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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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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意义务是指行为人在社会交往中具有客观必要之谨慎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危险发生的义务。现代各国侵权法均认可了这样一个原则,即导致赔偿责任的不是"过错",而是对具体情况下必须施加的注意义务标准的偏离。注意义务将关注的焦点、从权益层面转移到行为层面,代表了侵权法未来的发展方向。本文旨在构建注意义务的法哲学基础理论,分析注意义务的功能体系,为注意义务提供新的理论视野。  相似文献   

2.
注意义务是医疗行为之核心,亦为判断医疗侵权责任之核心,各国关于过失的判断标准大抵都是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医疗行为之注意义务的依据不在少数,例如有关医疗侵权之法律法规、临床医疗准则、医疗惯例、因医疗契约所生之注意义务等等。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又分为诊疗义务和说明义务,而诊疗义务中的医生裁量权是为医疗侵权责任讨论之要点,说明义务中的各项内容均为现代医学与法学重视之焦点。  相似文献   

3.
药品的警示缺陷将会导致产品侵权责任。关于药品危险,警示义务的主体应为药品的生产商。药品生产商一般应向消费者尽充分的、及时的警示义务。对于处方药,药品生产商应向处方医师尽警示义务。药师的主要职责在于配方正确。药师应在配方上尽注意义务。对于药品的危险,药师不负有一般的警示义务,这主要是出于对医师判断和医患关系的尊重。如果出现了能引起一个合理的谨慎的药师警觉的额外因素,如禁忌症、处方上的明显错误、超剂量、有配伍禁忌或生产商向药剂师提供了向患者警示潜在负面作用的特别指示,药剂师应对上述因素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包括警示义务),否则将对其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王润贵 《知识产权》2007,17(5):71-74
根据我国宪法、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出版社在其出版活动中,对作品著作权主体的适格性、作品的非侵权性及作品的合法性负有相应的合理注意义务;当出版物侵权时,出版社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或者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5.
李宝 《法制与社会》2012,(19):20-21
随着现代社会工业和科技的发展,工业事故、公害事故等高度危险事故大量出现,在侵权责任领域均由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过错的过错责任归咎原则已经存在很大弊端,各国基于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相继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也在总则中具体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民法的一项重要归责原则,对于划定民事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价值在经济学上、社会学上和法学上的合理性加以分析,以求更好的发挥其实践作用.  相似文献   

6.
侵权法的历史散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权法起源于早期人类社会的血亲复仇,遵循对等复仇的原则。当公共权力产生之后,侵权法与犯罪法分离,侵权法成为私法的一部分。现代侵权法起源于资产阶级革命,遵循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成为传统侵权法的核心和灵魂。20世纪之后,侵权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受到两个方面的冲击:严格责任原则和经济分析法学的成本效率原则。中国侵权法始于近代对大陆法系传统的继受,我们有了自己的侵权法的制度,但是尚无侵权法的理念。  相似文献   

7.
李珂丽 《山东审判》2007,23(6):72-75
由于我国侵权行为法的立法尚不够完备,在侵权案件的审判实践中,法官常常面临判决于法无据、受害人得不到有效救济的情形.吸收借鉴其他国家的侵权行为法理论的精华与有益的司法实践经验,比如引入在英美过失侵权法中占有极其重要和特殊地位的"注意义务"原则,弥补立法的不足,更好地处理侵权案件,十分必要.基于此,本文拟对注意义务原则的含义、性质及其构成要件进行阐述,并由此进一步分析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如何界定注意义务的界限,以求最大程度地维护受害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司法实践中,过失侵权引起的在校大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占较多数,而在过失侵权行为中,注意义务的存在、注意义务的违反以及注意能力的有无是判断高校过失侵权责任的核心,以注意义务为视角探讨高校过失侵权责任有利于分清责任,公平、公正地妥善解决问题,对受伤害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和高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9.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民事责任的确定坚持过错原则。但对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民法通则》另有规定。不过,特殊侵权损宫赔偿纠纷往往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司法实践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坚持无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原则。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适用无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三种不同原则。特殊侵权责任案件,无过错责任是主要的,推定过错责任是少数,公平责任原则是个别的,但他们同时并存,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责任之规范基础,其设置于该法第6条第1款过错责任一般条款之后是过错责任从一般到具体的规范逻辑范式。侵权法的功能主要为救济与预防,故宜将第37条"造成他人损害"修改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从而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责任方式的司法适用提供通道。为充分救济损害,宜认可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的双重属性。根据补充责任制度的内在逻辑,第37条第2款的适用范围应限缩为"第三人的主观故意+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主观过失",进而在立法上明确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的法权结构。对《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检讨,可以作为完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三次审议稿)》第973条的基础。  相似文献   

