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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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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方法学》2019,(5):150-160
我国刑事司法程序对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间的关系缺乏明确规定,导致了未成年人如何行使自主性辩护权存疑,具体涉及被代理的未成年人范围、法定代理人代理权限、意见分歧的解决等方面。关于诉讼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直接代理、间接代理等相关理论的交叉与冲突是问题的根源。未成年被追诉人具有相对刑事诉讼行为能力,其自主性辩护权不可以被代理行使。立法应当以诉讼监护制度替代法定代理制度,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应当全程参与,与未成年被追诉人各自独立地行使辩护权,分歧意见的解决以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  相似文献   

2.
一、公司成立行为与公司成立无效公司从筹建到成立后对外正常开展业务要经历三个阶段,即设立阶段、成立阶段和公司法人资格存续阶段。与此相对应是公司设立行为、公司成立行为和公司行为。具体而言,公司设立行为是指公司发起人为了创建公司,使其获得法人资格而为的一系列连续性的法律行为。公司成立行为则指公司登记机关对于公司发起人或代理人向其提交的旨在成立公司的申请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法人营业执照的行为。而公司行为则指公司有效成立以后,公司机关或代理人以公司的名义所为的法律效果归于公司…  相似文献   

3.
葛伟军 《法学》2023,(2):90-103
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相互影响。如具备股东资格,可以推定其享有股东权利,但权利的实际行使也可导致资格的确认。股权在三种层次上被混用:出资份额或股份、依附于出资份额或股份的广义上的类别权利、股东权利。对股权享有利益的人包括名义股东、实际股东以及股权利益分享人。名义股东为法律上的股东,享有法定利益。实际股东享有股权的受益性或物权性利益,而股权利益分享人的利益主要是契约性或身份性利益。根据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或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否是信义关系,实际股东又可以分为受益股东和非受益股东两大类。应当在厘清股东资格、股东权利以及股权等概念的基础上识别实际股东,平衡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在公司法的理论和实务中,出资、股份、股权、股东或股东资格的概念被频繁、广泛地使用着。出资、股份、股东资格、股权均有其特定的含义,且彼此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本文认为出资只是取得股份的一种方式,取得股份才取得股东资格,而只有在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下,才享有股权,其彼此间是一种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  相似文献   

5.
论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继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应该解释为对死亡股东继承人股东资格的取得而设。可以认为,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若公司章程没有相反的规定,其继承人或继承人的代理人可以马上向公司申请办理股东变更手续。为此,我国公司立法应该进一步明确公司有义务在合理的时间内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推定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  相似文献   

6.
股份协议收购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收购 ( Acquisition)一般理解为一家公司以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取得其他公司 (又称为目标公司 )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 ,以取得这些公司的控制权的经济行为。收购的形式可分为要约收购、股份协议收购和资产协议收购。其中 ,股份协议收购 (简称协议收购 )指收购人 ,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和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股份购买协议 ,进行股权转让 ,以谋求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收购人在进行协议收购时 ,通常只和目标公司的控制股东私下协议 ,购买其股票以控制目标公司。由于协议制度是私下达成的 ,容易存在信息不公开 ,难于监管的弊病…  相似文献   

7.
一、中外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欺诈的界定 我国公司法对于注册资本实行法定资本制,要求在申请设立登记时,股东或发起人必须实际、足额交纳注册资本①法定资本制极为强调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原则),要求在公司设立时,全部资本均得到认缴。其立法意图在于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欺诈、投机行为,使公司在成立时即有足够的资本可供运用。这无疑有利于强化公司信用,健全公司的财务结构,对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安全维护十分有利。实行法定资本制也符合制定公司法的初衷。但是,随着股份经济…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司法》规定实行法定资本制和实践中公司的设立、运作不规范,以及理论研究薄弱等原因,导致实践中股东资格认定的难度大,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尤为复杂。而股东资格的确认是解决股东权、股权转让以及债权人追究股东瑕疵出资责任纠纷的前提条件,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因此,确定股东资格取得的时点和标志性程序十分重要。应当坚持在利害关系人间利益平衡和外观主义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选定合理的标准,对股东资格做出正确的认定。  相似文献   

9.
吴越 《法学研究》2007,(4):42-54
设立中公司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分别具有形式主体资格和实质主体资格,不宜将其拟制为任何其他法律主体。设立中公司的性质更接近于公司,因此其民事责任规则的建立应尽可能依据公司法理。具体而言,应首先以设立中公司自身的财产承担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应由全体发起人基于其法定身份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肩负特殊身份的发起人如法定代表人等行为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无限连带责任类似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下控制股东的过错行为责任。  相似文献   

