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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 毫秒
1.
只有程序正义才能达到实体正义,只有司法廉洁才能真正走向法治。本文通过对一起合同案件进行评析,最后对法律监督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
论法律正义的成因和实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旺生 《法学评论》2004,22(1):36-41
法律正义的主要成因在于法需要有正义的进入 ,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 ,以导引法和法治在其基本路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 ,使社会主体从法律秩序中获得正当利益。而法一经以正义为基本价值目标 ,其本身转化为法律正义 ,法的规格和精神品格便也因之而升华。正义是检视或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无以阙失的标准。正义之中包含大量具有普遍真理意义的规范。在法中摒弃或作贱正义 ,便会使法沦为恶法或劣法。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的变革的经常性力量。正义也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力量。法律正义注重以富有理性的方式实现其价值 ,注重建立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社会资源配置制度 ,注重在权利义务分配机制、经济机会、社会生存和发展条件方面确立、维护并保障实行正义的制度。这是正义的主题 ,也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题。法治如若漠视以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为其精神中枢 ,就易于甚至必然会蜕变为精巧的、层次更高的专制暴政。实现法律正义价值 ,也需要注重形成和实施合乎理性的补偿制度和处罚制度。法律正义的实现 ,在中国与法治国家之建设有着无可阻碍的关联。这种关联首先渊源于法和正义的天然联系。现代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正义之治 ,就是以充分体现正义的良法美制所实行的治理。  相似文献   

3.
魏嘉 《法制与社会》2011,(34):287-288
司法公正对实现和谐社会的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构成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司法公正。公平和正义是每一个国家都应具备的法律要素。法律的实施则更加的需要这两个要素而存在。我们只有生活在一个法制健全,充满着正气与公平的社会环境中,才能感受到法律的作用,才能建立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社会秩序,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我国民事司法解释①进行文本分析和实证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司法解释在尽可能地体现法律的正义价值——将正义价值具体化于民事司法解释所设定的法律技术规定和规则之中。司法解释正义与否直接关涉整个法律体系对正义价值的体现。而正义的实现绝非易事,正像历史上无数学者对正义内涵的揭示一刻也没停止过纷争一样,我国民事司法解释实践的过程并非只是坦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当前民生问题的凸显,更需要加大对正义价值如何在民事司法解释中有效体现和提升问题的深入思考与研究。也只有理论上的精深,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完善措施,才能使正义这一人类社会最核心的法律价值得以更好实  相似文献   

5.
律师的崇高价值在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在现代法律框架结构里,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一道,构成了法治社会实现法律正义的“三驾马车”。尤其在刑事司法之中,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广度、深度、自由度与安全度均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相似文献   

6.
维护社会正义是舆论、媒体与司法实践的共同目标。从系统论看,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社会正义的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是三者互动的一种常见状态。在司法案件舆论引导中,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三者的良性互动。本文以极具代表性的昆山案为例展开案例研究,发现新闻媒体通过法学专家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司法机关自媒体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案件舆论引导效果。社会正义的维护并非仅靠法治实现,司法与舆论、媒体的互动能够更好地落实法治的正义精神。  相似文献   

7.
法治时代的法律位置——认真看待法律逻辑与正义修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现在社会的发展趋势,在不久的未来中国应该进入法治时代,在这个时代政治与法治并驾齐驱,在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重新塑造法律的权威。实现法治需要建立在逻辑基础上的法律方法论。然而,法治的实质合法性是以追求正义公平为前提的。为达到和谐社会思维决策中的正义修辞不可缺少,没有正义等法律价值的修饰,法治会失去终极目标而不具有合法性。要想使法治具有可接受性,逻辑推演的解释方法和修辞论证的方法不能缺位。认真对待法律逻辑与修辞可以支撑起一个被称为法治的时代。  相似文献   

8.
中国要实现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必须彻底扭转程序工具主义的理念,建立程序正义的理念。程序正义是法治国家的标志,是从人治到法治、从传统法文化到法治现代化、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种观念。只有确立程序正义的观念并以此作为审判方式和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才能最终实现法治国的理想。  相似文献   

