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9 毫秒
1.
1811年《奥地利普通民法典》的编纂可追溯至1766年纂成的混合了自然法与罗马法内容的《特雷西娅法典》。奥地利民法典的编纂受到政治权力和皇帝个人偏好的影响,编纂工作时断时续,在约瑟夫二世和利奥波德二世时期分别颁布了《约瑟夫法典》(1786年)和《约瑟夫法典》的修正案(1791年)。通过马蒂尼和蔡勒的努力,法典编纂的自然法基础以及自然法与实证法之间的有机联系被建构起来。马蒂尼的自然法理论观念和蔡勒的法典编纂工作使得1811年《奥地利普通民法典》最终成为一部深受自然法影响的“罗马法法典”。  相似文献   

2.
古巴国际私法探讨徐国建一导言近一百年来,古巴一直适用1889年颁布的《西班牙民法典》,因而,该法典中第9条至第11条有关国际私法的规定也便成为古巴国际私法的主要法律渊源。古巴于1987年7月16日以第59号法律颁布了一部自己新的《民法典》,并于198...  相似文献   

3.
《北方法学》2018,(2):65-78
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是我国民法典编纂中的一个疑难选择。作为现代民商法渊源的《汉穆拉比法典》和罗马法是将民商一起规定的。法国关于商品经济的立法开始分为民法典和商法典,谓之民商分立模式,并为德日仿效。瑞士则于民法典中规定了商法内容,开创或恢复民商合一模式,为意大利等国追随。泰王国相关立法,内容上同于瑞士、意大利民法典,形式名称上则为民商法典。旧中国国民党立法虽采民商合一模式,但法典名称上如同瑞士、意大利仅称为民法典,而法典内容上的公司、票据等典型商法则以单行法形式独立存在。美国关于商品经济立法直呼其统一商法典,为英美法系中的新模式。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表明了民法典在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中的基础性核心地位。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民法总则》坚持民商合一并颁布施行。但对其合一方式或所定商事规范见仁见智,法典其他编的编纂正在进行,故仍需对法典编纂提供智力参考,且法典颁行也并不影响学术之继续探讨。从对民商合一模式演进的研究中,仍然可见能给我国民法典编纂以新的启示和科学创造性选择。在四种民商合一模式中,名副其实、内容简约的模式是更为理想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4.
菲律宾共和国的继承制度齐树洁菲律宾继承制度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菲律宾民法典》第三册第四编,即“继承”编;《菲律宾家庭法典》中与继承制度有关的规定;《菲律宾法庭规则》中与继承制度有关的规定;菲律宾最高法院关于继承案件的判决。一、关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5.
埃塞俄比亚民法典:两股改革热情碰撞的结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世纪中叶 ,为变法自强 ,埃塞俄比亚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 ,任命法国人为起草人 ,制定了自己的民法典。在法典中 ,结合自己的国情 ,埃塞俄比亚人创制了许多独特的法律制度。同时 ,该法典也体现了法国人改进自己民法典的许多设想。  相似文献   

6.
中国制定民法典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现在进行的民法典立法是1903年清政府开始法制改革,试图制定中国民法典的延续。民法典应采取德国潘得克吞式编纂体系;将人格权、侵权行为单独设编;规定债权概念和债法总则;制定单独的国际私法法典以规范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吸收英美法系好的成分、好的东西并应虑及到制定中的民法典2049年以后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适用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7.
比较视野下财团法人概念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一、问题的提出进入21世纪,对于中国而言,最重大的法律工程是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行研究分析。而从民法典起草角度出发,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人分类体系,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1986年的《民法通则》的法人分类受到学界广泛的批评。在2002年法工委为民法典起草草案时,除了按照《民法通则》的模式设  相似文献   

