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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63 毫秒
1.
许中缘 《法学家》2024,(1):15-26+191
民法典法律规范并不是实定法秩序的全部。法律规范实施的法律效果、价值判断与非正式法律规范组成了应然法秩序的组成内容。法学方法论需要实现实定法秩序向应然法秩序的统一。功能主义释意模式是实定法秩序趋同应然法秩序的桥梁,是克服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局限的解释范式。功能主义释意把无所把握的目的解释融入到法律之中,使得目的解释客观化并具有可接受性。功能主义释意将非正式法律规范的政策与情理融入法律,实现法律规范的合社会性。功能主义释意作为法学方法论的一场革命,能够推动中国民法教义学的建立,进而推动中国民法学自主性知识体系的建立。  相似文献   

2.
许德风 《中外法学》2013,(5):937-973
法教义学存在于法律虚无与法典万能之间,是以法律文本为依据,依照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和体系要求解释、应用及发展法律的做法。其功能是:在争议事实有多个可供选择的法律规则时,为裁判者提供可言说、可交流、可检验的规则选择与法律论证机制。尊重体系与逻辑是法教义学的基本特征,而形式推理是法教义学的基本方法。价值共识是法教义学的推理前提,也始终贯彻在法教义学的应用之中。法教义学的应用,在立法、司法与法学研究中均有体现。其中,确立基本价值共识和基础性请求权规范是法教义学形成与固定的关键;而法官解释与补充法律,包括在法律适用中进行漏洞补充(法官造法),是法教义学尤其是民法教义学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法教义学在法学研究中也有所体现。法教义学基本理论的建构,有赖于理论法学的支持;法教义学具体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有赖于比较法的经验;而法教义学的应用实效,则取决于对本土实践的准确把握与及时反馈。  相似文献   

3.
在形式法治下,“体系之恶”与“规则之善”“体系之善”与“规则之恶”相矛盾的情形反复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外国民法理论与规则和中国民事司法实践的冲突所致。功能主义释意作为功能主义《民法典》适用的基本模式,是实现裁判结果妥当性以及在规范功能的基础上实现法律正义的重要方法,是对法教义学的延续与发展。《民法典》功能主义释意通过价值体系、秩序体系、规范差异以及功能概念完成了中国民法教义学的构建。功能主义释意模式对司法适用方式的改变,能够解决体系与规则之间的矛盾。功能主义释意是建构中国民法话语体系、理论体系与知识体系的必然途径。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学》2016,(1):184-193
作为一种源自西方的法学理论和方法,"法教义学"成了当下中国法学研究的热点话题,也导致了空前的争议。考察以往的成果后可以发现,经济法中的法教义学研究选择并采取了"抛开理论和体系、专注工具和方法"的学术策略。法教义学对于经济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要真正发挥法教义学促进经济法发展的实际功用,则需要立足于经济法的部门法哲学范式,着力从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两个层面去推进经济法知识的教义学化。法教义学之困境和中国经济法学的现实决定了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理想图景的建构不是在法教义学的基础上走向"单向度的规范法学"的立场,而应以探索"经济法是什么"为出发点,从而通往哲理化之路。  相似文献   

5.
《北方法学》2021,(1):15-24
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争论由来已久。这是中国法学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体现了中国法学研究的独立性与自觉性。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的争论具有多重维度,二者产生分歧的根源在于我国法治发展的阶段性。由于法解释资源的短缺,作为法学基本研究方法的法教义学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由此,社科法学填补了法教义学缺位的真空地带。未来在共享法治基本理念的基础上,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将会互融互通,待法解释资源供给进一步充实后,法教义学将会获得更大的理论空间。  相似文献   

6.
法教义学观念的源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磊 《法学评论》2019,(2):42-52
从历史上看,教义学观念首先起源于古希腊医学,随后古希腊哲学和古罗马的"规则法学"继受了相关观点并予以创新。法教义学经中世纪注释法学与人文主义法学奠定雏形,并由理性自然法学说提供方法论基础。源流时期的法教义学观念保持了大体一致:在基本观念上,法教义被认为是用以表述法律的一般性规则或命题,具有权威性;在方法论上,法教义学被认为是公理演绎方法(几何学方法)构造出的概念-命题体系。这使得作为知识形态之法教义学有别于研究型思维、决疑术和论题学。澄清这一源流可以为当下的法教义学研究提供更为扎实的"历史的向度"。  相似文献   

