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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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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留份制度是现代大部分国家限制遗嘱自由的主要措施,本文试通过对特留份制度与必留份制度的比较,说明我国建立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我国应建立特留份制度以便更好的实现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达到个人自由、个人利益与家庭成员的利益、社会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2.
遗产继承特留份制为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我国由于历史的和价值观的原因而未规定特留份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立特留份制已成社会迫切需要。本文以案说法论述建立特留份制的必要性、现实性和操作性,以图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的遗产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3.
特留份是为保护被继承人的较近的血亲和配偶的利益为一定范围的法定继承人特别保留的一定份额的遗产。特留份最早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以“不伦遗嘱之诉”为首开始形成了一套限制家父滥用遗嘱自由权的制度,即特留份制度。特留份制度是对遗嘱自由的限制。在其发展过程中日耳曼法对大陆法系,特别是法国法系国家特留份制度的形成起了决定性作用。现已被大多数国家采用。“特留份”与我国继承法中的“必要的遗产份额”相比较有其异同。我国应设立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多起影响深广的遗产继承纠纷案,如杭州百万遗产继承纠纷案、泸州遗赠纠纷案等,暴露出我国现有《继承法》中遗嘱继承方面存在的漏洞,引起学界对遗嘱自由限制的探讨与反思,开始对限制遗嘱自由之重要制度——特留份制度予以关注。因此,笔者将在本文中就我国继承法的缺陷以及特留份制度的建立提出一些拙见。一、特留份制度概说特留份制度是一项限制遗嘱自由的重要制度,它源于古代罗马法,发展于日尔曼法。现今,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继承法中都不同程度地规定了特留份制度。例如,《意大利民法典》明确指出:“特留份继承人是那些由法律规定为其…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应建立特留份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良国 《法学论坛》2000,15(2):58-61
特留份是限制遗嘱自由的制度之一,许多国家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其产生和存在的理由主要是基于道义、社会利益和家庭生活的需要.我国虽然有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制度,但它不同于特留份制度,从我国的现实需要来说,应建立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6.
赵莉 《政治与法律》2013,(3):137-147
日本民法规定了特留份制度,但2008年制定的旨在保护中小企业经营的法律中规定了有关特留份的民法特例,试图减缓特留份制度对中小企业的妨害。具有调整继承人之间和继承人与非继承人之间公平分配遗产功能的特留份制度,在日本实务中得到发展完善的同时,也出现很多问题。在我国继承法修改中应确立特留份制度,可以建立必继份和特留份并行的二元体制,由必继份保障继承人中需要抚养之人,由特留份保障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违反特留份和必继份的遗嘱当然无效。  相似文献   

7.
特留份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特留份制度是现代大部分国家所采用的限制遗嘱自由的主要措施,我国《继承法》虽然有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制度,但存在不足之处。从我国的现实需要来看,应建立特留份制度以完善我国的继承制度。  相似文献   

8.
特留份制度是指被继承人自由处分自己遗产时,不得以遗嘱形式取消由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依法应当为法定继承人保留一定数量的遗产份额的一项制度。我国《继承法》未规定特留份制度,但有必留份制度。现在正值《继承法》修订之时,有学者建议废除必留份制度,用特留份制度取而代之。本文拟从血缘文化的角度分析制定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肯定必留份制度的建立,并从社会保障水平的角度分析必留份制度存续的必要性,提出将二者共同归入法律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特留份制度与我国必留份制度本质相同,二者之间仅存在制度功能发挥程度和范围上的差异,故无需分别设计两种制度。我国必留份制度在立法上存在主体范围狭窄、必留份份额不确定及"双无人员"的认定缺乏统一标准等问题,导致该制度本源功能发挥不足,亦导致司法裁判"同案不同判"。因此,为适应社会对养老育幼的制度需求和统一司法裁判之实践需求,建议用特留份概念取代必留份概念,以重构我国统一的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10.
对遗嘱自由进行限制已成为现代社会的趋势,世界大部分国家已制定了特留份来实现这一目的.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必留份来保护法定继承人的利益,限制遗嘱人的自由。但必留份本身存在着局限,对权利人的保护不彻底。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的新矛盾要求我们建立特留份制度,结合必留份制度来克服这些社会弊端,稳定秩序。  相似文献   

11.
特留份制度是指被继承人依遗嘱自由处分自己遗产时,不得以遗嘱形式取消由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依法应当为法定继承人保留一定数量的遗产份额的一项制度。我国《继承法》未规定特留份制度,但也有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规定如《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称之为必留份。必留份制度的立法宗旨是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权益,是法律对被继承人处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性的限制。这种必留份制度与特留份制度两者都作为限制遗嘱自由的手段具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也存在一些差异。  相似文献   

12.
我国遗产特留份制度之立法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继承法》为了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和胎儿的利益,规定了必继份制度,但该制度存在适用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遗产份额的标准不明确等局限性。我国在立法上应当引入特留份制度,并根据我国国情加以改造,包括扩大现有必继份继承人的范围、明确必继份继承人的确定依据、继承份额的固定标准、特留份的算定、建立"特留份"权利的依法剥夺制度和扣减权制度等,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遗产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13.
特留份制度和必留份制度作为限制遗嘱自由的两种制度.本文对两者进行比较研究,阐述了两者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同时对我国应建立特留份制度的原因和制度构建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提出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4.
特留份制度是各国保护继承人权利,限制当事人遗嘱自由的一项重要制度。然而我国《继承法》缺乏这一制度的规定。文章通过对《继承法》的分析为视角,指出《继承法》立法中的欠缺,对构建特留份制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论述,同时,参照各国立法,提出对特留份制度具体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5.
我国继承法中的特留份,指遗嘱人在用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特留份制度是国家为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对遗嘱  相似文献   

16.
完善我国遗嘱中的特留份制度,体现了社会正义与社会利益的要求,并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相符。特留份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保护我国公民的继承权, 顺应了继承立法的国际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继承立法乃至民法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谈谈对我国遗嘱特留份制度的理解。  相似文献   

17.
周海燕 《法制与社会》2011,(25):255-256
遗嘱自由是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是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要求,也是实现家庭职能的要求。但对遗嘱自由的限制必不可少,特留份制度是为限制遗嘱自由而创设。但我国只有有必留份制度,没有特留份制度。本文中笔者主要通过阐述分析对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中的遗嘱自由限制制度提出了三点建议。  相似文献   

18.
从今年在杭州轰动一时的百万遗赠案,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继承法未规定特留份制度的弊端已经显现出来。根据这些弊端比较各国先进立法例,在我国有必要设立特留份制度,对遗嘱自由加以合理的限制。  相似文献   

19.
随着海峡两岸民众的频繁往来,大陆公民和台湾同胞在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案例也日渐增多,这给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为了保护两岸人民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有必要对两岸有关的法律制度加以研究.基于此,本文拟就海峡两岸继承法中的特留份制度作一些分析比较,并就完善大陆继承法中的特留份制度谈几点浅显意见,以求教于专家同仁.  相似文献   

20.
遗嘱自由制度是遗产继承的一种形式,它产生于商品经济的发达和对人权自由的尊重。但遗嘱继承并非完全的自由,“特留份’’制度是它的优良补充和完善。本文运用历史的方法和中西对比的方法,对遗嘱自由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应该对现行继承法的遗嘱自由制度进行修正,规定完善的“特留份”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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