8.
徐国栋 《河北法学》2007,25(1):15-30
一个半世纪前,在普通法背景下的美国纽约州,菲尔德提出法典编纂计划并于1862年制定了<纽约民法典草案>,该计划遭到了以卡特为代表的学者强烈反对,双方就是否要进行民法典编纂展开大战,并最终于1888年以该草案被纽约州议会否定而终结.该法典草案分为人、财产、债和一般规定四编,是用大陆法系的组织法律材料的方法整合普通法制度的一次尝试,在法典的宏观结构和具体制度上都具有一些特色.虽然它最终在原产地遭到了失败,但对美国其他一些州甚至是国外的法典编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现在,我们能够对该次法典编纂之是非做出我们正确的评价.  相似文献   

9.
2021年1月1日,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正式实施,每一个人的生活注定会因为这部法典的诞生与实施而被深刻地改变。在2021年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我们开设了“民法典新规”专栏,将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立法专家杨立新出版的《中国民法典新规则要点》一书的精华内容进行打磨,奉上关于这部法典新规则的精辟解读,助力于大家理解和学习。  相似文献   

10.
法典法,判例法与中国的法典化道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典法,判例法与中国的法典化道路董茂云导言法典法和判例法是当今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两种法律形式,直到今天,它们仍然是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最主要的区别标志。本文所指法典法,既指近代法典,又指以近代法典为主体的制定法体系。近代法典以《法国民法典》为标志。它...  相似文献   

11.
Influence of the Code Civil in the Netherlands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The subject of this paper is the influence of the Code Civil in the Netherlands. First, the history of the codification in the Netherlands is examined. Then, attention is paid to the Burgerlijk Wetboek (BW) of 1838, the predecessor of the Dutch civil code of the present day. It is investigated whether this BW is a copy of the Code Civil or a work on its own. Within this framework, the reasons why the Code Civil had an extraordinary influence are shortly mentioned. Finally it is explained how this BW has developed to our BW of 1992. The Code Civil was the model for the BW of 1838. This does not mean that the BW is a copy of the Code. It was not simply a translation. The BW is influenced by the Code Civil, but this does not justify the view that the Netherlands adopted French law. On the contrary: some French rules were removed. Former Dutch law was inserted instead of the French rules or as a supplement to the BW. A large part of the Code is based on joint roots, and the most important common background is Roman law. Those rules cannot be qualified as French law. Besides this there are also typical French provisions, some originated by the French Revolution. With regard to this rules the question is whether these are French rules or universal rights. It can be argued that the BW of 1838 is an improved version of the Code Civil.  相似文献   

12.
侵权法中"违法性"概念的产生原因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程啸 《法律科学》2004,22(1):41-49
德国侵权法中严格区分过错与违法性 ,而法国侵权法却不加区分 ,造成此种差异的原因有三 :哲学观念上的差异 ;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的影响 ;不同的法典编撰思路。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历时60余载,期间几经起落沉浮,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的“标本”。随着民法典的定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将进入国家治理的法典化时代。与此同时,与民事立法齐头并进的经济法也面临着对既有单行法体系化整合的任务,以解决“经济法是个筐,什么法都能装”的窘境。从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民法与经济法立法的演进轨迹看,民法的法典化之所以相对容易,是因为民法具有明显的法律移植属性,并存在可资借鉴的大陆法系成文民法典,而经济法的法典化纯粹是首创,其难度可想而知。民法典之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法律部门的法典化,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由之路。对经济法而言,如果短时间内难以成典,则可以采用逐步推进的方法,首要任务是从理论上完善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增强经济法体系结构的科学化、体系化和逻辑自洽性,使经济法立法与民事立法等相互衔接、相互协调,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  相似文献   