7.
社科法学的传统与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社科法学倡导运用社会科学的方法分析法律问题。这与以规范文本为中心的法解释学及其新兴衍生品——法教义学——有显著的区别。近年来,随着从德国留学回国或深受德国法传统影响的学者日益增多,法教义学的研究日渐兴盛。1虽然法教义学者特别是来自部门法的法教义学者,对社科法学采取相当克制或友善的态度,"教义学的主张无意排斥其他的法学研究进路",2但是在中国法学的知识竞争格局中,社科法学者多少感受到了来自法教义学的挑战。因为相较于注重逻辑、体系构建的法教义学,社科法  相似文献   

8.
欧洲联盟的法律与比较法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从比较法学的角度阐述了欧盟法律的几个重要问题:这一法律的渊源;欧洲法院通过其法律解释与判例法在创造法律方面的特殊作用;欧盟法律是什么样的法律,它在处理与成员国法律的关系方面主要有哪些原则;以法、德两国为代表的民法法系为什么以及怎样在欧盟法律中占有主导地位;以英国为代表的普通法法系在英国加入欧盟后对后者的法律发展有什么影响和矛盾;最后是对欧盟法律发展前景的探讨以及研究欧盟法律对中国法学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长久以来,“法教义学”这一颇具德国色彩的法学用语及其研究取向,在中国法学界并不为人所知。但是,随着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推进,法教义学问题越来越多地受到包括法理学和部门法学的整个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法教义学坚持对于法律事业的内在态度,是一种典型的“法学内的法学”。从国外大陆法系经验看,法教义学是法学的正宗。围绕法教义学在中国这一主题,基于学界在此领域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本文对法教义学在我国的形成、发展、相关学术争议及未来走向问题,做一个学术通览式的考察,由此展现出法教义学在我国的宏观发展脉络。研究表明,像在我国这样成文法传统的国家,如欲发展法学,构建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必须要认真对待法教义学。  相似文献   

10.
正近年来,中国法学研究日益呈现出两种研究进路之间的竞争。以一些理论法学者为代表的社科法学倡导者,强调"不断从各个学科汲取新的知识"去"发现法律制度或具体规则与社会生活诸多因素的相互影响和制约";1而以一些部门法学者尤其是民法、刑法学者为代表的法教义学倡导者,则强调以法律文本为依据,"遵循逻辑与体系的要求,以原则、规则、概念等要素制定、编纂与发展法律以及通过适当的解释规则运用和阐释法律"。2前者预测,若按照目前的法学发展趋势乐观估计,"大约30年后,法教义学研究——  相似文献   

11.
当下,比较法学依然是法学研究中的显学,且渐有从法条比较向案例比较发展的趋势(这一点从本刊"热点笔谈"栏目文章的变化可见端倪)。在可预见的将来,比较法学的重要性不会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而有稍减。但在红红火火的比较法研究热潮中,有一个现象却值得我们进行冷思考,那就是术  相似文献   

12.
《政法论坛》2020,(2):F0002-F0002
法典评注集法律教义学之大成,系法典国家法律体系、法律学术与法律实务日臻成熟的标志。本书以法律适用为中心,将学说、判例、规范变迁与比较法熔于一炉,是汉语法学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评注。本书萃集国内民法学领域杰出中青年学者,选取"合同法"部分条文,借鉴德意等国大型法典评注并加以创新,既全景反映相应条文的立法、学说与判例现状,更在此基础上作出审慎反思,为民法典的体系化评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田宏杰 《法学》2020,(2):22-33
在中国,刑法教义学是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争论的一个集中交锋点。透过争论不难发现,无论刑法教义学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对于刑法教义学的认识其实都存在一些误解或误区,实有澄清之必要。一方面,与批评者们常见的指责不同,刑法教义学并不是机械适用法律的"法条主义",也不是排斥后果考量的"法律自动售货机",相反,妥适处理疑难案件正是刑法教义学的优势之一;另一方面,刑法教义学的支持者在运用这种方法论的时候也存在一些误区与不足,集中体现在将法教义学内部的争论上升为不同方法论之间的争论,讨论问题并没有以中国的法律规定为基础,对中国的司法实践缺乏必要的现实关照,而尊重实定法才是刑法教义学的基石所在。  相似文献   

