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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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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必要共同诉讼的理论误区与制度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章武生  段厚省 《法律科学》2007,25(1):111-120
我国现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实质上是按大陆法系的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理论设置的,它要求诉讼标的同一、共同诉讼人必须一同起诉或应诉,当事人方为适格.这种单一的必要共同诉讼形式,不仅影响到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和增加诉讼的成本,而且造成了我国必要共同诉讼的立法与司法、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为了满足司法实践对必要共同诉讼形式多样化的要求,尽可能使纠纷得到一次性解决,我国民事诉讼法应当在原有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的基础上,增设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和因牵连关系而形成的必要共同诉讼两种形式.  相似文献   

2.
董鲁杰  苏倪 《法制与社会》2012,(11):116-117
传统诉讼制度中的当事人适格理论在处理环境侵权案件时存在很多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必要扩张环境诉讼中当事人的适格。在环境诉讼中通过扩张解释直接利害关系人原则,构建团体诉讼制度、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完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来保护人们的环境权益。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理论中 ,必要共同诉讼历来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 ,在司法实践中亦属难点。然而我国关于必要共同诉讼的立法和理论研究上均比较滞后 ,使得司法实践中在合理适用必要共同诉讼这一诉讼模式上出现很多问题 ,这要求我们对于必要共同诉讼制度重新予以审视和分类 ,以便更好的实现必要共同诉讼的立法价值。  相似文献   

4.
本文论述的当事人,仅指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当事人不适格.是指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就特定的诉讼标的无实行诉讼的权能,在实体法上不具有处分权,在程序法上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因而在法律上不应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当事人不适恪是审判实务中经常要遇到的一个问题,而且在处理方式上显得比较混乱。  相似文献   

5.
赵信会 《河北法学》2004,22(5):21-23
我国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未作进一步的分类 ,同时立法和理论都认为必要共同诉讼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共同诉讼人之间是共有关系 ;其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是连带关系。民事实体法赋予连带关系的当事人一并起诉或分别起诉的选择权 ,赋予了对方当事人对其一并起诉或单独起诉的选择权。这样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就与必要共同诉讼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认为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 ,把必要的共同诉讼划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相似文献   

6.
赵万一  赵信会 《现代法学》2007,29(3):139-147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权基础是共益权,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适格必须结合股东代表诉讼判决的对世效力一并予以考虑。在当事人适格方面,决定原告资格的惟一条件是股东的公正性和代表性;被告的适格问题必须与公司的诉讼地位一并考虑,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处于共同诉讼的参加人。由于股东代表诉讼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且代表公司行使诉权的管理人员可能与公司有利益上的冲突,因此,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应当适当地限制当事人主义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对股东派生诉讼的争议起源于福斯诉哈尔波特案件,该案所形成的适格的原告规则和多数决规则,成为讨论公司在这一诉讼中的根源.英美法把公司视为必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双重地位;日本法则将公司以诉讼参加人对待,可作为共同诉讼人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地位未作安排,实践中倾向于把公司列为第三人.为了符合派生诉讼的本质和现行诉讼法的基本要求,股东应以公司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为原告,股东则取代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  相似文献   

8.
我国普通共同诉讼的实体要件过于单一,限于诉讼标的同一种类;程序要件较为僵硬,要求当事人与法院双重同意。这就使普通共同诉讼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成立,适用范围比较狭窄,既难以发挥合并审理的诉讼效率功能,也无法承接必要共同诉讼的程序边界。普通共同诉讼的理论重构应当注重权限分配与范围界定。前者须合理协调当事人的程序异议权与法院的程序裁决权,限制合并管辖的适用情形,区分合并管辖与合并审理的不同定位。后者须明确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进阶性顺位关系,必要共同诉讼应以合一确定的必要性而非诉讼标的共同为判断标准,普通共同诉讼须以诉讼标的同种且基础事实同种、基础事实同一或基础事实存在牵连关系三者作为合并审理的客观标准。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示范诉讼源于司法实践需要,缺少直接的立法依据和正当性基础,从而被质疑会减损当事人权利、影响裁判公正、程序构建缺少理论指引而呈现碎片化。证成行政示范诉讼的正当性,需应用共同诉讼理论和分析方法。根据行政共同诉讼分类的三分法,固有必要共同诉讼具有诉讼的合一确定性,该性质与示范诉讼的程序设计相冲突,故不适用示范诉讼;类似必要共同诉讼适用职权型示范诉讼,以裁判的合一确定性为正当性基础,该性质确保了示范案件裁判确认的法律、事实问题可适用于平行案件,故法院可依职权启动程序、选定示范案件、依照示范案件裁判审理平行案件;普通共同诉讼适用契约型示范诉讼,其理论基础是当事人为实现诉讼经济而自主处分诉权、自愿承担诉讼风险,故程序启动、示范案件选择均需当事人同意。  相似文献   

10.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于高效率地实现民事权利救济和民事诉讼目的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对正当当事人的概念、正当当事人与诉讼实施权的关系、当事人适格的基础以及扩大进行分析和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以诉的利益的标准来构建我国的正当当事人制度。  相似文献   