14.
蒋海松 《现代法学》2022,(1):94-108
我国民法典汲取了优秀传统法文化,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传统法文化既形塑了民法典的独特人文精神,也对其制度建构深具启示。在精神牵引上,传统文化的德法合治影响了民法典浓厚的道德关怀,重视抽象化的人之德性价值为人格权独立成篇提供了哲理论证,传统民本精神、“法顺人情”、天人合一思想、诚信文化都有其精神传承。在民法典制度安排上,继承了传统的典章治理智慧和通过法典化增强民族认同的政治使命,“有典有册”、律例统编的传统形式启发了民法典简约的立法技术。此外,在具体制度上,传统家事法律制度深刻影响了婚姻家庭编,传统典权制度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进行了历史论证。民法典对民族特色的彰显并非偶然,其原因在于民法典是民族特质的法意凝练,法治发展趋势要求从法律移植到“中国之治”,通过民法典提振民族精神也具有世界经验。但传统法文化影响不能过度拔高,其诸多人文主张仅停留在观念层次,而缺乏制度建构。应对传统观念进行现代化的制度转换与批判性继承,引领新的社会文明。  相似文献   

15.
中国未来民法典与其传统伦理、传统法文化的重要渊源——民事习惯之关系问题在民法学界基本没有深入展开讨论.日本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对民事习惯所采取的从排斥到吸纳甚至给予极高地位的反复经验对中国未来民法典如何体现中国特色可能具有重要的启示.日本民法典有关民事习惯的制度安排及其后续遗留问题的处理模式对中国未来民法典民事习惯位置的讨论提供了生动的个案.中国当下的社会结构以及经济发展程度需要将来的民法典必需慎重对待中国固有民事习惯,以便保障民法典的伦理基础和惯行定式.  相似文献   

16.
赵万一 《法学论坛》2005,20(4):28-33
传统的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现代各国都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对传统的民商立法模式进行适当调整.在民商关系的处理上我们应当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我国民法典制定的基本思路是在对传统私法做成功的现代转化的前提下,制定一部民商混合的法典,即在正确界定和承认民法和商法差别的基础上,以商法编的方式对民商法进行统一立法.  相似文献   

17.
《民法典》作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研究《民法典》中部分重要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既关系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贯彻落实,也关系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而言,《民法典》新增了“优良家风”条款。该条款有其独特的立法背景,其性质属于一项原则性规定,在司法适用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适用方法。  相似文献   

18.
为推进对《民法典》的规范阐释,促使其与医事法的衔接、互补,应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制逻辑与适用路径进行明晰。"医疗损害责任"整体延续了《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体系和框架结构,在说明义务、责任主体以及责任构成等方面加以创新。其作为《民法典》的具体规范,对总则编之规定予以遵从,是侵权责任编一般规定的特别法;其作为医事法的基本范畴,处于上位效力层级之中,与其他规范条文形成条件关系和并列关系。鉴于此,应遵循"从民法典到医事法"的适用路径,藉由内外在规范的自足与互助,明确规范条文之间的内在关联,实现规范概念的阐明和规范内涵的拓补,以推动《民法典》相关规则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国医事法学的蓬勃发展。  相似文献   

19.
制定民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三次工作报告中都提出编纂民法典问题。 2 0 0 2年 1 0月 ,法工委民法室在现有民事法律和物权法草案的基础上形成了民法草案的初稿 ,共分九编。从 2 0 0 2年编纂民法典草案的工作看 ,争论最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有关民法草案体例的问题 ,争论主要集中在 :知识产权和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要不要编入民法草案 ;人格权和债法总则要不要在民法草案中独立成编。  相似文献   

20.
《大清民律草案》摭遗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生 《法学研究》2004,26(3):140-151
现有资料的发掘和最近搜集所得的新资料表明,清末编订民律草案是一个艰难而又曲折的过程,经历了修订法律权之争、拟订《编纂民法之理由》(草稿)与确定编纂计划、开展民事调查与编订民律草案条文稿,以及编订《大清民律草案》说明稿的几个事件。清末政治形势日益紧迫致使当时的修订法律馆不可能按照既定的立法计划进行编订,最终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也难免存在着一些严重的缺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