14.
薛军 《法学研究》2012,(1):50-52
作为"法学研究转型"系列研讨会之一,本刊编辑部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于2011年10月在广西联合举办了"中国民法实证方法学术研讨会",与会者主要为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从会议讨论情况看,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就实证方法之基本内涵尚未达成共识,对实证方法之基本认识与基本态度以及开展实证研究之经验各异,因而就传统法教义学与实证研究之关系亦有不同看法。虽然样本有限,但部分解释了民法实证研究不彰的原因。本刊撷取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以笔谈的形式刊发,供学界参考。  相似文献   

15.
作为"法学研究转型"系列研讨会之一,本刊编辑部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于2011年10月在广西联合举办了"中国民法实证方法学术研讨会",与会者主要为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从会议讨论情况看,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就实证方法之基本内涵尚未达成共识,对实证方法之基本认识与基本态度以及开展实证研究之经验各异,因而就传统法教义学与实证研究之关系亦有不同看法。虽然样本有限,但部分解释了民法实证研究不彰的原因。本刊撷取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以笔谈的形式刊发,供学界参考。  相似文献   

16.
裁判规范、解释论与实证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作为"法学研究转型"系列研讨会之一,本刊编辑部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罗马法系研究中心于2011年10月在广西联合举办了"中国民法实证方法学术研讨会",与会者主要为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及法律实务工作者。从会议讨论情况看,民法学界的中青年学者就实证方法之基本内涵尚未达成共识,对实证方法之基本认识与基本态度以及开展实证研究之经验各异,因而就传统法教义学与实证研究之关系亦有不同看法。虽然样本有限,但部分解释了民法实证研究不彰的原因。本刊撷取部分有代表性的观点,以笔谈的形式刊发,供学界参考。  相似文献   

17.
《北方法学》2018,(4):5-15
"戴逸之问"是20世纪80年代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戴逸教授提出的"法学是幼稚的"的观点,他指出了中国法学发展的方向性困惑,自此众多法学家将探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作为重要论题以求解此问。舒国滢教授通过对"戴逸之问"的思考,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作出了阶段性的判断:20世纪80年代,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中国法学基本上处于"幼稚"的状态;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国家治理形式的精细化,专业化的法律学术开始成长,但以围绕立法论为中心的法学知识生产呈现出依附解释体制的寄生状态,虽然有部分留学归国的学者开始用新的理论和方法重新解读中国的法律制度实践,然而整个学界对"何为法学"这个问题并未进行严肃认真的讨论。2000年—2010年,中国的法教义学进入沉淀时期。这是因为进入新世纪,几乎所有的中国法学者都试图为中国法学寻找发展的道路和方向。而法教义学的突然流行是中国法学到了知识更新或升级的阶段,是法学知识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需求,创建真正的"法律科学"是中国法学未来发展的必然归宿。舒国滢教授以罗马法学为基础的欧陆私法(民法)学作为样本,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学本质上是一门教义学,而法教义学本身是一门科学,或者被(法学者们)认为是一门科学,进而回答了"戴逸之问",即中国法学要想摆脱幼稚走向成熟,就必须使自身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相似文献   

18.
法教义学基本问题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武秀英  焦宝乾 《河北法学》2006,24(10):132-138
法教义学是个文化和地域色彩十分浓厚的用语.它在国内法学界的使用并不多见.从法教义学这一用语的语义和译名问题人手,进而考察法教义学知识在历史上的发展演变.在当今哲学社会思想背景下,人们对法教义学的理解已经发生了一些深刻的变化.法教义学因具有了开放性、实践性,并不断趋近于现实社会生活.法教义学在法学知识体系中居于比较独特的地位,需要协调好其与法理学、法哲学等法学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刘勰:《文心雕龙·知音》)比较是研究法学的重要方法,比较法学也已成了法苑的艳丽一角。然而,有关比较法学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拙以为迄今还是解决得不够科学的。本文拟就比较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问题试作探讨,敬祈方家教正。  相似文献   

20.
作为法学与社会学两个学科结合的产物,西方法社会学在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深受西方社会学理论流派与方法论思想的影响,功能主义思想就是对西方法社会学影响较深的一例,它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了西方法社会学的发展:第一,功能主义思想的引入改变了传统法学研究中注重分析法律结构内在的逻辑一致性的思维惯习,提供了从法律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来考察法律的"外部"视角;第二,功能主义思想提供了从法律与社会整体的联系来考察法律问题的系统的视角;第三,功能主义思想中对"功能"内涵更为全面的阐释丰富了法社会学中的法律功能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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