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司法》2013,(1):4-4
现行宪法实施三十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值得充分肯定:一是现行宪法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列宁曾经科学地回答了“纸上的宪法”与“现实的宪法”之间的辩证关系,通过四次修改活动,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新出现的变化及时地写入宪法,包括“非公有制度经济人宪”、“市场经济入宪”、“依法治国入宪”和“人权入宪”。  相似文献   

2.
随着1993年市场经济的确立,1999年反革命罪的修改、统一战线的扩大和依法治国的确立,以及2004年人权的人宪,八二宪法的价值目标已然转变为通过制约公权力来保障人权。这决定了转型时期的法院改革应符合这一宪法价值。尽管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院无权对人大立法指手画脚,但是,它依然在改革实践中努力寻求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从而保障人权。进而,这些也影响到了法院自身的宪法地位。  相似文献   

3.
以创造者为标准,宪法监督及其相关概念可分为宪法概念与宪法学概念。宪法概念是指制宪者在宪法文本中使用的概念,本质上反映了制宪者对现实生活的判断;宪法学概念是宪法学家基于研究的需要而创造的概念,反映了宪法学家对现实生活的判断。两类概念的一致性程度标志着制宪者与宪法学家对基本问题判断的一致性程度。  相似文献   

4.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进步人士联合抵制五五宪草,在随后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了十二原则,并据此草拟了政协宪草。经过张君劢、孙科等人的努力,1946年最后通过的"宪法"基本上与政协宪草一致。与五五宪草相较,这部"宪法"从文本上讲是较佳的,可国民党政府非法地将其匆匆通过只是为了粉饰太平,这也预示了这部"宪法"的坎坷命运。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涉及宪法的案例和事件,文中把这些涉及宪法的案例和事件简称为“涉宪案件”。这些涉宪案件让我们关注到一个共同宪法问题——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保证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法律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本文试结合这些涉宪案件探讨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从而希望违宪审查制度在我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当下中国宪法司法化的路径与方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院适用法律必须解释法律,而解释法律又必须进行合宪解释,合宪解释是目前我国宪法在司法中适用的最好方式,是现行体制下我国宪法司法化的最佳路径。各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中审理每一起案件适用法律时都应当考虑到宪法,进行合宪解释。每一位法官都是合宪解释的主体,都享有法律解释权和宪法解释权,但这并不否定最高人民法院的最高司法解释权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和宪法的最终解释权。法院通过合宪解释方式间接适用宪法,不必将宪法作为裁判依据而引用,但应当在裁判说理部分引用宪法条款。法院在合宪解释过程中发现法律明显违宪时,应当中止诉讼,逐级上报,由最高人民法院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  相似文献   

7.
张振国 《现代法学》2003,25(1):145-150
张君劢起草的《国事会议宪法草案》和《政治协商会议宪法草案》有关中央政制都采用了新内阁制设计,两部宪草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后者还被国民党政府采用为1947年宪法的底本,本文就是对这两部宪草设计的中央政制的研究。  相似文献   

8.
一“国事活动”入宪:一个新的宪法学课题 “国事活动”这一说法在日常政治活动中较为常见,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来看,从来没有作为一个固定的组合概念出现在宪法文本中。尽管“国事活动”人宪得到了认可,但是宪法学界对这一概念的讨论似乎仅限于元首外交的需要这个层面。然而,若置于新中国元首职权的变迁过程之中,可以发现其具有自身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张群 《法治研究》2010,(10):59-65
在民国宪法史上,对住房问题有较多讨论并多次进行住房权入宪的立法尝试,但均未得到妥善解决。其中,训政约法明确规定了房租管制条款,但未能实施;“五五宪草”和制宪国大时期均有住房保障条款的提案,但未被采纳;有学者提出1947年宪法中含有“住者有其屋”的条款,但未成为通说。这既和民国时期对住房问题的偏颇认识有关,也因为住房权入宪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探讨、应该慎之又慎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在现代国家,宪法作为一国法律制度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因而合宪性始终成为法治关注的中心问题。合宪可分形式合宪和实质合宪两个层面,其中,形式合宪是合宪的最起码要求,应当特别地予以重视。本文结合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  相似文献   

