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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充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翻开了新的篇章。笔者于2008年8月受托主持起草并参研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起草项目《重庆市食品安全条例》,课题组历时1年,通过深入考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经过8次修改,终于完成该《条例》起草工作。该项目已于2009年9月通过立法评审并结题。根据在《条例》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方面,建议在坚持现有的多部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大机构之间的协调力度;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方面,建议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作出明确、清晰的细化规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作出了突出监管重点的制度设计,规定风险评估的情形及安全隐患的处理机制;此外应明确各监管部门对"五小"食品的监管职责,构建食品检验结果信息共享机制。  相似文献   

2.
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模式转换与法治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近年来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导致各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我国政府同样在努力探索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采取独立监管模式和社会性监管模式是近年来各国改革的趋势,我国应当加以借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权设定、变更应当法治化,为此需要健全我国的行政组织法。  相似文献   

3.
食品安全执法主体分为两类:一是单一主体执法,范围包括食品流通的整个环节,"从农场到餐厅";二是多主体联合执法,可以是按食品品种划分监管范围,可以按食品流通阶段分段监管。单一主体执法能够避免执法主体职能重复,将少执法"真空",避免多头执法等问题的出现。对于单一执法主体要设置权力监督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执法的保障功能和服务性功能。  相似文献   

4.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应当确立从"农田到餐桌"全时段、全过程、无缝隙监管,设立一个权威、独立、高效的协调机构,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并加强沟通协作;构建事前的风险评估预警、严格的全市场准入和认证认可制度;健全事中的食品召回机制;加强事后对监管人员的刑事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坚持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公众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5.
食品安全风险最佳监管工具之选择需要以科学的监管目标——纠正食品安全风险的市场失灵、实现风险水平的社会最佳程度——的设计作为逻辑起点。目前,我国之所以频频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通过市场来消解食品安全风险的机制处于失灵状态、食品安全风险制造者有效防御食品安全风险措施的信息系统赤字以及食品安全风险承受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信息系统赤字。在纠正上述两种信息系统赤字方面,温和自由式监管工具和温和家长制式监管工具更具优势。为实现食品安全风险最佳监管工具的法制化,应通过行政法制的创新,建立以核心制度为主体的信息监管工具法律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6.
王扬  刘晓莉 《河北法学》2015,33(2):42-48
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对转基因食品多重危害属性(实然性危害、可能性危害、精神性危害)的监管要求,而具有社会权力和风险社会理论依据的社会监管,对解决传统监管在权力垄断、手段有限、范围局囿、目标单一的问题上意义重大。然而,社会监管受科技和法律因素的制约难以有效实现。提高转基因食品的研发技术和认知水平、增强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和对社会权力的保障性能够较好地解决社会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7.
王璐宁 《法制与社会》2012,(17):190-191
食品安全关系公众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公众的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改变我国政府监管权力高度集中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探索食品企业、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等多元社会主体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机制,加强扩大监管参与程度保障措施的力度,才能从根源上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   

8.
随着以"三鹿奶粉事件"为典型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实行的分段式监管模式的问题突显,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成为我们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试着从明晰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含义入手,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以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为基点提出一定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9.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之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食品安全立法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仍然存在法律规范之间不够协调等问题,需要尽快完成《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现行法规。《食品安全法》确立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符合我国国情,是合理的选择,但各监管机构之间应当加强协调与配合。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与措施较为严密,但应当注重科学在监管工作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10.
农村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目前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着监管人员不足、检测能力不强、日常监管缺乏、多头监管效率不佳、监管腐败难以杜绝等问题.要破解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困境,就必须选择多元治理路径,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农村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模式的构建包括完善治理主体结构、明晰治理主体权责、建立契约治理为主的新型法律关系三个方面,而确保该多元治理模式顺利实施,还需有日常监督、利益驱动、考评奖惩、信息公开、争端解决五大机制与之配套.  相似文献   

