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对于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是采用专门立法模式还是通过专利权进行保护,争议由来已久。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传统以及法律制度等因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保护模式。本文在植物新品种专门立法模式下,介绍UPOV公约"级联保护原则",结合各国在"繁殖材料""收获材料"存在的分歧、国际组织的解决方式以及尚存的质疑,强调专门立法模式下的品种权保护制度是通过繁殖材料保护育种者权利,而准确界定繁殖材料是执法关键。联系国外最新执法进展,提出加大育种者权利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转基因植物的专利保护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转基因植物在解决粮食、环境问题等方面起到重大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意义,一些发达国家认为有必要用专利法来保护转基因植物。本文介绍了欧洲、美国、日本和中国对转基因植物保护的现状,分析了转基因植物的可专利性和用专利保护的可行性。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对转基因植物的专利保护从技术上是可行的,但是为了保护中国的利益,暂时还不应对转基因植物提供专利保护。  相似文献   

3.
浅谈植物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宜之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方志辉  宁星耀 《知识产权》1996,6(5):39-39,20
保护植物品种知识产权,最根本的方式是专利保护,或UPOV式专门方式保护,或同时采用这两种方式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既充分保护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又能推动农业科技和农业生产发展的目的。但是,新的法律产生需要一段时间。在现有法律条件下如何保护植物品种知识产权?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笔者认为有如下权宜之。 一、改革目前种子管理行政、事业、企业不分的现象。打破现有种子公司体制,将其行政、经营职能彻底分  相似文献   

4.
TRIPS与非洲植物品种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适用,植物品种保护已迫在眉睫。它特别提及了对植物品种的法律保护形式。27.3(b)规定成员国要通过专利、有效的基因保护制度或任何综合的措施为植物品种提供保护。协议要求,成员国可以不授予植物新品种以专利,但必须以其他专门法给予保护,不允许在这项智力成果的保护留下空白。在非洲,除了少数国家,植物品种保护的引进还是新奇事物。非洲国家在植物品种保护制度的设计方面进展  相似文献   

5.
对于侵犯专利权的犯罪,我国刑法只规定了一个罪名,即假冒专利罪。我国刑法并未把以非专利冒充专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也未将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的专利侵权行为予以犯罪化,这两种行为难以得到刑法层面的惩罚。在立法上,刑法对于专利权的保护还是存在不足之处的。本文仅对假冒专利罪与冒充专利行为进行了辨析,并提出对相应刑法条文的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6.
专利权保护对于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大意义.对专利权实施刑法保护,有其法理依据和现实依据,也是国际通行做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专利法作出了多次修正,但相应的刑事立法依旧没有改变.近年来,涉及专利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加,在司法实践层面带来了诸多困难.为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加强专利权的刑法保护.为此,建议采取结合型立法模式,加强相关立法,将罪名设置清晰化,明确专利侵权犯罪,以财产惩罚为主要刑罚.  相似文献   

7.
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行为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韦振兴 《知识产权》1996,6(5):40-41,45
专利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科技进步,繁荣文化知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专利制度的核心是依法保护专利权、促进科技发展。可以说,专利权保护得好坏,直接关系到这项制度的兴衰。我国从立法之初就非常重视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法》第六十条就规定了“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两条专利权的法律保护途径。《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还赋予专  相似文献   

8.
东盟国家晚近植物品种立法价值取向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魏艳茹 《河北法学》2007,25(6):164-168
东盟六国晚近陆续颁布了以育种者利益最大化为价值取向的《植物品种保护法》.由于除新加坡外,其他东盟国家均是生物技术力量薄弱、未开发植物遗产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国,上述立法将使这些国家所保护的植物品种主要掌握在外国公司手中、本国农业研发受到窒息、本国植物遗传资源流失,而此类立法所带来的利益却极为有限,因此,东盟国家晚近植物品种立法的育种者利益最大化价值取向整体失当.  相似文献   

9.
俞静尧 《河北法学》2002,20(6):61-65
长期以来 ,我国法律中关于专利侵权处理的基本原则是民事处罚原则 ,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认识也局限在“是典型的民事权利纠纷”这一层次上 ,国内大多数学者较多强调民法理论对专利制度的统率、指导 ,略而不谈刑法理论对解决专利侵权问题的指导作用。通过对国内外专利权刑法保护、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的研究 ,围绕专利权刑法保护地位的确立 ,阐释了现存的困扰 ,并进一步论述了专利权刑法保护地位确立的社会价值与意义。力图揭示其带有规律性的东西 ,以便较为准确地把握专利权刑法保护的深度与力度 ,深刻地认识专利权刑法保护的重要地位 ,寻求专利权刑法保护地位确立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0.
基因的专利法律保护日渐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国际趋势。我国应当建立基因专利保护法律制度来保护基因资源。明确授予基因专利权利的范围;授予基因专利权既要遵循专利法的一般原则,而且在"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方面有专门的新要求,尤其要提高实用性的审查标准。建立一整套完善基因保护的法律体系,是我国基因法律保护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1.
张甜甜 《法学论坛》2006,21(4):114-117
政府管制对开展专利实施活动有着直接的重要影响。国外虽有政府管制程度的不同,但都选择了通过立法来进行专利实施的政府管制。我国应借鉴国外专利法律,通过修改、完善专利法律来充分地、科学地发挥专利实施过程中政府公权干预力,依法实施政府管制,为专利实施提供持续的动力和保障。  相似文献   

