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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律师》2010,(4):82-82
为打造法官与律师交流的阳光通道,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法官、律师职业行为的约束,确保公正廉洁司法,3月12日,安徽省池州市律师协会与池州市贵池区法院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  相似文献   

2.
栾少湖 《法治研究》2006,(11):44-45
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法官与律师:区别与差别”。发言内容,我想从一份调研报告说起。现在各位嘉宾的手里,都有一份《法官与律师——关于“法官眼中的律师”与“律师眼中的法官”调研报告》。这份调研报告是我所历时3个月刚刚完成的。其调研背景就是今年3月发生在天津的“法官打律师”事件,这一起沸沸扬扬的事件,使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的关注。作为律师一方,我们想通过自己的这种调研活动,发现一些问题,引起大家的思索,向大家寻求答案。  相似文献   

3.
李峣 《法治研究》2008,(7):44-49
在应然的视野里,律师和法官的关系体现的是一种职业上的相互关系。原告与被告构成平等的诉讼对抗,法官则是处于中立地位的仲裁者,形成我们常说的“等腰三角形结构”。在这样的一个诉讼结构中,律师与法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主体.既各自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不同职责,叉共同追求着司法公平与正义目标的实现。但是,在实然关系之下.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却有违人愿:法官不尊重律师,律师与法官不正常交往,已经成为律师与法官关系备受诟病的话柄。  相似文献   

4.
近闻,有位执业律师就某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问题,在一次庭审后善意地向该院的女院长(以下简称法官)提出意见和建议。谁知,这个“资深”法官对律师的意见,不以为然,甚至还很不耐烦地讲:“你们律师是‘做生意’的,不要老是和法院‘过不去’……”。然而,这位律师不卑不亢,当即反驳:“如果说律师是‘做生意’的,那么,法院和法官是不是‘做生意’的呢?!”法官当时无言以对。 显然,这是一次律师与法官之间看似平常、但并非十分愉快的“对话”,而这次“对话”所涉及的“律师职业属性”和“道德理念”等“公共关系”,已不是律师…  相似文献   

5.
去年,两则关于律师与法官关系的新闻炒得沸沸扬扬。一则是湖南律师杨金柱向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文显发函要求其就在两会期间关于不良律师拉法官下水的言论道歉,张文显院长亲自在网上回应,双方沟通良好,共同表达了改善法官与律师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愿景。另一则是云南律师何某要求对庭审笔录进行补正被法官拒绝后,律师拒绝签字并在笔录结尾处对此予以说明,法官则责令法警将律师拘留并交法警将其铐在篮球架上暴晒。两则新闻,让我想起自己10年法官生涯中与律师打交道的点点滴滴。  相似文献   

6.
“律师与法官不同”,这似乎不是问题,律师与法官当然不同。因此,本文提出这样的问 题,是否有些“弱智”。律师与法官有很多不同:性质不同、资格的取得方式不同、职业不 同、服装不同、收入方式不同、工作方式不同等等。但本文所要谈到的律师与法官的不同, 不是指或仅指的上述这些不同,而是要探究在诉讼中,律师与法官在对待具体案件时,在案 件的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的法律认知方面,以及在各自的法律工作中,职业道德要求方面有 何不同。“律师与法官相同”,则是要论及两者的共性,以及人们应当如何从这一共性视点 来对待律师和法官…  相似文献   

7.
2002年12月20日,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重庆市律师协会和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内地与香港诉讼制度研讨会”在重庆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率60多名香港法官、律师等法律界人士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了研讨会。开幕式后,香港法官和律师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庭的诉讼程序现场模拟了一次知识产权案的庭审(即“模拟法庭审讯演示”),庭审结束后,与会人员就其诉讼程序进行了研讨。据了解,“内地与香港诉讼制度研讨会”是香港特区法律界向内地法律界演示特区诉讼程序,增进两地法律界在诉讼问题上的交流合作的一项重…  相似文献   

8.
法官与律师关系规范化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任飞 《河北法学》2005,23(1):93-96
目前正在全国展开的律师队伍整顿工作将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拟通过教育、监督、惩治律师来彻底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观点已得到普遍的认可。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作为切入点的做法,固然能对建立正当的法官律师关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更为关键与根本的措施还在于严格规范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围绕这一论点,论证了规范法官审判行为何以应当成为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根本点;分析了少数法官在与律师职业交往中得以进行权力寻租的成因;并从平衡法官与律师的地位、增强律师对法官的监督与影响、阻却个别法官司法专横与防范司法腐败的角度,对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们每个律师都明白,案件的最终结果是由法官作出的,因此,作为代理人、辩护人的律师,在承办案件时就有一个很基本,也很重要的工作,那就是将自己对案件事实的理解和法律适用的意见,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清晰地向法官进行表达。而这种表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自己的意见能够深入到法官的心扉,起到对法官思维定势及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积极影响作用。因此,这里就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律师在庭上应当如何与法官进行“情感交流”。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并值得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是因为,对于同样一篇辩护词或代理词,如果发表的人不注意“情感交流”的话,那么,三个法官听起来也许就会有三种不同的感受和理解。就像鲁迅在《绛洞花主小引》中所说的,对一部《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遭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  相似文献   