11.
樊惠平  刘苗荣 《河北法学》2007,25(2):153-157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已公布的<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在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创设了一些新制度,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类型的变化,直接引起了此类案件诉讼程序的变化.我国现行的相关民事诉讼制度已不适应新型案件相关实体法律关系的规定,使得新型案件在正当当事人、共同诉讼(合并审理)的判定上缺乏诉讼技术上的支撑.对那些可能对本案的诉讼标的有"合一确定"必要的当事人参与本案时缺乏法律依据,限制了当事人行使诉权.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是否合并审理产生不同认识,也引起执法标准不一.机动车强制车险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其所涉及的主体范围很广,解决以上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  相似文献   

12.
论专利无效诉讼中的“循环诉讼”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专利无效诉讼领域长期存在"循环诉讼"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目前主要有民事诉讼途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途径和当事人诉讼途径等几种解决方案。在中国现实法治语境下,当事人诉讼途径与前两种解决途径相比,成本低、效益高,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是解决专利无效诉讼中"循环诉讼"问题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3.
葛翔 《新法规月刊》2016,(5):152-160
长期以来,行政诉讼理论多将(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诉讼标的,但“行政行为标的论”有着明显的理论缺陷,无法涵盖不同诉讼类型,《行政诉讼法》修订后也无法解释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案件这一特殊情形。从“二分肢说”出发,复议机关共同被告案件中诉讼标的具有单一性,即当事人认为原行政行为与复议维持决定所形成的共同法律效果违法并侵害其权益,而向法院提出权利救济的主张和相应的事实理由。就诉讼结构而言,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案件不属于诉的客观合并,而是必要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对于复议决定实质性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对原行政行为具有治愈性,法院对实体合法性审查的侧重点在于复议决定改变的法律前提与原行政行为的法律结果能否构成一个具备整体合法性的逻辑闭环。在复议决定确认原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案件中,以复议机关与原行政行为作出机关为共同被告似乎更为符合行政诉讼制度修订后的本意。  相似文献   

14.
公益诉讼与当事人适格之扩张   总被引:19,自引:1,他引:18  
在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不断演进的今天,公共利益的重要性与现实状况的严峻性正被逐步认识,允许公共力量适当介入私法领域已经势在必行,公益诉讼由此应运而生。此时,对作为制度瓶颈的当事人适格予以扩张并赋予其法定效力便显得尤为必要与迫切。将诉的利益作为当事人适格的衡量标准,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诉讼信托制度,对于完善当事人理论,促进公益诉讼制度的合理化与合法化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破产衍生诉讼是指以破产企业为一方当事人、以实体权利义务纠纷为内容的民事诉讼。在此类诉讼中,由于破产企业一方在信息证据等方面的先天弱势、真正权利主体的缺位、以及管理人可能存在的消极懈怠与道德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引发当事人恶意串通、诉讼两造之间出现明显的诉讼攻防失衡等诸多问题,因此,法院不但应承担起其固有的诉讼监督及诉讼衡平职能,而且应对上述职能予以必要强化,即应实行适度强化的职权主义审判方式。  相似文献   

16.
王福华 《法商研究》2004,21(2):50-57
民事诉讼停止制度具有程序保障、实现诉讼和解与调解、抑制诉权的滥用等功能。鉴于我国诉讼中止制度中存在的诉权无为状态及效力虚无等弊端 ,有必要对其在诉讼停止事由、程序效力等方面进行立法整合。为优化民事诉讼停止中的诉讼权利的配置 ,应赋予当事人程序请求权、上诉救济权、诉讼停止合意权等。  相似文献   

17.
“主体/客体”相互视角下的共同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共同诉讼为主题,在“中国语境内如何描述民事诉讼”这一问题意识之下,继续“叙事”的方法论尝试。与刊发于上一期《当代法学》的“诉讼程序中的实体形成”一文相照应,本文着重从作为诉讼主体的复数当事人与案件实体内容、尤其是与“诉讼标的”这一概念之间相互关系的角度,解读我国民事诉讼中有关共同诉讼的法律构成、司法实践中的程序操作以及若干重要论点。  相似文献   

18.
举证责任分配历来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举证责任倒置作为一种责任分配方式。平衡着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除了依据于实体法律、司法解释和判例,也可以由法官在具体案件中自由裁量决定。自由裁量作为目前最有效的方法,将会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当事人确定标准再构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杰 《现代法学》2008,30(1):81-88
民事诉讼法学界普遍认为,当事人概念应从程序上加以把握。以此为前提,诉讼中以谁为当事人显得尤为必要。在冒用姓名诉讼、以死者为当事人的诉讼当事人确定理论的适用,表明了各学说在具体案例中有灵活适用的必要性与现实性。对审判实务中具体情况的分析,更说明了当事人确定理论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及意义。  相似文献   

20.
奚玮 《律师世界》2002,(6):39-40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公正是与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平等就不可能体现公正。基于民事诉讼的本质所决定,民事诉讼立法应当在程序构造设计上为双方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充分、平等的诉求和抗辩机会,以此保障双方在诉讼中的均衡对抗。只有法官在审判上保持中立,对双方当事人一视同仁,且不存在任何偏爱与歧视,才能确保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获得实效。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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