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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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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认为童之伟教授关于法理学范畴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但他认为法理学的核心范畴是作为权利与权力统一体的社会整体权利(或称之为“法权”)是不科学的。法理学的核心范畴应当是具有普遍性、高度抽象性和简洁性的“元概念”,而这个范畴就是权利,法律和法学中的其他概念都是权利概念所内蕴的,是它逻辑衍生出来的,权力也不例外。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由权利直接产生并成为法律某一领域的基础的范畴“对子”是法理学的基本范畴,这就是:权利与义务是私法的基本范畴,职权与职责是国家法的基本范畴,而权利与权力则是整合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基本范畴。  相似文献   

2.
权利义务的核心范畴地位获得了法理学教材体系的普遍认同,但宪法学和公法学教材对它的认同度不高。近二十年来,法理学者在研究现实法律问题、甚至做全局性论述的时候,逐渐形成了放弃权利义务中心,代之以权利权力中心的选择倾向。新倾向的出现对于我国着力认识权力、合理配置权力,以及对权力的合理运用和制约监督,都有现实意义。本文作者并不赞成以权利权力作为法学的核心范畴,而是主张把反映和记录人们对权利权力共同体的认识的法权概念作为法学的核心范畴。  相似文献   

3.
论法学的核心范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认为 ,法学概念与法律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联系的角度看 ,法律概念是法学研究的对象之一 ,因而在研究中不可避免地要经常使用法律概念。大部分法学概念与法律概念是重合的 ,这在部门法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但在理论层面 ,法学概念与法律概念则有显著区别。法律概念旨在负载立法者等所赋予的法律意义 ,是为构建法律体系而有逻辑地排列在成文法中的。法学概念负载的则是法学研究者的思想 ,为构建法学体系而被运用于法学著作中。基于这种认识 ,作者认为权利义务不能作为法学的核心范畴 ,但并不排除它们作为法律的核心概念。作者还认为 ,社会权利的概念能否在法学中成立是值得研究的 ,就目前的研究来看 ,其很难成为法学的核心范畴。  相似文献   

4.
我国环境法中有关的环境权利和环境权力规范存在着内在张力下的结构失衡和运行冲突。走向多元合作共治,是环境风险时代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无论对于政治国家的环境权力,还是对于市民社会的环境权利,环境法都不可能舍此求彼,而必须"两面作战",环境法学理论研究应当具备这种全景式的面向。从经验和事实出发,在对学界关于环境法学核心范畴的现有理论和学说进行分析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环境法的法权"这一命题。基于环境利益之上的环境权利、环境权力应当是环境法学领域最基本、最重要的元概念,二者虽然不具同质性,但彼此合作共进、竞争成长,共同构成环境法制度大厦的基石。环境法法权结构的规范建构,有助于实现环境权利与环境权力架构的内外部相互制衡与协作,为迈向多元合作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模式奠定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5.
童之伟 《法学》2021,480(11):38-56
起源于先秦的"权"字在17-18世纪之交和19世纪初同西文法学相关名词接触,形成含义对应和互译关系,是它走向近现代中文法学的主要标志.在19世纪中叶前,权力和权利的初始内容进入"权"字的指称范围,但它们从"权"字中诞出成为法学概念是1860年之后的事情,这得益于中日两国学者不约而同的努力."权"在20-21世纪之交已成为可同时表述权力、权利、剩余权,以及它们体现的全部利益和相应财产内容的基础性法学概念."权"字的发展衍射史是近现代中文法学萌芽、成长和基本形成的历史的缩影.循此历史进程辨识、甄别、查明权利、权力等现有法学基础性概念和其他基本概念的"真身""出生"的时间、地点和"身世",是中国法学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外延和实质已明确并得到充分论述的"权"概念,有着深厚的中华法文化底蕴和丰富的表意功能,是现代中文法学相对于西文法学的独特资源优势,应善用之.  相似文献   

