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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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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时事点击     
《江淮法治》2010,(7):7-7
干部引咎辞职两年内不得提拔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办法》规定,干部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相似文献   

2.
《公民与法治》2010,(8):27-28
干部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近H,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简称《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三起引咎辞职事件突出体现了中国正在向“责任政府”的理念转变。但规定中的引咎辞职制度似乎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假定之上的,而从法治的角度来看.自愿辞职显然是不可靠的.因为法治政府强调他律,而非单纯依靠自律。事实上,上述三位领导之所以主动提出辞职.必然或多或少受到了党内、同事或社会舆论的压力。问题在于.法治社会要求这种压力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发挥作用.以保证因种种原因而“不宜再担任现职”的领导及时下台。  相似文献   

4.
加强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是管理干部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贯彻《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五个办法、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5.
引咎辞职难在何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顾名思义,引咎辞职是一个人把过失、责任归到自己身上,并主动提出辞职,以此表示愧意和歉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  相似文献   

6.
贾阳 《政府法制》2014,(19):18-19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印发实施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时,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透露,中组部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中央近日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细节凸显导向,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8.
宁晓洪 《天津检察》2008,(6):50-50,49
2008年4至5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这次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设定了四个竞争岗位,有十九名同志参加竞争上岗。  相似文献   

9.
自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明确提出“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经过十多年的发展,2002年中共中央颁布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该<条例>第59条规定: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咎不辞,有咎难辞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今天,我们请焦友龙先生和大家谈一谈有关此问题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0.
2011年3月22日,《北京日报》以“党委领导首度被列为问责范围”为题,对北京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行了报道。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党的组织纪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违反《条例》规定,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任职资格、工作程序选拔  相似文献   

12.
亦然 《检察风云》2010,(14):13-13
1994年10月,中组部发出《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选用干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通知》规定了“一个不得”、“两个不能”和“五不准”的纪律,三处规定要“追究责任”和“从严查处”。1995年2月,党中央面对当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陆续进行换届选举,针对一些地方跑官要官,甚至卖官买官之风又有抬头的问题,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提出了“十不准”的纪律要求。  相似文献   

13.
刘婷 《中国监察》2011,(9):55-57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0年11月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之后,中央出台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重要法规;  相似文献   

14.
党中央最近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群众公认”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之一提了出来。落实好这一原则,对选准用好党政领导干部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如何把“群众公认”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这一原则应有的作用,笔者仅就“公认”的主体、客体、机制三个方面谈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15.
正官员被处理的新闻常常成为"烂尾新闻",时过境迁后被处理的官员可能在悄无声息中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有媒体梳理6年来52起官员免职案例,发现85人中已经有29人复出。被免职官员复出是有依据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相似文献   

16.
2009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6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行规定》的发布施行,对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党建理论研究的新成果,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解放思想、制度创新的科学结晶,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基本依据和基本程序,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人事部门要结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履行监督职责与严肃党的纪律,努力把《条例》学习好,执行好,落实好。学习好《条例》,就是要提…  相似文献   

18.
据《山西青年报》,山西省人事厅公布了公务员管理辞职辞退制,将对出现失职失误,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实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对纪律松驰、工作涣散、屡教不改的公务员,坚决予以辞退;对违法乱纪的.要坚决查处,清除出公务员队伍.对不按考试录用程序进入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人员要进行认真的清理.予以辞退或限期调出,对公务员的行为要求更规范了。  相似文献   

19.
各地     
《中国审判》2011,(12):8-9
近日,《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暂行规定》正式颁布施行,明确了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接受党内监督的事项范围,包括党政“一把手”在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要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住房、投资及配偶、子女从业隋况等有关事项。  相似文献   

20.
《中国监察》2010,(9):25-25
本刊讯为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10年,贵州在全省所有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地厅级单位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一报告两评议”以落实全委会委员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为核心内容,即: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全委会委员还要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还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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