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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是判断侵权行为者是否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关键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可以分为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损害赔偿范围的因果关系。现阶段判断损害赔偿范围因果关系的标准理论有很多,本文仅简单介绍可预见说、相当因果关系说和法规目的说。司法实践中适用较多的是相当因果关系说,本文试图结合司法实践总结归纳出法官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基本规则和应注意基本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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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13(4):36-46
法律上因果关系在责任成立阶段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法律上因果关系仅在责任范围阶段起作用且易混淆法律的真正意图而否认法律上因果关系价值的观点并不妥当。相当因果关系说、可预见性说和风险标准说对于法律上因果关系的认定虽有一定的启发,但均有瑕疵,修正的风险标准说应是相对妥当的选择。只要损害处于法律欲保护的风险范围内,法律上因果关系即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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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介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侵权领域因果关系认定的学说和产品责任因果关系的特殊认定规则,分析了我国在产品责任因果关系认定上存在的缺陷,提出了产品责任因果关系的认定应采相当因果关系说,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认定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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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刑法理论中,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主要有"条件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之争。在判断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时,应当借鉴"折衷说",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是否存在条件关系和能否确认相当性两个阶段的判断得出结论,以严格限制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范围并合理地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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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因果关系判断在侵权法中属于因果关系上的价值判断,其与两大法系中各自因果关系的二分法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应甄别其在法律上因果关系、责任成立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因果关系认定上所具有的判断基准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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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法律评论》2019,(5)
我国传统因果关系理论对因果关系作纯客观定位的同时在判断上混入了一定的规范内涵,这使它在结果归属层面存在含混不清的缺陷,也使它在具体案件处理上缺乏司法适应性。作为欧陆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晚近学说的修正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和危险的现实化理论,都没有在结果归属层面抛弃规范的内容,更没有将刑法因果关系的成立范围局限于客观的层面。并且,尽管修正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危险的现实化理论和客观归属论都没能提供完善的结果归属判断标准,但客观归属论在方法论、下位规则等方面对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完善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我国传统因果关系理论危机的应对不是一条回归刑法因果关系是纯客观的判断之路,而是一条在借鉴归属层面理论有益素材基础上纳入规范性判断的突破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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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责任成立上的因果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科学》1998,(6)
因果关系问题,在我国民法学说经历了必然因果关系通说地位的确立及其动摇之历程,其在民法上的存在价值大体上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责任的成立,二是责任的范围,此即国外通行的因果关系二分法.事实因果关系主要解决责任的“定性”问题,即责任能否成立;法的因果关系主要解决责任的“定量”问题,即责任人在多大程度上承担责任。文章还探讨了合同责任成立上的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原因党合与责任承担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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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错误,是为了解决在因果关系上认定过宽,让行为人对一些罕见的偶然结果也要承担既遂责任的问题而提出的概念,是试图将在客观违法阶段难以解决的问题转移至主观责任阶段加以解决的尝试。但这种尝试不仅无法解决具体问题,还会加重责任阶层判断的负担,导致违法阶层判断与责任阶层判断失衡。因此,在客观层面处理因果关系错误问题成为学说主流,其中,行为危险现实化说应当成为首选方案。只是,当前对行为危险现实化说的理解带有较浓厚的相当因果关系论色彩。行为危险现实化说强调因果关系的客观性,认为在有无因果关系的判断上,没有必要以内容模糊的规范性因素即“异常性”作为判断依据,而只要以科学鉴定所确认的行为对现实结果发生的贡献度或者参与度为根据,判断现实结果能否评价为行为危险的现实化即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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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奶粉损害赔偿中的因果关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等品牌奶粉致人损害事件的受害人,要成功获得损害赔偿,就必需证明其损害同食用被告奶粉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必要条件说可以作为因果关系判断的一般规则.但对于加害人是复数的情形,需要灵活多样的判断标准.充分条件之必要因素说、协同一致方法、证明责任转移、市场份额方法等都可针对特定情况.帮助受害人走出证明困境,获得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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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中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科学法则为基础的传统因果关系理论无法解决环境犯罪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有必要借鉴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来分析认定。疫学因果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推定的事实因果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对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有必要在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过程中引入疫学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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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大气污染环境侵权责任首先要确定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被告排出的污染物是否给大气造成污染、污染物质是否达到造成疾病的浓度、除了被告排出的污染物外,是否还有其他损害的原因。将无数污染源中的主要污染源遴选出来,明确污染路径,确定受害区域。被告为多数人的情况下,即便认定了具有因果关系,还需考虑该多数行为是单独行为还是共同侵权行为,如何确定被告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日本出现了法院让原告承担比例责任的若干判决和"比例因果关系说"、"概率因果关系说"、"概率心证说"等相关学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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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归责理论是在刑法理论发展过程中被提出来的。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归责是一个很重要的阶段。责任是主观的,违法是客观的。随着相当因果关系的发展,相当性成为判断因果关系的标准。在相当性理论的基础之上,客观归责论被提出来。客观归责论利用风险原则将事实和刑法规范连接起来,风险的判断具有评价的意义,但客观规则所论证的是客观的不法,因此,客观归责就成为构成要件要素。客观归责作为消极的构成要件,成为三阶层理论中第一层的客观构成要件。客观归责论区别于第三阶层的主观归责,因为客观归责可以使得构成要件该当性不成立。风险原则有三个判断标准:制造风险、实现风险、和构成要件效力范围,这使得客观归责论的独立地位得以确立。我们在进行个案定罪时,要将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逐个判断,构成要件是否该当就决定我们是否进入下一个阶层的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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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学因果关系的刑事证明责任应由检控方承担.疫学因果关系的实体法功能在于确定作为刑法因果关系基础的条件关系的存在与否,高度盖然性是限制其适用、避免扩大刑罚处罚范围的条件.疫学的高度盖然性是建立在统计观察分析基础上的客观联系,并非推定因果关系.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并未确立疫学因果关系证明责任转移的原则,日本《公害罪法》确立的是相当性证明责任的转移,而非针对条件关系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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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的展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规目的说解决的并非因果关系问题,而是违法性问题。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具备担当一般性因果关系理论的条件,其判断的是,行为对损害发生可能性的提升程度是否具有相当性。相当性判断以一定的知识量为背景,知识量的确定遵循"常人基础上的适度增加"之准则。诸多价值判断需要通过相当性判断来实现,而且,相当性具有程度的不同,责任的量应与相当性之程度相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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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因果关系是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所应解决的核心问题。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认定因果关系的理论对于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刑法规范的立场来看,条件说较好地解决了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问题,采用条件说不会不当地扩大处罚范围。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判断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提出了具体的判断标准和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