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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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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璋 《法制与社会》2010,(13):50-51
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并将其与不安抗辩权和拒绝履行共同规定在合同法中。修改制度本身存在构成要件、救济方式上的缺陷,在适用上又会与不安抗辩权与拒绝履行发生重合,导致许多问题的产生。本文通过对于预期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得出没有必要在合同法体系中单独设立预期违约这一制度,只要通过完善现有的不安抗辩权与拒绝履行制度的内涵便可很好地体现出预期违约制度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预期违约制度虽属英美法系的一项制度,但在我国《合同法》中也引进了该项规定,但是我们的引进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仅在对英美法系明示预期违约的一般规则研究的基础上,对预期违约制度与我国相关制度加以比较,特别是明示预期违约与拒绝履行的对比,同时对明示预期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3.
解冲 《河北法学》2003,21(6):101-105
一般认为,对于履行期到来之前拒绝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的,英美法上的预期违约制度较为理想,但这一问题在大陆法上仍然可以通过其固有的框架来解决,那就是拒绝履行和不安抗辩权制度。我国新合同法虽然借鉴了预期违约制度,但其规定的实质仍然是拒绝履行而不是预期违约,而对预期违约的借鉴对我国的合同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合同期前救济制度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合同期前救济制度在英美法系中被称为“预期违约制度”。在大陆法系中 ,拒绝履行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则具有合同期前救济的职能。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欧洲合同法原则》则代表了国际上对合同期前救济制度的普遍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此问题上并未突破大陆法系的制度框架 ,但同时也借鉴了英美法系及国际上的一些具体经验 ,并且在预期拒绝履行规则的适用范围上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5.
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源于十九世纪的英美法系,其目的在于防止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限届满前这段时间,在合同履行上出现风险而制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不但继承了大陆法系的传统,而且也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和理论。就目前来看,我国现行《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适用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即“一方明确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与“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这一规定,不但使预期违约行为认定更加困难,而且造成了预期违约与本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在实际使用中难以选择。本文将对我国现行《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定在适用范围上的缺陷与不足进行深入的探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意见,以期为我国《合同法》的完善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参考。  相似文献   

6.
预期违约制度在理论界广有探讨,对于建立预期违约制度的必要性已无分歧。我国合同法已确立了预期拒绝履行制度,但法条规定相当简约。法律制度安排的经济理由是效率,要激励当事人遵循法律。从经济角度对预期拒绝履行是否构成违约的可能性和我国《合同法》确立的预期拒绝履行制度效率上的缺失加以分析,从而有利于对预期拒绝履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要将任何一种英美法系的制度加入其中,应续密思考:我们已有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中是否已有对被引进制度所针对问题的救济方法?我国新起草的合同法草案同时规定了拒绝履行制度、同时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制度。在大陆法系现有的体系框架内,英美法系之预期违约制度所针对的问题完全可以得到适当的救济,没有必要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作为独立制度引进。  相似文献   

8.
吴曼曼 《行政与法》2004,(5):122-124
预期违约制度是合同法上违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对其作出了规定,我国《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系基本框架和体系的同时,也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并对其作出了规定。由于《合同法》规定过于简单,不利于具体操作,本文主要就预期违约的适用范围及其法律后果作一些实际探讨。  相似文献   

9.
李祖华 《行政与法》2005,(12):116-119
期前违约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明确引入了期前违约制度,然而,对我国《合同法》移植期前违约制度,许多学者提出了质疑。笔者通过对英美法系的期前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的对比分析,论证了《合同法》移植期前违约制度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及其缺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燕玲 《法学论坛》2002,17(1):67-71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合同法上的特有制度。该制度的创立对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促进交易的安全性、效益性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合同法大胆地吸收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 ,同时考虑到我国一贯承袭大陆法系的立法传统 ,为保证立法体系的协调性 ,又对该制度作了一些变通 ,而这一变通设计使我国合同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即 :( 1 )适用范围不明确 ;( 2 )救济方法不够完善 ;( 3)没有规定预期违约方明示拒绝履行的撤回权。  相似文献   

