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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公司法》2005年的修改拉开了公司法现代化的序幕。在大量借鉴和引入西方先进公司法制度的同时,我们应审视我国公司法发展和变革轨迹。目前,西方国家公司法发展和竞争的良好态势使学习和借鉴一些判例法国家的先进公司法律制度成为首选,但是,一味将这些属于舶来品的制度进行盲目借鉴,必将导致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后果,我国的公司法改革也将可能因此而误入歧途。这就有必要在我国现有公司成文法体系的基础上,适时引入产生先进公司法律制度的方法和途径即判例法方法,以有效推进有中国特色公司法的改革,使我国公司法既能满足自身制度发展的内在需求,也能够沉着应对潜在的区域公司法的制度性竞争,为今后我国公司法的不断改进和迅速发展奠定良好的体系性基础。  相似文献   

2.
中国2006年新公司法的出台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公司法现代化运动的代表之一,引进了各国在竞争中胜出的公司法规范,在公司法基本理念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实现了公司法指导思想、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具体制度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3.
新的《公司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这次《公司法》的修订意义重大,它不仅对我国公司立法、司法.公司实务、公司法理论乃至我国整个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产生直接而现实的作用和影响。同时,也给律师业务的拓展带来了无限机遇。作为律师,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这一机遇,不仅要把新《公司法》的制度、规则和精神灌输给广大企业,同时还要通过诉讼、非诉等律师实务活动,去激活这部被誉为是21世纪最现代化、最先进的《公司法》。不仅要让广大投资者真正成为新《公司法》的受益者,同时也要为我们广大律师创造更为广阔的业务空间。通过对新《公司法》的学习和研究,笔者发现,新《公司法》在以下三个方面将给律师实务带来新的机遇。  相似文献   

4.
曹兴权 《中国法律》2008,(2):34-35,99-101
公司法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在於创建一套适宜於特定社会的公司制度。公司制度最终由一系列规则构成,公司法现代化最终要表现为规则的变动与选择,即用一种规则体系代替另外一种规则体系,或者增加某个规则体系。在这里.我们必须面对三个基本追问:什麽是适宜的公司法?规则的替代或者选择的路径是什麽?这些适宜的公司法规则到底该如何展开?2005年《公司法》的颁布,只是中国公司法运动的开端,远非终结。这三个追问,将一直是中国公司法法理论研究的核心课题。在此,我们将简单讨论这三个问题.试图从相对宏观的视角建立起一个有关公司法现代化的理论框架.并审视中国公司法法制实践中的某些问题。  相似文献   

5.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推进国家反腐体系现代化的需要,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需要,更是对我国不科学的权力结构进行调整变革、提高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在授权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通过修改宪法法律做好顶层设计,充分体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确保改革后与行政权、司法权并立的国家监察权能够健康高效顺畅运行。  相似文献   

6.
刘燕 《法学研究》2014,36(5):32-56
从商业实践的视角观察公司法资本制度的逻辑与演进,有助于理解全球性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不同路径以及我国2013年改革的争议。法律对公司资本的约束起源于描述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过程,揭示资合公司的起点与治理架构的基点。公司实体的持续存在催生了"资本维持"的初始观念,"有限责任"的外部性则最终塑造出法定资本制的核心规则。但法定资本制简单而朴素的逻辑难以适应变化多端的商业实践,由此见证了会计、估值、债务契约、证券监管等辅佐、分担或替代了法定资本制的部分功能。法定资本制改革具有内在动力。改革抛弃了传统而僵化的"法定资本"概念,将资本制度的重心从债权人利益保护转移到股东权益的合理配置。我国公司法在规则层面实现了资本制度的现代化,但与之对应的商业理性与行为模式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相关配套制度和商业实践来弥补认缴登记制立法的疏漏。  相似文献   

7.
《中国律师》2006,(4):16-24
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公司法的改革意义重大、将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经济秩序、经济生活产生直接而现实的影响。公司法在理论突破的基础上寻求制度创新,引进、建立和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现实需要的先进理念和制度。有学者称中国公司法是21世纪全世界最先进的公司法之一。 在公司法审议通过后和实施前的这段时间内,我们对于公司法的了解、熟悉和热情也在逐步增加。岁末的晚上,在《公司法》正式实施前夕,在中国政法大学新校区的千人大礼堂内,由中国政法大学团委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承办,由《中国律师》总编刘桂明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清华大学朱慈蕴教授、社科院法学院刘俊海研究员主讲的“平心聆听名家言、慧眼聚焦公司法”大型论坛开幕。主持人、主讲人妙语连珠,会场内掌声、笑声不断,高潮迭起。法律精神的传承、法律知识的普及也在这轻松的氛围中完成。  相似文献   

8.
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公司法的改革意义重大、将对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经济秩序、经济生活产生直接而现实的影响。公司法在理论突破的基础上寻求制度创新,引进、建立和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现实需要的先进理念和制度。有学者称中国公司法是21世纪全世界最先进的公司法之一。在公司法审议通过后和实施前的这段时间内,我们对于公司法的了解、熟悉和热情也在逐步增加。岁末的晚上,在《公司法》正式实施前夕,在中国政法大学新校区的千人大礼堂内,由中国政法大学团委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承办,由《中国律师》总编刘桂明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清华大学朱慈蕴教授、社科院法学院刘俊海研究员主讲的“平心聆听名家言、慧眼聚焦公司法”大型论坛开幕。主持人、主讲人妙语连珠,会场内掌声、笑声不断,高潮迭起。法律精神的传承、法律知识的普及也在这轻松的氛围中完成。  相似文献   

9.
伊士国  蔡玉龙 《河北法学》2014,(11):121-126
国家治理体系即国家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际上即推进一个国家制度体系的现代化。人大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具有主导地位和作用,有利于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效率化、协调化等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相似文献   

10.
城乡统筹发展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力理 《河北法学》2011,29(6):33-40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是承载创新精神的一项统筹城乡发展的大胆制度探索,但在现实中,其不仅与现有物权制度和商事制度存在诸多矛盾,而且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农村社保体系尚不健全的背景下面临着经济和政策等现实风险,为了寻求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的制度规范和渐进发展,需要在《公司法》之外,构建专门的《农业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公司退出、公司治理、农业保险等方面,做出不同于一般公司的特殊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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