6.
论公共利益之界定——一个公法学基石性范畴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公共利益”这一概念在法学、政治学以及社会学中都有使用 ,在法学领域 ,它与公共权力或私人权利有着密切联系 ,是个重要的概念范畴。公共利益构成了公共权力行使的道德基础和伦理基础 ,但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似乎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权威的解释 ,因此其往往成为政府滥用权力的一个借口 ,对私人权利造成极大伤害。基于此 ,对公共利益从法理上作出相对明确的界定就显得尤为必要。从“公共利益”的语义分析入手 ,将“公共利益”与相关概念进行了对比分析 ,对可以得出公共利益的描述性的非概念式的理解。  相似文献   

7.
汤黎虹 《行政与法》2003,(11):95-97
经济法学范畴对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及其科学体系和方法的确立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其产生具有三个条件:必须是经济法本质的表现;必须是经济法的具体概念的抽象和概括;必须是以概念的形式来表现。经济法学范畴的产生应当从政府经济管理体制构成要素的分析入手进行法学抽象。  相似文献   

8.
以权利义务为核心范畴的中国语义分析法理学话语体系,较大程度上脱离了当代中国生动的法律生活实践。中国实践法理学以法律生活实践为基准,确定法学基本范畴,强调以财产归属为根本标准,严格区分权利与权力,将权利、权力视为分别反映两种最重要法律现象范围和内容的平行概念。就内容而言,支撑实践法理学话语体系的基本范畴群由权、权力、权利、法权、剩余权和义务共六个概念构成,法权是其重心所在。  相似文献   

9.
近代理性法学者强调合同效力之近代自然法上的合同责任概念,并以意思表示理论对合同制度进行技术性处理,突出合意作为合同效力之基础和理由的地位,为德国历史法学派构建法律行为之抽象概念体系做好了铺垫。康德的源自人格道德自治的义务和自由之形式伦理,取代了古典理性法学的社会实质伦理,由此,潘德克吞法学仅仅赋予权力以建立一种能更好保障个人自由的政治组织形式的功能,而不是为其提供价值论内容。他们有意构造抽象的法律行为概念体系,排除从伦理角度进行规则的具体设计。此后法律实证主义强调法律是国家或主权者的意志,认为意思表示的效力根源,乃是实在法规定的结果,而实在法本身不需要进行正当化说明,法律行为概念体系遂蜕变为司法的技术性工具。  相似文献   

10.
多年来,权利的内容一直似乎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商品经济运行的内在动力以及运行机制的协调性,使适合其要求的权利和义务的建立成为一项迫切而艰巨的任务。与此同时,建立权利本位的法学基础理论的任务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对权利和义务这对范畴,需要经历由黑格尔揭示而为马克思所改造的具体(事物)——抽象(概念)——具体(概念)的认识行程.本文对个人权利的论述,仅是为抽象出权利的概念提供一条思路。  相似文献   

11.
童之伟教授在其专著《法权与宪政》一书中 ,大胆地提出了最基本的法现象不是权利和义务 ,而是权利和权力 ,并将权利权力关系命名为“法权” ,从而揭示了立法上的权力和私法上的权利这对矛盾 ,以及权利和权力分别所对应的义务 ,这是对“法权”概念的重新诠释 ,实现了对“权”和“广义权利”认识的范畴化 ,基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外法学界对“权”和“广义权利”的内涵、外延不能合理确定的问题 ,并从改善法学理论的状况入手 ,成功地打通了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基本范畴。同时 ,该书哲学思想比较宽厚 ,研究方法独具匠心 ,为我们的学术研究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崭新思路  相似文献   

12.
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尽管权利和义务是在原始社会尽头,同私有制和法一超出现在人类社会的。但是,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学的基本范畴,则仅有几百年的历史。罗马以至中世纪的人们都没有明确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当今被译为“权利”的拉丁字“jus”在罗马法中有十来  相似文献   

