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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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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方三大法学流派方法论检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时至今日,虽然西方的法学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费耶阿本德的"反对方法"的理论也对法学研究要不要讲究"家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然而,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以及社会法学派仍然是西方三足鼎立的法学流派,而构成"流派"的前提,又在于不同的学派在方法论上的不同观念.自然法学派以自然法作为评判实在法的基本尺度,因而其研究方法常被人们称为"价值分析方法";分析法学派突出强调法学的科学性,以实证分析作为其研究的圭臬;社会法学派则以社会分析作为其研究目标,突出强调法律与社会实在关系的考察.总的说来,三大法学流派都从一个不同的侧面揭示了法学研究的路径,有利于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法律问题.为此,作者不惴浅陋,就三大法学流派的研究方法进行一个简单的探讨,以期引起人们对法学方法论研究的进一步重视.  相似文献   

2.
近代理性法学者强调合同效力之近代自然法上的合同责任概念,并以意思表示理论对合同制度进行技术性处理,突出合意作为合同效力之基础和理由的地位,为德国历史法学派构建法律行为之抽象概念体系做好了铺垫。康德的源自人格道德自治的义务和自由之形式伦理,取代了古典理性法学的社会实质伦理,由此,潘德克吞法学仅仅赋予权力以建立一种能更好保障个人自由的政治组织形式的功能,而不是为其提供价值论内容。他们有意构造抽象的法律行为概念体系,排除从伦理角度进行规则的具体设计。此后法律实证主义强调法律是国家或主权者的意志,认为意思表示的效力根源,乃是实在法规定的结果,而实在法本身不需要进行正当化说明,法律行为概念体系遂蜕变为司法的技术性工具。  相似文献   

3.
关于哈特法律思想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郑强 《中外法学》1997,(1):111-114
<正> 当代英国法理学家,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创始人哈特(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1907年生),以他精湛深刻的法律思想饮誉西方法理学界。本文试以比较的方法分析哈特的法律思想与古典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学、社会学法学以及前苏联维辛斯基法学的主要异同,并归纳哈特法律思想的几个特征,以就教于学界师友。 哈特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其法律思想是对古典实证主义法学的继承和发展。 古典实证主义法学的著名代表人物奥斯丁的法律思想,在哈特看来,由三个相互联系但又可以分开的基本内容所构成:第一,法律的定义;第二,划分法律和道德,区分实在法与理想法(正义法);第三,关于一般法理学研究的范围是分析实在法的共通概念的观点。哈特  相似文献   

4.
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在柏林法学会的演讲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学的价值何在 ,其科学性如何 ?此问题在现今我国的法学界并不是个问题 ,即使在德国法律界 ,也没有人像基尔希曼这样径直地对法律的科学性予以否定。基尔希曼指出法学作为科学的无价值性的理由是 :第一 ,他以亚里士多德的对象依时空不可变性为科学分划标准 ,而不是以其为科学分类之准则 ,否认法学的科学品质 ,因之将法学从科学中排除出去 ;第二 ,法学对社会生活及现实之无价值。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法律的变动性、价值选择性 ,僵化、抽象、武断的实在法使自然法、法学陷入窘境 ,法学忽视对自然法的考察 ,仅专注于实在法的谬误和缺陷 ,却无可靠手段使人们更易于理解法律、减轻法律发展所带来的痛苦与负担。此文冒学界之大不韪 ,虽有偏颇之处 ,却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拉伦茨曾以《论作为科学之法学的不可缺少性》一文予以回应。本刊谨投他山之石于我国法学界 ,以期有助于学界对法学的自我反思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5.
汹涌澎湃的新自然法思潮兴起于20世纪初,而其真正流行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其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纽伦堡审判。法西斯合法地上台,合法地统治,甚至其侵略行径也似乎与当时已存的法律制度并不相左。这一切都构成了纽伦堡审判时纳粹有力的辩护理由。对此,一切实证分析法学的观点在这一辩护理由面前都是软弱无力的,于是只能求助于自然法。  相似文献   

6.
法的规则有效性理论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一、法的实证有效性与法的规则有效性法的有效性是指法律由于某种原因而对其指向的对象具有的一种要求其服从或实际具有的约束力。这一主题是西方法律哲学的核心问题,其主要由以下两个基本问题构成:什么是有效的法;人为什么要服从有效的法。实证主义法学的基本主张就是并不存在一个诸如自然秩序所蕴涵的目的或自然权利所主张的价值,它们独立于作为人创造的实在法秩序之外,因此实在法的有效性,不能从所谓的外在价值秩序中获得,而只能从它自身所构成的秩序来观察与了解,只能是一种实证有效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证主义法学是在反对外部价值实在论。  相似文献   

7.
法律是一个带模糊性的边际性概念;法学发展历史上存在自然法学派和规范法学派两大学说;从东京审判看恶法非法,那么自然法学派理论是国际法的最低底限而使国际法得以普济;在国际法上法律原则的介入,是自然法学派理论对国际法理论体系渗透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8.
西方自然法学家认为,“自然法”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观念,它既包含着我们一般所讲的法律,又包含着规律、权利、正义和理性等涵义。正因为如此,“自然法”是比实在法更神圣、更高级的东西,它既是实在法的基础,又是衡量其合理与否的标准。自然法观念的价值正在于此。  相似文献   

9.
对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自然法学派与实证法学派之间一直存在着巨大的分歧。由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存在着多维性,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都由于过度强调其中的一个层面而陷入了理论困境。本文分别从二者的价值层面、规范层面和秩序层面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对二者的关系得出了较为全面的结论。  相似文献   