9.
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官职业阶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米健 《比较法研究》2002,(2):120-123
一、法官的社会地位与职业目的 在任何一个法治社会中,一旦以立法体现的实体正义和立法设定的程序正义确立之后,完成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机结合,实现两者追求的共同目的,最终实现法律正义和法律秩序的重大社会职责就要通过司法来完成,进一步说,就要由法官来完成.事实上,法律正义的诠释者、实现者、维护者和宣扬者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法官,尽管我们不能因此忽视其他法律工作者在法律实现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论作为第三种规范的法律正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将法、正义、法律正义视为同一事物的意念 ,是一个需待澄清的误解性意念。法、正义、法律正义不仅有重合会通的一面 ,更有各自的界限。法是一种常见的制度规范 ,正义是一种高层次伦理规范 ,而法律正义则是融合了法和正义两种要素的第三种规范。法律正义也是一种正义 ,是正义中的基本正义、有形正义和正义中的强者。法律正义也是一种法律规范 ,是高层次法律规范 ,是区别于恶法劣法的良规良法 ,是理想和现实相结合的法律规范。明辨三者的界限 ,方能洞知法有良恶优劣的分别 ,完整地认知法的面貌 ,倾力于建设以良法美制为基础的现代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11.
冯琴 《法制与社会》2012,(27):64-65
法的价值在生活中集中体现为自由、公平、正义、秩序.社会的多元性、多层次性、多样性组成了复杂庞大的法律体系.利益主体相互冲突使法律价值冲突成为一种恒常的法律现象.正义与秩序发生冲突时,法律应当坚持秩序优先,而不是法的正义优先,只有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才能创造出良法,从而实现法的价值,保障社会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12.
秩序与正义作为法律基本价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紧密相连,融洽一致。正义是秩序的先导和准则。秩序与正义是法治与和谐的共同价值追求,也是构建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基石。寻求秩序与正义关系的最佳契合点,通过有效的手段调节社会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相对和谐的社会秩序,体现社会的正义,便是当代社会的急需。  相似文献   

13.
叶莹 《天津律师》2006,(2):46-48
法官与律师均为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法治社会中捍卫法律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一个法治完备的国家.他们之间应建立起一种彼此尊重、平等合作、相对独立、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14.
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晶,也是社会进步的历史选择。中国现实中的"程序正义"是我国在迈向法治社会进程中传统文化和制度缺陷的现实表现,也是我国法治现代化的一种必然产物。它需要经过现代与传统、现实与历史、本土法律文化与外来法律文化的冲突与磨合,还要结合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不断的融合与整合。本文认为实现程序正义是贯彻法治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5.
在倡导并尝试践行法治社会的今天,只有保障了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才有实现的可能,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更加完备。民事再审作为一种补救性的程序措施,更加需要正义的呵护,否则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必然会遭到最终损害。建立完善的民事再审程序,对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不揣浅陋,对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进行一些理论上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对我国法治的完善作点贡献。  相似文献   

16.
眭翘 《法制与社会》2013,(35):17-19
法治是指对公共权力的法律控制,也是指以法律规则对社会的规范化治理。潜规则的盛行,是法治的异化,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块绊脚石。导致司法潜规则的原因有很多,本文将从正义价值出发,简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与司法潜规则的相互影响,以及面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价值冲突与平衡,我们该如何对待司法潜规则。  相似文献   

17.
论正义和法律正义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正义分为个人正义和制度正义。制度正义的关键是法的正义。对社会契约、自然法、人权、各种价值的论证都是为了阐述正义的法。严格意义的法的正义仅指法的本体正义,其中包括:法的形式正义——围绕着建构社会秩序法律应当具有的普遍性、明确性、统一性、稳定性、先在性、可行性、公开性;法的实质正义——为了满足人们深层次的、最基本的需要法律所应当具有的保障安全、维护平等、促进自由、增进效率的性状和特征。  相似文献   

18.
正义作为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各国制定和执行法律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同时法治国家对正义的追求不应该只限于形式正义,而应该做到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融合。国际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出现要求国际私法对此作出回应,并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电影《真水无香》无疑为我们上演了一场情理与法理交汇的取舍之争。正所谓"法不容情",我们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强调法不容情是必须而且必要的。毕竟法治建设的目的就是建立一个以法律为信仰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有全社会普遍坚信法不容情才能为法治建设打下良好的法治社会基础。只有在完善的法律面前强调法不容情才是最好的法治社会之路。在这样的法律制度的指引下的法治建设,才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良好社会现状。只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协调一致才能表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和谐,亦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20.
在现代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人们常常需要以某种职业为依托.职业环境和工作职责需要从事某项职业者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素质,而法律职业者的基本素质是法治能否实现的关键.为此,就必须加强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建立一支公正清廉、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执法、司法队伍,这样,才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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