13.
政治法学的研究对象、政治法学的基本立场、政治法学的历史使命、政治法学的逻辑理路,它们共同决定了政治法学基本范畴的范围、性质、理论框架和内在联系。政治法学必须研究政治权力的合法化形式、政治意志表达的正当化机制、政治权力产生的合法途径、政治权力运作的正当化路径、政治权力运作的核心内容,因而政治法学的基本范畴应该包括政治与法律、政治与民主、政治与选举、政治与程序、政治与公共利益等关联概念。政治法学基本范畴对法学理论研究、民主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4.
徐祥民 《政法论丛》2023,(1):110-123
环境损害是由人类活动引起的或者由人类活动与自然过程共同作用引起的自然环境的不利变化,是对人类环境发生的各种不利变化现象的抽象。环境问题、生态危机、环境破坏等都没有揭示工业化给人类环境带来的不利变化的本质。环境侵权既不等于环境损害也不被环境损害所包含,它是人为粘连在环境污染之后的侵权法制度。人类活动对人类环境的影响有取、放、移、扰四种类型,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损害也有取竭型、放累型、移易型和扰乱型四种类型。环境损害是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是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建设走向成功的“指路明灯”,也是环境法学范畴体系的核心范畴。以环境损害为逻辑起点,环境法学已经初步形成由环境单元、环境共同体、人天关系、环境行为、环保责任、环境保护法、环境利益等基本范畴构成的环境法学范畴体系。  相似文献   

15.
钭晓东 《中国法学》2020,(1):202-220
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环境法治客观条件与话语体系发生深刻变化,环境法学研究须予以适时因应。环境法学的核心范畴、研究方法与基本话语廓清了新时代环境法学研究格局。作为环境法学研究逻辑起点和环境法律现象认知的中介概念--核心范畴及其建构须对新时代的转型需求予以回应,从一元的权利或义务本位走向二元的"权利-义务"范畴。环境法治客观条件的变化凸显环境法律制度的体系化需求,这意味着环境法学研究方法须对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化予以关照,环境法学方法本身也应走向科学化与层次化。中国环境法学研究要走出西方话语禁锢,实现话语自觉,建构中国学术话语权,必然需要回归到中国环境法学话语的主体性特征,走向中国环境法治问题的田野,充分理解和利用中国环境法治资源,坚持开放并蓄的话语立场。  相似文献   

16.
徐冬根 《法学论坛》2004,19(4):110-112
童之伟教授在其专著<法权与宪政>一书中,大胆地提出了最基本的法现象不是权利和义务,而是权利和权力,并将权利权力关系命名为"法权",从而揭示了立法上的权力和私法上的权利这对矛盾,以及权利和权力分别所对应的义务,这是对"法权"概念的重新诠释,实现了对"权"和"广义权利"认识的范畴化,基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中外法学界对"权"和"广义权利"的内涵、外延不能合理确定的问题,并从改善法学理论的状况入手,成功地打通了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基本范畴.同时,该书哲学思想比较宽厚,研究方法独具匠心,为我们的学术研究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崭新思路.  相似文献   

17.
作为法学范畴的自由有三个不同层次的含义 ,即作为法律价值的自由体现为法律所追求和所实际建构出的社会自由状态 ,作为法律权利本质属性的自由则体现为法律赋予权利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不受非法的干预或胁迫的自主性 ,作为法律权利的自由即自由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和保障的权利主体可以依自己的意志享有某种自由 (利益 )或实现某种自由 (利益 )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权利的互惠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作为一种话语,是现代法学甚至道德话语的基石范畴,在当今法学的研究和法律制度的建构中处于绝对核心的地位。本文通过对权利范畴的历史演化之逻辑过程的分析,指出权利范畴有着特定的社会根基和伦理要求,即权利的互惠性。通过对权利的互惠性之社会分析,进一步指出权利保护的对象是利益,但其本质不是利益,而是表征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中的"利益关系"的一种话语虚构(fiction),是对利益关系中互惠性原则的一种制度化表达,故而权利本质是一种话语。最后,通过对作为话语的权利进行解析,力图表明作为话语的权利范畴和权利制度不能也无法脱离开其历史中凝炼进来的互惠正义的社会内涵。  相似文献   

19.
权利与权力是法律文化和法学范畴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两个词汇。二者关系的变迁构成了法秩序的变化,在市场经济和实行“法治”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如何认识二者关系,如何制约公权力,培育私权利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评法权宪法论之法理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权宪法理论以利益财产分析为主要内容 ,论证了权力在法学理论中应有的地位 ,对权利、权力与利益、财产的关系提出了全新的假说 ,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形式上进行法权分析 ,实质上做利益财产分析的法学基本范畴架构 ,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科研成果。但法权理论的研究方法、范畴体系乃至法权概念本身的使用与提出都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 ,需要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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