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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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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据库     
《中国司法》2013,(9):34-34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依法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法制化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显著成绩。目前,全国共有81.7万个人民调解组织和428万名人民调解员,每年调解各种矛盾纠纷达八九百万件,调解成功率  相似文献   

2.
构建“大调解”格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构建调解工作大格局。这是自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展,上海市逐步深入推进的一项政府工程和民意工程。  相似文献   

3.
赵卫星 《中国司法》2012,(7):98-100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纷繁复杂,涉及的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越来越强,有效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需要创新社会管理,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主导,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的联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  相似文献   

4.
李冰 《人民调解》2006,(5):15-17
为了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维护社会稳定,许多地方提出并实施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以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无论对国家还是对当事人都是最佳选择,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应该注意坚持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固有属性,应该立足于发展、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度,应该加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制度的衔接与配合,如果把“大调解”格局建成三位一体,相互融合,统一受理,分流办案的工作实体,就会偏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根本要求。  相似文献   

5.
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赋予了人民调解工作新的历史使命。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罗干同志指出,要更加注重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高度重视各种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相似文献   

6.
分析新时期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特点,结合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提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必须主动融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的理念,必须始终坚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业性调解的特色等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7.
杨会君 《法制与社会》2014,(22):292-294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特点,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复杂性和群体性使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单一的调解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分析对比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与不足,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互补性。并针对我国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功能优势及其存在的弊端,通过建立:"诉前引导"对接机制、"诉中委托、参与调解"对接机制、诉后联动对接机制、联合调解机制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制度优化及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其功能优势,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2011年8月,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与榆次区司法局率先开通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直通车,实现了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无缝对接。由女子法庭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调解室合作,通过五种对接模式进行互动交叉调解,将人民调解的灵活性和法庭调解的合法性、人民调解的亲和力、法庭调解的权威性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9.
“要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稳定、保障群众权益、构建社会和谐方面‘四两拨千斤’的作用.”5月24日,凤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明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总结讲话时说. 今年以来,凤翔县人大常委会主动聚焦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督促政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扎实推进平安凤翔建设,使小调解调出了大和谐.  相似文献   

10.
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制度衔接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卢雷 《法制与经济》2010,(9):74-75,77
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是我国现阶段行之有效的两种调解制度,实现这两种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本文从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基本概念出发,分析两种制度在实际运行中衔接的难点问题,并提出了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11.
《人民调解》2007,(4):18-19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和朝阳区人民法院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格局,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从源头上减少、消除各种矛盾和问题,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相似文献   

12.
《人民调解》2011,(8):15-16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日益突出。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司法行政机关开始着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司法部与卫生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在相关行业和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意见,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并愈来愈凸显出其优势和作用。近期,司法部又发出了《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配合各地开展好工作,本期"人民调解"栏目选登江苏省《建设专业调解机制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吉林省《突出"三个强化"构筑医患纠纷调解新机制》和山西省《引入人民调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零上访"》三篇关于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经验文章,供大家交流借鉴。  相似文献   

13.
<正>近年来,湖南省宁乡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健全调解网络,完善调解机制,提升调解保障,推动全市基本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相互协调的全域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宁乡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1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平安宁乡、幸福宁乡”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新桥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过探索和实践,构建了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形成了一个“以镇为中心,村、组为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联合调解”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全镇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6多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6%,使人民调解成为该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真正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这一重要指示立足和谐建设、着眼以人为本,符合新的历史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发展规律,顺应当今多元化、多渠道利用调解方式处理社会矛盾的世界潮流,与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传统美德息息相通,为我们合理地处理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为保证、社会调解为…  相似文献   

16.
短讯六则     
北京人民调解协会举办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调解员培训班1月21日至22日,北京人民调解协会举办2015年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调解员培训班。"培育和孵化特色调解室"、"互联网矛盾纠纷调解"、"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三个项目承办单位的调解员近1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聘请了资深参与式培训导师、北京  相似文献   

17.
人民调解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老百姓之间的一些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以调解方式解决,可以使当事人双方不伤和气,化干戈为玉帛,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有多种方法,但笔者认为,善于找准最佳切入点,是基层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工作的关键一环。  相似文献   

18.
刘芳 《人民调解》2011,(4):28-30
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如何迅速找准化解矛盾纠纷的切入点、有效解决纠纷,是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问题。在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大多数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人民调解  相似文献   

19.
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好方法。现有相对独立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难以适应新时期解决社会矛盾需要,应当在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内部大调解,充分发挥各种调解作用的基础上,构建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的,积极主动的,三大调解相互联动的大范围、多层次、综合性的大调解新格局。  相似文献   

20.
为更有效地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总结、完善和推广各地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浙江省高院成立了专门课题组,对全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程序衔接机制的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开展多元化调解的基本情况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程序衔接机制建设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如何推动和完善这项工作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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