10.
栾少湖 《中国律师》2006,(12):58-59
我想先从一份调研报告说起,报告的题目是《法官与律师——关于“法官眼中的律师”与“律师眼中的法官”》。这份调研报告是我所历时3个月刚刚完成的。其调研背景就是今年3月发生在天津的“法官打律师”事件,这一起沸沸扬扬的事件,使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引起了社会各界空前的关注。作为律师一方,我们想通过自己的这种调研活动,发现一些问题,引起大家的思索,向大家寻求答案。  相似文献   

11.
7月22日,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司法厅、法官协会和律师协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了《联席会议会商机制规则》、《法官协会、律师协会相互沟通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法官与律师相互监督的规定》和《关于依法规范我区司法诉讼活动的意见》(讨论稿)等四个文件。这是四家单位为落实此前形成的《构建和谐的法官与律师关系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建立会商机制而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议。  相似文献   

12.
9月12日,前来中国北京参加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美国女法学家多萝西·纳尔逊法官及其多年从事律师工作的丈夫纳尔逊先生,参观访问了北京市金平律师事务所——这家主要由女合伙人和年轻律师组成的律师事务所。多萝西·纳尔逊女士是美国联邦法院系统119名法官中13名女法官之一,、她还曾长期担任美国南加里福民亚洲法学院院长,在美国司法界德高望重,享有盛誉。纳尔逊法官曾四次访华,在美国多次接待了访美的中国法律界人士,对中美法律界交流作出了积极贡献。此次她又和丈夫一起作为美国代表参加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对中国律师事业特别…  相似文献   

13.
在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上的演讲在离开律师岗位两年半之后,能够有机会参与中国律师论坛这样大型而热烈的活动,和曾经的同仁们交流,非常高兴,也倍感荣幸。作为一名具有近18年执业律师经历的法官,借此机会我想谈谈对律师和法官职业关系的一些理解与认识,与大家共同探讨。法官与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同受法律教育,同操法律语言,同循法律思维,共同支撑着国家的司法大厦!以我的经验,绝大多数律师,希望所遇到的法官,学识渊博、刚正不阿;绝大多数法官,希望所遇到的律师,睿智敬业、明辨是非。这是律师与法官建立良性关系的基础,也是我们法律职业者共同…  相似文献   

14.
赵燕 《天津律师》2005,(1):45-47
一,有必要从律师中遴选法官吗?近年来,不少学者主张从资深律师中遴选法官,对此,我国法院系统也作出了相当积极的回应。2004年6月3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召开的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话掷地有声:“我们不能干涉个人的职业选择.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度,逐步实现法官职业与律师职业的不断合理化。  相似文献   

15.
《中国司法》2010,(12):5-5
在法学院校开展律师教育,有助于转变法科学生就业观念。目前法学院学生在就业目标选择上,还存在过分看重公务员职位的现象,而明确选择律师职业的学生比例还不高。从律师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以及公务员,是法律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遏止司法腐败,也有利于解决法律人才分布不平衡现象。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等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平等一员,法律职业的准人途径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既然具备这个统一的前提,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之间的人员流动应当具有适度的开放性,允许高素质的律师进入到法官、检察官队伍,畅通法律人才的流动和交流渠道。  相似文献   

16.
审判、检察、辩护是现代诉讼必备的三大职能,三者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共同完成诉讼任务,世界各国都建立了一整套培养、选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制度。由于各国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法学传统的差异,其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培训、选任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更是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培训与英美国家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前提必须是执业一定年限的律师相反,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检察官并不从律师中选任,而实行任命制,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有着严格资格条件和不同的培训和选任制度,都要求受…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律师与法官的关系是互相联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一、漳师与法官的互外国联只是因为:互.律师与法官这两种职业在工作中的联系是最密切的,工作中的来往是最多的。律师与法官的联系相对于与警官、检察官等从整体上看,要多的多。因为律师与法官与警官、检察官的联系主要是刑事案件,虽然检察机关依法可以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进行监督,提起抗诉,毕竟参与的比例不大。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也主要是在行政诉讼中,而律师与法官几乎在所有的诉讼案件中有在工作上联系。2律师与法官虽然在诉讼中所处的角色不同,但在进行…  相似文献   

18.
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一向敏感,无论是法官对律师还是律师对法官,彼此在理解、沟通或尊重方面多年来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为改善这一关系,邹碧华力主推出一系列举措,如长宁法院"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上海法院的律师一卡通、律师诉讼服务平台等。在2012年8月《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一文中,他认为,法官与律师关系不处理好,将会给司法公正及司法公信力造成巨大伤害。鉴于法官在与律师关系的构建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法官应当把建立社会信任作为自己的使命。  相似文献   

19.
“法官打律师”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封法官与律师间关系的广泛关注。这份调查报告在此背景下。历时三个月完成。通过此次调研活动,为大家提供一些素材,发现一些问题,引起大家的思索,共同关注和研究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差别与相互评价,推动建立法官和律师之间和谐关系,促进法治事业的更快发展。  相似文献   

20.
陈玉峰 《法人》2014,(9):52-54
正作为一名专业的合同法律师,李学辉曾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呼吁定期从优秀律师当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建立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的交流转岗机制。长期担任义务性职务,占用很多时间和精力,但在他看来能为法制进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非常值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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