11.
现行宪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依据、有机统一的宪法规范体系和宪法保障体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主义工业化”“四个现代化”入宪,到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入宪,再到形成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核心的宪法规范体系,现代化话语贯穿于我国宪法制定、修改与实施的历史进程。宪法序言中的历史叙事和对国家目标的表达,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语境。宪法正文中的基本国策规范、基本权利规范、国家机构规范等,为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规范基础。全面实施宪法,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效保障。为更好发挥宪法对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应认真对待宪法文本,体系性地运用宪法解释学方法,深挖宪法基础范畴与概念,建构具有历史意识、面向现代化实践的中国宪法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2.
各国宪法对海洋入宪问题采用了“海域”和“海权”各自分立、结合并存等迥异的立法方式。海域立完模式又进而分为概括宣告式、地名罗列式、条约依据式等六类,“海权立宪模式”则又分为分层式、授权式、专列海洋资源式三类。海洋入宪时机集中选择在海洋权益纠纷高峰期。中国与邻国海权纠纷凸起,维护海权急需宪法依据,海洋入宪的时机已经成熟。宜采用“海域”与“海权”并存的方式,并以授权式规范为主实现海洋入宪。  相似文献   

13.
李玲 《北方法学》2013,(6):110-116
《法国民法典》具有极为崇高的地位,为形成和维系大革命以来的法兰西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宪法法院通过合宪性审查不断使民法典受到宪法规范的约束、辐射和渗透,实现了路易·法沃赫教授所说的“宪法化”。30余年的宪法化进程使民法与宪法的关系进入了一种规范语境,民法典在规范上已经受到宪法的切实约束,同时,民法典作为“真正宪典”的社会作用也逐渐被人权宣言所取代。在探讨民法与宪法的关系时,“民法典是真正宪典”这一社会学命题不应错误地扩大到规范领域,更不能不顾时代变迁,忽视宪法化的时代背景。  相似文献   

14.
废除死刑的宪法学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死刑的废除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宪法学问题。世界各国死刑的废除,既与生命权是否入宪相关,也与是否设立了死刑的违宪审查制度密切相关。对于死刑是否违宪,目前世界上存在“违宪说”、“合宪说”和“折中说”等多种学说,它们分别代表不同的国家对死刑的态度,决定着死刑的存废。宪法中的生命权及其违宪审查制度的缺位是我国死刑制度屡遭诟病的重要原因。我国应当从宪法上的生命权入手,有步骤分阶段地将生命权入“宪”、入“法”,强化公民的生命权意识,并设立死刑的违宪审查制度,以实现限制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  相似文献   

15.
宪法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保障人权,人权保障也离不开宪法的支撑。人权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内容,以入宪为制度。人权保障条款的入宪要求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关注现在的人权保障制度,我国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处于国家绝对权力向公民个人权利逐步转变的阶段,这既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也要求我们从观念、制度和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16.
考察现行宪法可发现宪法审查的制度空间:“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宣示,排除了以法律违背或修改宪法在规范意义上的可能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双重主体架构,提供了审查主体适度摆脱“自己不能当自己法官”之质疑的组织基础;“监督宪法的实施”与“解释宪法”权限的排他性赋予、“不适当”与“同宪法……相抵触”等依据的交替使用,为审查主体规定了权限依据与审查要求。这些构筑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对法律进行宪法审查的宪定框架。  相似文献   

17.
阿计 《政府法制》2013,(5):16-19
1982年新宪法及四次修宪所创造的制度财富、所引领的巨大变革,已经镌刻在国家史册上。然而正如宪法的进步也决定了国家的进步,在宪法情结日益浓厚、宪政呼声持续高涨的时代语境下,我们有必要从修宪程序、修宪原则、宪法文本、宪法监督等多个维度,更加深入地审视30年修宪、行宪、守宪、护宪的得失,以寻找宪法发展的未来方向。  相似文献   

18.
宪政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宪政是指依据宪法的民主设计而形成的社会政治治理状态。是民治和宪治的结合和统一。宪政要素包括宪治要素和民治要素。宪治要素是指实现宪治的必要条件,包括宪法、违宪审查、宪法诉讼和法治。民治要素是指实现民治的必要条件,包括限权、分权和人权,这是宪政状态的内在规定性。一般说来,宪政体制包括政治权力配置机制、公民参政机制(即选举机制)和政党执政机制。  相似文献   

19.
当下,学界存在着一种将宪法诉讼等同于违宪审查或者违宪审查组成部分的倾向,有学者进而提出通过宪法诉讼实现违宪审查的思路。这是行不通的。宪法诉讼可以和违宪审查分离开来由法院和违宪审查机关分别承担,在涉及违宪审查的宪法诉讼案件中,法院最终需依据违宪审查机关的决定才能作出判决。建立复合型宪法诉讼制度是与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相协调、可行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20.
卢珊 《法制与社会》2012,(6):206-207
宪法是普通法的母法,在法律体系中居最高位.随着法治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宪政的建立和维护势在必行.违宪审查制度不仅对维护宪政秩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还是宪法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违宪审查案件的频繁出现敲响了世人的警钟,同时法律体制的完善迫在眉睫.本文主要是在对违宪审查内涵界定的基础上,对因违宪审查主体不同而形成的三种违宪审查主流模式进行简单的阐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