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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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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送达是联系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桥梁,是当事人获取诉讼信息的渠道,送达牵动着整个诉讼程序。因此,民事送达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诉讼程序流畅运行意义重大。本文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情况下,分析送达难存在的缺陷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张国琴 《法制与社会》2011,(17):140-140
法律上设立送达制度目的在于确保诉讼正常、准时地进行,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及时审结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民事诉讼中任何一项制度或程序性设计,它不仅要保证公正,而且要讲求效益,即用最小的诉讼成本耗费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简化送达程序,节省审判资源和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送达制度。  相似文献   

3.
德、日、法、美四国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送达,就是将诉讼文书送出并交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送达行为的操作规程,包括送达的主体、程序、方式、法律后果等,构成民事诉讼送达制度,它是诉讼程序有序进行、实现诉讼程序预期目的、确保程序公正和效益的统一的保障,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叶立峰 《法制与社会》2011,(27):122-123
目前,我国审判执行实践中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突出。"送达难",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一大"颈瓶"问题,不仅打乱了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影响到案件的及时审结,而且妨碍了另一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及时行使和实体权利的维护。本文认为,现代的信息技术具有覆盖面广、传输快、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与优势,为人民法院增加送达途径、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途径。在民事诉讼中将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法定的送达方式,广泛利用网络送达、短信送达、电话送达、传真送达等手段,能对"送达难"问题的解决起到重大帮助。  相似文献   

5.
民事公告送达的实践困惑与价值实现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可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几种方式进行。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登报、张  相似文献   

6.
本文立足于我国目前法庭实践中的"送达难"现象,通过对德国民事送达制度理论的剖析,全面介绍德国的民事送达改革,梳理德国民事诉讼法上法院职权送达为主、当事人送达为辅的双轨制送达模式,分析其背后的诉讼理念,介绍其制度铺设的立法细节。德国送达改革重申法院职权送达的核心地位,通过确立补充送迭的各种渠道加大法院职权送达的可操作性,提高送达率,平衡提高诉讼效率与维护当事人程序权利之间两种程序价值之间的紧张。通过透视德国民事送达改革的成果与失误,以期为我国当下的送达制度改革提供"他山之石"。  相似文献   

7.
肖伟强 《天津检察》2009,(1):58-59,61
公告送达,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一种方式。公告送述的使用有着严格的法律限制条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的规定,对有效制约恶意逃避民事义务的当事人、对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权利尽快得到行使和确定,有着积极的意义。公告送达的法律后果是缺席审判,其结果直接涉及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直接产生实体上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8.
关苏晴 《法制与社会》2011,(21):127-128
民事诉讼中,送达是连接着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的工作,然而一直以来却不受人们的重视,尤其是关于邮寄送达的规定少之又少.为了保障和方便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弥补以往民事诉讼法邮寄送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7日出台的<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2005年1月...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中对送达程序的规定过于原则,侧重于职权主义,其目的主要在于保障诉讼进行,而非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利益。作为保障司法程序公正之一的送达程序在现代司法理念的的框架下,显示出其改革的必要性。程序本位是首先要确立的一种诉讼理念,只有这种理念在法律原则和具体规则中得到了首尾一致的体现,才能保障程序利益的实现。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送达制度的改革构想。  相似文献   

10.
罗兰 《法制与社会》2012,(25):127-129
网上送达作为一种新式的送达方式,能有效地解决国内外送达难的问题.它满足正当程序所需的基本要求,给与当事人适当的通知,赋予当事人程序参与的权利,如若运用不当,相反会违背正当程序,因此,本文在介绍网上送达这种新式送达方式的基础上就保障网上送达程序的正当性作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直接送达作为我国民事送达的主要内容,从知情权角度分析其是最能确保诉讼信息有效性的方式方法。但同时,虽然新民事诉讼法对民事送达制度有较大修改,但对直接送达制度仍存在较多不完善之处。本文借鉴国外国家的送达制度,进行理论上的检视,对送达制度进行正确的定位和完善。诉讼信息获得的越完善,越及时,在诉讼博弈的过程中原被告之间诉讼决策越科学,也更能保障程序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纪金洁 《法制与社会》2011,(35):137-138
“送达难”日益成为困扰我国各级法院的一个难题,如何完善原有的民事诉讼送达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民事诉讼送迭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理论和诉讼实践的角度详细分析了“送达难”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重构送迭制度,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13.
张麒 《法制与社会》2011,(29):134-134,145
送这是诉讼活动中极为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法律文书的最终生效。但是基层法院在实际送达中却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分析了送迭在实践中存在的种种不足并对其成固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就我国送达制度的完善提出笔者的一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杜新丽 《中国司法》2005,(10):99-101
域外送达(serviceabroad),是指一国司法机关依据有关国家的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将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送交给居住在国外的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①。域外送达在国际民商事诉讼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前提,是当事人确定自己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依据,是推动诉讼进程的必备条件。只有将司法文书合法、及时地送达给有关人员,才能有效地组织诉讼活动。此外,送达还可以起到防止平行诉讼产生的功效②。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因为案件的涉外性,往往在主权国家之间需要跨国界的域外送达文书,但各…  相似文献   

15.
在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过程中,送达是民事诉讼和民事仲裁的重要环节。电子送达则是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送达方式,其立足于国际司法协助制度之中,具有新的内容和特色。实践中,域外电子送达的方式包括电子邮件送达、网上公告送达和国际司法协助送达。域外电子送达顺应现代办公模式的新发展,有利于提高涉外诉讼效率和维护司法公正。当前域外电子送达面临着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配合、国外法律不允许的情形。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完善域外电子送达的相关立法、强化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完善双边司法协助机制。  相似文献   

16.
对物送达,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当执行法律文书无法直接对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送达时,可对物(即责任财产)来进行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在法治的帝国,程序是法律的心脏,而送达则是程序法与实体法链接的纽带.但长期以来,囿于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我国民事送达程序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民事送达成为法院完成诉讼和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17.
本文将逐个分析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适用范围和不足,并通过分析电子送达的立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我国民事电子送达的建议,以期在顺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的同时,保障民事诉讼效率价值的体现,并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8.
郭锐  罗鹏 《中国检察官》2011,(16):10-11
送达程序作为诉讼程序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不能忽视其对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确保实体判决合法、公正的意义,要对严重违反送达法律规定,并且影响实体判决的行为依法履行抗诉职能,对其他违法行为也应当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19.
当前我国民事送达的困境大致表现为送达难、送达累与送达乱.这种困境的形成,既与当事人恶意诉讼、逃避诉讼有关,也与法院所在地经济状况、辖区面积、法院送达资源配置等因素密切相关.不同送达模式所消耗的司法成本是不同的,解决送达困境的关键是降低送达的司法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考虑到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管和法官员额制改革的背景,未来送达模式改革应是将法官从送达事务中解脱,并逐渐建立以集中送达为原则,分别送达为例外的送达模式.同时,对于许多送达困境中的操作性问题,还可通过对法条更清晰更灵活的解释而达到缓解甚至解决.  相似文献   

20.
张魁 《法制与社会》2013,(22):79-80
我国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等送达方式,其中委托送达是各地法院间相互帮助的一种送达方式,既节省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相对方当事人的诉累。但是在审判实践中委托送达方式的实行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以致委托送达时往往达不到送达的效果,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浪费司法资源。本文主要围绕委托送达的效率问题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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