11.
美国侵权法中的严格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侵权法中的严格责任源自英国,现已成为大陆法学者时常使用的概念,并已融入欧洲国家侵权法归责原则体系中。近年来,严格责任适用的范围有日趋扩大的倾向。严格责任是基于对安全的绝对义务的违反,虽然当事人已尽到最谨慎的注意,但仍要对其行为引起的损害承担责任。封严格责任的抗辩非常有限,合理注意不在其中。严格责任最经常适用于异常危险活动或产品责任案件中。中国侵权法应注意合理汲取美国侵权法中的严格责任的精华,为我所用。  相似文献   

12.
现代过错侵权理论认为,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真正根据是过错即某种民事义务的违反行为。侵权民事义务逐渐成为侵权责任制度的核心。目前,我国学者虽然极其看重侵权民事义务的地位,但对民事义务理论尚未作详细研究,使得其概念比较模糊、体系比较混乱。本文着重分析了侵权民事义务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定义务、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在对三者的概念、本质等逐一分析的基础上再加以相互比较,区分了三种义务的不同作用及功能,并对我国侵权民事义务在侵权责任法中的构造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3.
王美程  霍杰 《法制与社会》2011,(34):267-267
注意义务是过失侵权的重要概念。目前,我国对注意义务的研究还处在初始阶段,因此本文试对在我国侵权法中确立注意义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提出一些看法,简要分析了在我国侵权法中确立注意义务的必然趋势,并在最后对注意义务在我国侵权法中之构建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4.
责任事故犯罪是过失犯罪,而过失犯的核心是违反注意义务。责任事故犯罪具有行为本身即隐含一定风险性、注意义务的根据主要源于明文规定、注意义务认定上的技术性等特点。责任事故犯罪中的“注意义务”的基本内容是结果预见义务与结果避免义务,其具体内容包括谨慎操作义务、管理义务和监督义务。注意义务的根据除主要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明文规定外,习惯、常理等的不成文规定也能成为注意义务的根据,我国责任事故犯罪有关“注意义务”的立法规定可以表述成“违反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以避免解释上的歧义。允许的危险原理和信赖原则理论是减轻或免除责任事故认定中的“注意义务”的理由。  相似文献   

15.
周友军 《法律科学》2014,(4):127-132
在侵权法上,生产者负有产品跟踪观察义务,包括狭义的产品跟踪观察义务和警示、召回等反应义务,它属于安全保障义务的次类型。在我国,该义务的主体应当限于最终产品的生产者、零配件的生产者、拟制的生产者和准生产者。该义务的确定应采个案判断、综合判断等原则。生产者还应当对特定类型的、他人的附属产品负有此种义务。违反产品跟踪观察义务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在产品存在发展缺陷时其具有较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张爱艳 《政法论丛》2008,16(2):26-31
注意义务阻却事由主要包括被允许的危险和信赖原则,它是传统过失犯理论适应发展变化的现实生活需要的必然结果,具有缩小过失责任的功能。从国外的情况看,被允许的危险和信赖原则经由判例逐步占据稳固地位,现被广泛适用。在我国,注意义务阻却事由的地位还没有得到形式上的肯定。但事实上,它在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正发挥着作用。被允许的危险和信赖原则应当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有所体现。  相似文献   

17.
英美法过失侵权中的"注意义务"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茂勇  高建学 《河北法学》2003,21(2):133-135
侵权法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英美侵权法经过几百年的发展 ,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完善的法律制度。过失侵权在英美侵权法中占有极其重要和特殊的地位 ,过失侵权中的“注意义务”原则又是构成过失侵权的基石。所以 ,明确其含义、性质及其构成要件对于我们研究英美过失侵权法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同时 ,对于我国侵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8.
《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了作为抗辩事由的不可抗力。其法规范适用在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应有所区分。不可抗力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具有普遍适用效力,但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其适用取决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免责效果上,不可抗力原则上只能免除与其原因力相适应的责任。在环境污染责任中,要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理处理《侵权责任法》第29条与分则"环境污染责任"一章、《环境保护法》及其特别法之间的适用关系。同时,要注意环境污染责任与高度危险责任竞合时抗辩事由的选择。  相似文献   

19.
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我国侵权法有哪些归责原则一直歧见纷纭。作者认为,我国侵权法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等三项归责原则。作者着重论述了为我国民法理论所疏于深论的过错归责的理论根据,以此揭示出过错责任原则的功能和价值;主张“无过错责任原则”这种通行用语有悖逻辑,应以“危险责任原则”取而代之,并对其归责根据予以阐明;深入论证了公平责任原则成为独立的归责原则的理由,界定了该原则的适用范围,并指出其弊端及补救办法。  相似文献   

20.
侵权责任方式与归责事由、归责原则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违反民事义务的性质决定了民事责任方式与归责原则。归责事由与归责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多种侵权责任方式,其归责事由与归责原则应当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赔偿损失一般适用过错责任,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者无过错责任。恢复原状是赔偿损失的特殊方法,其适用的归责原则与赔偿损失适用的归责原则没有区别。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与返还财产适用无过错责任(不问侵权人有无过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适用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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