10.
论公司发起人的概念、资格和法律地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发起人是公司设立过程中的一个关键因素。但人们对什么是发起人,哪些人才能成为发起人,以及发起人的地位如何有不同的认识。本文主要探讨了发起人的概念、作为发起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法律对发起人的资格有哪些限制、以及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及设立后的法律地位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民事诉讼中,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称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有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两种。法定代理人通常是指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父母、兄弟姐妹,精神病人还包括他们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监护人。因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没有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不完全,不能正确表达自已的意思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为了确保他们的利益,法律规定由  相似文献   

12.
对监护人民事诉讼地位的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民事诉讼法学界通行的观点,未成年人与他人之间发生民事争议,并形成民事诉讼时,因未成年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就只能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法定诉讼代理人享有被监护人的全部诉讼权利,包括与对方和解、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的权利。鉴于他们之间存在监护与被监护关系,就决定了当事人与法定诉讼代理人之间无法商量也无须商量。因此,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与被代理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大体相同,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但法定诉讼代理人相当于当事人却并不等同于当事人。…  相似文献   

13.
1 股权是基于股东地位而获得的多项权利的集合体。其基本特征是:(1)权利主体是股东。股东资格产生于认股法律行为。认股人通过填写认股书、向公司承诺购买一定的股份额,于是就取得了股东身份,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2)股杈是复合权利而不是单项权利。股权包括法律赋予股东的各种具体权利,例如,红利给付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张小玲 《法制与社会》2012,(33):117-119
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实捍卫者,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理应享有与未成年被告人相当的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形同虚设,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从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自身和法律规定等方面来分析其中的原因,提出保障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诉讼权利行使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裁判摘要】 一、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旨在防范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谋取不当利益.并通过转让股份逃避发起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待公司成立三年后为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在协议中约定将股权委托受让方行使的,该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公司法所规定的发起人股份禁售期内,将股权委托给未来的股权受让方行使。也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双方正式办理股权登记过户前。上述行为并不能免除转让股份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股东责任。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16.
一、适用对象。须是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的公司,因为只有公司已取得法人人格才有滥用法人人格的可能。这里需要加以区分的是公司设立瑕疵问题,即公司形式上已完成登记注册行为,但因存在公司设立无效的法定事由,如发起人低于法定人数、投资不足、未制定公司章程、无必要生产经营条件等,若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即可判令公司成立无效,其法律后果是公司视为自始未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的批复》中指出的开办企业未投入注册资金或投入注册资金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则认定其不具备法人资格即为该…  相似文献   

17.
股东是指通过投资或其他如继承、赠与等方式而享有公司股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甚至国家。股东既是构成公司的基本要素,又是公司财产的最终所有者,所以,确定股东资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某地人民法院曾受理一起公司股东资格确认之诉案:某公司董事长未经股东会决议,以公司名义对外增资,并以公司名义向出资者颁发了出资证书。后因原股东未经“新股东”同意向第三人转让其出资引发争议。该案的症结在于“新股东”是否已实际取得股东资格。在通常情况下,公司股东资格取得的途径有两种,即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无论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都…  相似文献   

18.
一、公司要约收购与反收购中少数股东的弱者地位公司要约收购指以取得上市公司 (目标公司 )的控制权为目的 ,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收购要约 ,购买其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行为 ;反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经营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或公司的利益 ,防止收购的发生或挫败已发生的收购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要约收购与反收购中 ,目标公司的少数股东相对于收购者、目标公司经营者和控制股东 ,处于明显的弱者地位 ,其利益容易受到侵害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理应对少数股东的利益给予侧重保护。要约收购中 ,收购者虽然为目标公司的股东提供了高价…  相似文献   

19.
内地与澳门股份公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鉴其他地区发展股份公司的经验,积极、稳妥地发展我国内地股份公司,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发展都十分有益。本文试从股份公司的设立、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等方面,对我国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澳门公司法典》①中的有关股份公司的法律制度作一比较分析。一、股份公司的设立股份公司的设立一般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所谓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自己认足公司全部股份或公司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并缴足股款,使公司得以成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股资…  相似文献   

20.
张楠 《法制与社会》2013,(8):237-238
在遗产继承中,有时会出现父或母与未成年子女"利益相反"而不适宜作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我国《继承法》第六条存在法律漏洞,应设计新的法律制度予以弥补,即由法院指定公益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处理继承事项。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此类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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