10.
新自然法学强调实在法应从属平等、正义、自由等价值准则,重视人的权利,同时还把自然法实体化,以探讨国家和法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标准问题为中心任务,以自然法的价值追求为目标,对二战后西方社会法律、政治制度的恢复和政治文明的重新建立以及19世纪70年代后,资本主义国家人类权利平等和社会和谐的实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古典自然法的人文主义解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是从人文主义角度分析、梳理古典自然法理论的一个尝试。文章详细阐述了古典自然法的概念、理念、背景以及所涵盖的一系列人文主义精神和基本理念 ,并由此得出结论认为 ,古典自然法是以人的理性为起点又以人的幸福为归宿的 ,是一切实在法的公理法。尽管它也有这样那样的缺陷 ,但作为人文精神的长明灯 ,它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古典中国法律解释的哲学智慧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谢晖 《法律科学》2004,22(6):17-26
"仁道精神"构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基础。"仁道精神"的核心在于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在此影响下,古典中国人的法律生活充满了温情的协调色彩,追求情、理、法的和谐统一。古典中国法律的使命主要是为了辅助地求取一种符合"仁道精神"的社会生活,而不是构筑西方社会追求的那种符合个性自由精神和"科学意识"的社会生活。在古代中国,法律也不是至高无上的"真理",人们并不通过法律达到某种"真知",法律主要执行着实现"仁道精神"的功能,法律经常被变通,甚至被替代。当情与法或善与真发生冲突时,法便要让位于情,真要让位于善。中国古代法律解释中的趋善抑真恰恰就是对实践之善的趋向和对法定之善(真)的抑制。正是这样一种法律解释的价值追求,才使得法律即使自身不能很好地实现德礼教化的功能,也能通过一定的法律解释而通达教化的境地。  相似文献   

13.
在德国古典自然法中,人被视为具备理智与意志的伦理人,他是伦理与法律上的主体。普芬道夫与沃尔夫从伦理人概念中推导出自然权利义务理论体系。德国民法学对该理论体系予以批判性地吸收,从而形成古典私权一般理论。权利开始成为民法学的核心范畴,以之为逻辑主线,民法素材被重新整合为一个与传统的法学阶梯式体系迥然有别的潘得克吞式体系。民法体系由此发生基因突变。历史经验表明,民法体系植根于民法学理传统。我国民法典应采用潘得克吞式体系,并对其作必要的改进。  相似文献   

14.
公民幸福是公民基于需要满足而产生的美好感受,它以富足、安全、自由、公平为构成要件。公民幸福既有赖于公民的劳动创造,也有赖于法治保障。法治导源于人类对幸福的追求和向往,它是保障公民幸福的良方。在中国,对幸福的追求使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公民幸福是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和完善的价值指南。  相似文献   

15.
齐延平 《法学论坛》2005,20(1):140-144
西塞罗因为对理性主义自然法的系统阐发而奠定了其在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上的地位。永恒的理性是自然法的本质 ,符合自然理性方为正义 ,自然法决定着人定法 ,构成了西塞罗法哲学体系的内在逻辑。秉持自然理性、关注现实实践、笃信法律与正义、倡导共和政制是西塞罗理性主义自然法的主要特点  相似文献   

16.
由于自然人固有的权利能力以其伦理属性为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则以其心智水平为基础,所以自然人的民事能力本身便蕴涵着成为商事主体、从事商业经营括动的能力.自然人的"商事能力"无需商业登记来确认或者拟制,将商业登记作为自然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当性的基础,其理由不能成立.自然人的商业自由源自于其固有的民事能力以及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并且贯穿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法人企业,构成了现代商法中商事主体制度与商业登记制度的基础.以"未经登记,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为指导思想的商业登记制度,必将在湮没商业自由的同时,导向由准则主义向核准主义的异化.  相似文献   

17.
柯岚 《法律科学》2008,26(5):23-29
古典时代的自然法学说与近代的自然权利学说存在本质上的差异,这是由于对“自然“一词的古今理解不同导致的。古典时代的自然法是关于人本性的法则,是与形而上学不可分离的,近代以来的自然权利说是一种革命性的政治理论,与形而上学和人的本性没有必然联系。二战后对极权主义的反思导致了古典自然法的复兴。  相似文献   

18.
布莱克斯通在其《英国法释义》中充分阐述了他的自然法学说,并在继承洛克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绝对财产权观念。且认为这种绝对财产权来源于"占有",进而提出劳动—占有理论。布莱克斯通的这种基于融入劳动的占有即产生个人绝对自然财产权的理论,对美国财产法自然权利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并直接培植了美国财产法理念中的个人绝对财产权观。  相似文献   

19.
“以人为本”法律价值探究及其法治理念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上重要的不是原创性,而是是否合乎民族性。普遍的法观念的确认,是对法的概念的综合性认知。法观念的形成,是认知个体传统法律文化的综合体现,包括法的概念、法的生成及法律发展史。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对构筑现代意义之中国法治具有理论上的借鉴意义。故此,“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一种,在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同时,归因于自然法观念与人类进化及社会公益观念的和解。  相似文献   

20.
王贵勤 《法学论坛》2007,22(3):131-138
康德的国际法哲学思想体现在他对人类和平共处美好境界的向往.他的这一思想来源于自然法学派.他对国际法的许多基本问题,如国际法的渊源、国家主权、人权、战争、国际法的功能、国际安全的保障等,都有深入思考和明确结论.康德国际法哲学思想是引导世界和平发展的经典理论,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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