11.
Many of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the parties in an employmentrelationship arise out of the characterisation of the contractof employment as such. Employment also occurs by virtue of thefact that a contract of employment has been entered into. Inconsequence, it is natural to think of the contract of employmentand the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as co-existent. It is thus ofsome importance, both in legal theory and in practice, to establisha logical account of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between theparties that exist because of the contract of employment otherthan during the period of employment, both after and possiblybefore that relationship exists. Various possible accounts areexplored, and the conclusion is reached that the theoreticalnexus between employment and contracts of employment shouldbe broken in order to provide a more logical conceptual framework.  相似文献   

12.
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定性的不同 ,直接决定其适用规则与救济渠道的差异。我国现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 ,就总体而言 ,偏于抽象 ,操作性不强。西方国家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标准多元且具有成文化趋势。借鉴西方经验 ,我国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 ,应以合同是否具有公法性质为判断中心 ,以公权力因素与公益因素作为主要判断基准 ,建立多元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3.
唐彩虹 《河北法学》2003,21(5):147-149
自由、公平是保障交易活动正常进行不可缺少的要素。合同法作为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则必 须将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合同自由原则是维 持自由竞争的基础,合同正义原则是自由竞争的必要限制,只有将当事人的合意与上升为法律的 国家意志有机统一,体现法律效力,才能践行真正的合同自由。中国对两个原则统一的全面认识 体现在新制定的合同法上:既集中体现了合同自由的精神实质,又始终贯穿了合同正义的要旨。 但还应及时修正个别条款中不能科学体现两个原则的不足,才能有效促进市场经济交易的正常 发展。  相似文献   

14.
再保险合同是责任保险合同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再保险合同解释为责任保险合同,已经在我国的保险法学界形成了通说。但利用法学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就会发现,再保险合同与责任保险合同在合同标的、保险利益等方面都不相同;若从保险实务的角度考察,再保险在形式和实际功用上与责任保险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再保险在性质上并不是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5.
《The Modern law review》1989,52(1):115-138
Understanding Contract Law . By John Adams and Roger Brownsword . Contract Cases and Materials . By H. G. Beale , W. D. Bishop and M. P. Furmston . The Law of Contract . By Hugh Collins .  相似文献   

16.
民事合同与商事合同在当事人认定、交易结构的繁简、"名""实"相副与否、"穿透"合同关系的允许与禁止、合同瑕疵的容忍抑或矫正、商业逻辑的地位及作用、坚守"正位"抑或"错位"处理"火候"把握等方面存在差异.认识、重视和研讨之,目的 和意义之一是,在法律适用时必须顾及商事合同的特殊性,不得僵硬地套用关于民事合同的规定.目的 ...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喻贵英 《河北法学》2004,22(6):65-67
合同诈骗罪分离于普通的诈骗罪,同时源于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基本形式,从而产生了关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在内容、形式及合同主体的涵盖范围与《合同法》的是否一致之分歧。争议颇大的刑事理论导致了刑事司法实践案件的处理不一。因此,理清这些相关问题,对于合同诈骗罪的正确认定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8.
试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夏宝森  赵鹏 《河北法学》2002,20(Z1):58-60
英美法的预期违约与大陆法的不安抗辩同为保护合同期待权而构建的法律制度,而我国合同法对这两种制度进行了融合,有建立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预期违约制度中的合理因素,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张可  胡悦 《行政与法》2020,(3):108-116
智能合约是运行在区块链上能够自动履行合同义务的新型合同,因其具备"自动履行"和"去中心化"等优势,故可降低合同履行成本、提高合同运行效率,但也导致了智能合约难以直接适用现行合同制度的订立规则、生效要件和救济方式等问题。本文从理论角度分析了智能合约的运行过程,通过对合同法理论的解释使智能合约与合同制度相契合;从技术角度分析了智能合约的原理与架构,利用技术手段对其进行修正,使智能合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正确认识电子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沈木珠 《法学杂志》2001,22(1):20-21
我国《合同法》认可电子合同的合法性之后,人们普遍以为我国电子商务已经立法,最近,更有一些文章认为“扩大”传统贸易的签名和证据认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就自然成立,“利用电子合同开展贸易就可以真正进入实施阶段了”(见2000年6月16日《国际商报》第5版《电子合同效力问题之探析》)。然而,我国电子合同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书面形式”这一特定条件的基础上的,其法律效力,在传统“书面”交易规范未移植到网络交易或网络交易未建立与传统法律价值相近的规范体系之前,如要实施,除了造成不合理不公正之外,恐怕难有更好的结果。  一、形式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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