和发  相似文献   

15.
《立法法》是人民法院适用法律规范的基本准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立法法》看似只规范立法行为 ,而与司法机关关系不大 ,其实不然。首先 ,司法机关是立法活动的参与主体。在我国 ,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 ,司法机关不可能成为立法主体 ,但司法机关是立法活动的参与主体。根据《立法法》第 1 2条和第 2 4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拥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的权力 ;根据《立法法》第 90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抵触的 ,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16.
继我国《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听证程序后,《价格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也规定了听证制度。由于不同法律所规定的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同,程序及内容也有较大差异。本文根据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听证时的实际情况,简要分析了需要注意的方面,并就基层工商部门在行政处罚中所涉及的听证提出了观点。  相似文献   

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备案审查机构发现法规“同宪法相抵触”,可以进行处理。理论界于是认为备案审查制度包含了合宪性审查职责,但这种理解存在很多难题。在本质上,备案审查是一种立法监督制度,以合法性审查为主要职责,发挥间接的宪法监督功能。虽然在备案审查中直接依据宪法进行审查有法律空间,但该工作存在现实局限性,表现为直接同宪法相抵触的法规数量少、发现难,且审查机构没有能力从涉宪法的规范性文件中发现、处理真正的宪法争议,也不会质疑法规的依据是否合宪。备案审查实践中从未依据宪法进行过实质性审查。将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混淆在一起,不利于合宪性审查制度建设。我国正在建设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为中心的集中式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它排斥在备案审查中进行合宪性审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时应当建立备案审查的合宪性审查提请机制,让备案审查为合宪性审查提供案源和动力,实现两者的衔接协调和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的宪法监督体制是一种由《宪法》和《立法法》共同构成的宪法监督双重体制,这种宪法监督体制存在着极大的弊端。为了尽快的启动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我们应该将现行的宪法监督双重体制转变为宪法监督二元体制,由议会监督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和合宪审查权,负责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权力行为的违宪性问题,而由司法监督行使宪法诉讼权,负责公民宪法权利的救济。  相似文献   

19.
宏观调控决策权是一种区别于宏观调控活动中管理决策权、业务决策权的战略决策权。我国宪法规定的宏观调控决策权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包括国务院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宏观调控决策权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大事项决定权,其运行必须受到宪法、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假使违法行使宏观调控决策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非仅承担政治责任。  相似文献   

20.
《现代法学》2017,(6):13-19
《立法法》修改赋予更多地方立法权,改进了立法权的配置结构,推动了立法发展。宪法在立法权配置方面留下了诸多空间,宪法规定了地方政权机构的权力,宪法还为地方权力行使划定了边界。宪法规定了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基本原则,宪法具有鼓励地方开展立法实践的特征。宪法的这些精神、原则和规定引导和激励立法活动参与者通过修改《立法法》扩大地方立法权。宪法作为规则、程序和动力机制,是宪法控制立法过程的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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