12.
国防专利的特殊性研究——兼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之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吕炳斌 《时代法学》2007,5(2):78-82
关于国防专利的特殊性主要围绕权利归属和保密性两个问题展开。在权利归属问题上,有观点认为国防专利的所有权主体只能是国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依据有关法条和法理基础,国防专利权归属是多元化的。在保密性问题上,确实存在着与一般专利的公开性之间的冲突,这也是采取国防专利这种特殊保护模式的根本原因所在。国防专利是专利制度的一个例外。整个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国防专利保护对其他特殊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陈爱萍 《政法学刊》2006,23(6):42-46
我国对专利权刑事保护的规定集中在1997年刑法典中。这种立法模式使专利权的刑法保护更加完备和系统。但随着专利权犯罪的多样化,集中型的立法模式导致专利权犯罪的规定得不到及时修改,立法的滞后削弱了专利权的保护。我国应当增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意识,尽快完善专利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加强刑事自诉制度和对行政权的监督,从而完善我国专利权的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14.
加强专利权保护是形势使然。专利权具有无形性、公开性和非竞争性,容易受到侵害。专利民事司法保护存在刚性不足、赔偿数额认定难等局限。专利行政执法对效率的追求造成程序监督弱化。刑法具有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和“二次保障性”特征,遏制专利侵权优势明显。以专利权系私权、专利权具有不确定性、专利案件审理存在技术性难题为由反对非法实施发明专利侵权入罪的主张并不成立。专利刑事立法应当从“权利救济”转向“法益救济”,重构有关专利犯罪客体,增设非法实施发明专利罪,把故意侵犯发明专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5.
药品专利审查和新药注册制度的链接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本 《河北法学》2007,25(12):76-78
在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内,目前我国十分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药品专利审查和注册管理制度的不匹配,不完善.提出要将药品专利审查和注册管理进行制度链接,必须同时在专利立法中进行防范有关注册时出现专利纠纷问题的制度设计和在药品注册立法中进行有关专利链接制度的设计.  相似文献   

16.
生物技术对专利制度的挑战与中国专利法修改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乔生 《法律科学》2005,23(2):66-72
蓬勃发展的现代生物技术已对传统专利制度形成了挑战。美国率先对基因、转基因技术授予专利 ,欧盟随之对生物技术发明出台法律保护指令 ,中国虽早有水稻等基因技术产品的发明与大面积种植 ,却在 2 0 0 1年修订的专利法中回避了生物技术发明的可专利性 ,使生物技术陷入努力开发但得不到充分法律保护的窘境。因此 ,阐明生物技术对专利制度的挑战 ,比较欧盟立法 ,探讨中国生物技术专利保护对生物技术发展的影响 ,及生物技术专利的国际合法性 ,对中国专利法修改提出意见 ,当前亟具意义  相似文献   

17.
刘强 《北方法学》2014,(2):59-69
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技术网络化趋势对专利侵权判定规则及其适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化技术实施过程中的分离式侵权行为和跨境侵权行为均难以根据现有规则被认定为专利保护范围,并由被告承担侵权责任。方法专利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也难以在网络化技术专利侵权诉讼中为权利人带来有效的救济。专利权人获得司法救济的法律障碍在制度设计时未能有效预见和应对,导致维权难度较传统技术领域显著增大。因此,必须克服专利侵权判定中的形式主义,以实质性侵权作为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价值取向,以期克服由于网络化技术发展而带来的利益平衡格局遭到破坏的状况,实现专利制度的价值和目标。  相似文献   

18.
刘强  胡峰 《行政与法》2007,(3):107-109
体育产业化要求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体育运动参与者的经济利益。体育动作的不断革新要求对引入专利保护进行研究。通过分析专利制度法律规定和体育动作的特性发现,体育动作具有受到专利保护的可能性。但是,通过专利保护体育动作仍然需要克服许多困难,只有体育产业和法律制度能够良好的协调和互动,才能通过体育动作的专利保护促进体育运动的进步和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基因专利是特殊的专利制度。申请时应注重程序的公开性,本着专利的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进行实质审查,其范围应包括基因成分专利和用途专利,在专利基因原材料的提供者和基因专利者的利益平衡中要注意原生权利和衍生权利的区别,注意保护基因提供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基因专利保护范围边界的确定是当前生物科技专利领域中争论的焦点之一。专利保护范围决定着专利垄断权的实际价值,基因专利保护范围直接影响着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主要梳理美国、德国、瑞士和日本在基因专利保护范围上的发展变迁趋势,同时初步探讨对我国基因专利保护范围界定方面给予的启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