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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乡(镇)村企业产权界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张卫华一、乡(镇)村企业产权界定的基本原则关于乡(镇)村企业产权界定的基本原则,目前尚无统一意见。笔者认为,从稳定乡(镇)村企业财产关系的需要出发,在界定乡(镇)村企业的产权时,应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谁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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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来安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依法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县法院占用当事人执行款情况进行了近两个月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发出监督意见书,最终从根本上解决了县法院占用当事人执行款问题,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效果。到2005年底,来安县法院全部归还了近几年来所占用的执行款。来安县人大常委会这次进行“特定问题调查”的做法是:一是决定成立“特调会”。县人大常委会最初接到县法院占用当事人执行款的举报是在1999年3月6日的县人代会上。当时半塔镇、杨郢乡的县人大代表反映,县法院半塔法庭执行到的款物,没有及时交付给申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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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调查与思考□路晓平席月民农村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法律形式,是乡(镇)、村或村民组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或农民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特定生产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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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浙江省绍兴诸暨市(县级市)各镇、村和姓的Y-STR单倍型分布,为Y_STR数据库的采样与应用提供依据。方法采集诸暨市17个镇156村的55个姓氏,且各镇一村有同姓人员10人以上(含)的家族样本5903份男性个体血样。采用YfilerTM复合扩增试剂盒进行17个Y-STR分型,所得数据进行镇(乡/街道)/村/姓氏的组合和镇(乡/街道)/村/姓氏/单倍型组合分布情况统计分析。结果在5903份男性样本中,获得1987种Y-STR单倍型,它们分布于235种镇(乡/街道)/+-t/姓氏组合,共构成2547种镇(乡/街道)/村/姓氏/单倍型组合。各单倍型对应的“镇/村/姓”组合次数出现从1到18次不等,其中有1686种单倍型对应1种镇一村一姓组合(84.9%),绝大部分的单倍型对应1~2种镇一村一姓组合(95.3%)。各镇/村中同姓人员出现的主流分型大部分为1~2种(90.7%)。在镇/村的同姓人员中出现次要分型的频率平均为18.22%。结论Y-STR数据库在诸暨的采样在家族调查的基础上,应针对次要分型较多的姓增加采样量,减少遗漏风险,获得高质量的YSTR数据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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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正在进行尝试和推广“村账乡管”。实践证明“村账乡管”是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普遍存在的管理混乱、收支倒挂、滥支乱发等问题的一种有效办法。但“村账乡管”在推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注意。一是要明确代理的内容和性质。“村账乡管”,不是上调村级权力,不是平调村级资产,而是在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财产独立核算体制不变,现金管理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乡(镇)代理站代村设账、记账,核销资金开支使用,把资金的支配权和财务监督权相分离的一种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要履行好代理手续。代理站受村委托,代村设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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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张某: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何某: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1983年5月,某乡合作商店擅自(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与当地干部商定在该乡张湾村何某家房后空宅基地(已划归何家使用)上建营业房一幢。同年6月30日,商店与何某之父签订了租地建房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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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8年8月6日,广西xx县xx镇xx村委成员即犯罪嫌疑人黄xx等四人组织村里十多个小组组长在村委开会,会议决定次日组织全村村民(村里各户每户派一人)到封门林场去抢收松脂,以阻止何xx继续对封门林场的经营。2008年8月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黄xx等人组织黄x义(另案处理)、黄x祥(另案处理)等140多xx村的村民到xx镇x旺村封门林场哄抢收割好的松脂近2000公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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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知识喻意为雨水,农民群众喻意为禾苗,依靠区、乡、村、组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像雨水灌溉禾苗一样,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贴得最近、用得最多的法律知识源源不断地灌输到每个农户家中,以满足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这就是宣城市宣州区创新实施的“普法浇灌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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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开始,安徽省六安市开展“三级联动、四级监控”纠风监控机制建设试点,2010年下半年在全市推广。目前。已建立起市、县(区)、乡(镇、街)三级联动办理纠风工作事项,市、县(区)、乡(镇、街)、村(居)四级监控不正之风的纠风工作新机制,使不正之风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了、解决得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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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宜阳县针对民间纠纷发生的新特点,注重加强民调组织基础建设,在各乡镇普遍建立健全了乡、村、组3级调解网络,及时发现纠纷,化解矛盾,牢固筑起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 2000年初,该县根据本地实际,在全县19个乡镇建立了乡、村、组3级调解网络,乡镇司法所负责调解本辖区的民事纠纷,各村的民调委员会负责调解本村的民事纠纷,村民组的民调信息员负责调解本村民组的民事纠纷。同时对3级调解组织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努力做到小的纠纷不出组,大的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的纠纷不出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