11.
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之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以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所涉主体为基点,通过考察行政机关、利害关系人、专家和普通公众四类主体在食品安全风险规制中所承载的不同角色和功能,可以抽象出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两种模式。我国传统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属于自上而下模式,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强化了该模式。面对当前我国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自上而下的规制模式在风险议题形成、安全标准制定、风险评估、风险信息沟通和风险管理等方面面临全面挑战。相互合作的规制模式有当代政治法律理论和国外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经验的支持,有助于在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所需要的理性与感情、科学与民主之间寻求尽可能的平衡,符合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现实需要。在规范层面上,该模式的制度框架由核心制度、支持性制度和技术制度构成。  相似文献   

12.
系统论视角下的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系统论提出之后在中国法学研究中得到有效运用,其理论对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之完善有重要意义.从系统论的整体性分析,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整体性不强;从系统论的开放性分析,食品安全治理主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的开放性不足;从系统论的动态性分析,食品安全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不完善.为此,应扩大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提升食品安全法为基本法律,加快配套法规的立法进程,确立统一监管模式,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食品监管的能力建设,统一和提高食品安全标准,以增强食品安全治理的整体性;应培育食品行业协会,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布机制,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的开放性;应调整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以加强食品治理的动态性.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阶段的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加强了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品广告的监管,明确了食品安全的事故处置机制,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症结和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蒋慧 《法律科学》2011,(6):154-162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各地食品安全事故仍旧频繁发生。食品及食品安全相关基础概念界定不明、监管权限划分不清、安全标准不统一等要害问题在法律出台后仍然没有得到解决。通过对食品及相关概念的重新界定,在立法上区分食品、药品和毒物的概念和标准,着重比较分析了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之差异,重新界定和阐释了监管权限、行业自律、社会及公民监督等重大问题,借助制度经济学及规制博弈理论对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进行评析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改良意见。  相似文献   

15.
钟筱红 《法学论坛》2015,(3):148-153
随着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行,我国开始建立初具现代化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然而针对进口食品监管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水平仍显得比较滞后.主要是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立法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立法理念滞后、体系架构不合理、国际标准采用率低、监管权责不明,因此应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立法,确立我国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并建立进口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6.
与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相同,在食品召回制度中,监管模式是制度核心之一。本文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历时性研究和诸发达国家的共时性研究,反思我国当前的共管模式,站在否定共管论和扬弃折衷论、肯定统一论的立场,结合食品召回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技术性操作的特性,可得出我国食品召回制度当采单一部门监管的"统一论"模式的结论。  相似文献   

17.
《刑法》中界定食品的概念应当以《食品安全法》为法律依据,两者在范围上应当保持一致。食品添加剂从食品功能拓展的角度来看,应当属于食品原料。"食品安全"的内涵需要从"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以及"不造成任何形式的危害"三个方面加以认定,缺少其中任何一项的就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有毒有害的食品"的认定应当以"毒害性"作为具体的判断标准,对象是否属于"非食品原料"不能作为否定罪名成立的消极条件。  相似文献   

18.
《政法学刊》2015,(6):68-74
以《刑法修正案(八)》)有关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修订为切入点,评析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之不足,建议构建食品安全犯罪的双轨制立法模式、调整食品安全类犯罪的归位、合理设置罪名、均衡法定刑的配置、增设财产刑和资格刑,通过严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实现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由"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的刑事法治路径的转变。  相似文献   

19.
权责分明才能保障食品安全2月28日,《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通过,并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在过去,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争议不少,其中又以食品安全的"多头分段监管模式"最受质疑。似乎"多头"不去,食品的安全便难以保障。但问题在于,如果权责不分、追责不严,即便变"多头"为"一头",困扰食品质量监管的种种难题也难以迎刃而解。  相似文献   

20.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责难以到位,部门间监管界限还不够清晰,监管体制尚未理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检验检测体系尚未健全,抽检经费得不到落实。应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机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政府办公厅(室),明确各部门监管界限责任,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整合检验检测力量,完善技术支撑网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和食品风险分析评估防范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完善食品监管的长效机制,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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