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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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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制度,因其剥夺生命的方式,而导致现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制度,但是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现在仍然存在死刑制度,通过对死刑的执行过程实施人道主义,对死刑犯在一定范围内保护其人权,体现国家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发展情况。在中国,加强对死刑犯人权保护,立法、执法,体现了对犯罪的惩治,对受害者的保护等方面的协调程度以及社会文明程度。  相似文献   

2.
李成学 《法制与社会》2012,(16):154-155
在刑罚体系中,死刑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刑种,它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为内容。人死不能复生,因此死刑不存在事后补救的问题,这是死刑区别于其他任何刑罚的非常性和特殊性所在。另外,死刑的执行是对生命权的剥夺,是涉及最根本人权、触及最深层人性的问题,这决定了死刑的刑法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它单纯作为一种刑罚种类的功能。因此,死刑的限制和废止不是刑罚结构中单一刑种的微调,而必然要依靠整个刑罚体系的变革来推动。  相似文献   

3.
王水明 《法治研究》2013,75(3):97-102
死刑限制应包括死刑观念、死刑政策、死刑立法和死刑司法在内的全方位限制,而死刑司法限制在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具其独到的作用,死刑司法限制是限制死刑适用最直接、最便宜,也是最具活力的方法。死刑司法限制应遵循严格司法解释、疑罪从无和严格核准等原则。死刑司法限制之具体措施包括确立死缓制度作为死刑替代的过渡性措施,严格解释死刑的适用标准,在程序上保障死刑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以及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限制,如彻底禁止游街示众等公开处决的死刑执行方式、公开死刑判决数量和执行数量以及死刑宣判与执行应有一个较长的间隔时间等。  相似文献   

4.
我国成为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国家.从古老的酷刑,到近现代的枪决,再到现今诞生于人道主义的注射死刑,标志着我国对人权的尊重及社会法治的进步.但注射死刑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着争议与问题,因此尚不能全面取代枪决.本文试通过对死刑执行方式的历史沿革、注射死刑的发展及存在问题的讨论,分析我国的注射死刑制度.  相似文献   

5.
死刑作为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处罚,它的正确适用关系到人的生命权以及司法的公正性。死刑救济制度是规范死刑执行以及保护死刑犯权利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对死刑执行救济制度方面的研究很少,我国现行立法对于死刑救济制度上的规定也还不够全面,无法有效地实现对于死刑犯最大程度上的权利救济。为了完善我国的死刑救济制度、更好地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通过对死刑救济制度的价值以及我国死刑执行救济制度现状的分析,并借鉴我国历史上在这方面的相关立法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探讨如何具体完善我国的死刑救济制度;通过重点设立死刑复核结果强制申诉制度、修改《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之相关救济规定、改变死刑执行以及监督的主体、建立死刑犯赦免制度等赋予死刑犯更多救济途径,从而保证死刑执行的公正性,保护死刑犯的人权。  相似文献   

6.
<正> 生命权是人权的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因此,讨论人权不能不涉及以剥夺生命权为内容的死刑问题.某些国际人权组织甚至以死刑的存与废作为衡量一个国家人权状态的尺度.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如何认识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是一个十分尖锐而又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废除死刑观点的是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切撤雷·贝卡利亚.他根据社会契约论,论证了死刑的非正义性和不必要性.贝卡利亚认为,人们最初在订立社会契约的时候,只交给公共当局一份尽量少的自由,这里当然不包含处置自己生命的生  相似文献   

7.
论死刑的立法限制--基于国际标准的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限制直至废除死刑的国际标准,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认同和推广.限于我国实情,当前不能废除死刑.但应立足国际人权公约标准,严格限制我国死刑立法.死刑实体立法限制表现为科学削减死刑罪名,限缩死刑适用对象.死刑程序立法限制表现为完善面临死刑者的诉讼权利、死刑执行方式与死刑减刑制度,并增设死刑赦免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保留死刑、执行死刑的国家之一,不少国家常借此攻击我国的人权状况。但从法律角度而言,死刑就是一种刑罚方式。笔者尝试从刑罚角度思考死刑问题。  相似文献   

9.
黄晓亮 《法学论坛》2016,(1):93-101
站在宪法的立场上考察死刑妥当性问题,对于死刑的存废具有终极的社会意义.世界上主要存在着4种死刑合宪性解释的路径,但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人权具有普世价值,在生命权的保护上不应该存在任何例外,以人权作为死刑合宪性解释的立场对于形成一种尊重生命和人格的文化,引领公众对死刑树立起理性的认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废止死刑本身并不是目的,其真正目的在于增加所有国民的人权.政府应以此作为设定政策和措施的出发点,重新审视死刑在控制犯罪中的意义.从削减和废止死刑、保障人权的角度考虑社会的防卫才是合适的社会演进之方向.  相似文献   

10.
死刑断想--从死刑问题国际研讨会谈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邱兴隆 《法学评论》2004,22(5):18-27
死刑虽然具有遏制犯罪之效 ,但其大于终身监禁的边际效益是无法证实或证伪的。当代报应观念早已抛弃等害报复而演化成了等序报应 ,而等序报应并不一定要求对杀人者处以死刑。立足于等害报复而为死刑所为的辩护 ,既不合乎当代报应观念 ,也无法解释对杀人者并非全部处以死刑的现实。人权的普遍性决定了犯罪人的基本人权具有超然的不可剥夺性 ,废止死刑是保护作为人的犯罪人的基本人权的直接而现实的要求。限制死刑的国际标准与中国的国情并不冲突 ,中国的死刑制度应尽快与死刑的国际标准接轨 ,这不但是必要的 ,而且是可行的。中国应该立即着手限制死刑 ,并在不久的将来废止死刑。  相似文献   

11.
死刑,是现行刑罚中最为严厉的刑罚手段,它不仅严厉惩处了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也在社会上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但同时死刑也剥夺了公民最为宝贵的生命权,使人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死刑一旦被执行便不可避免的侵犯了被执行者的人权,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却也力争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罪犯的人权。  相似文献   

12.
王峰 《法制与社会》2013,(13):290-291
死刑是一种最古老、最久远的刑罚,处于刑罚金字塔的顶端。18世纪,近代资产阶级刑法学鼻祖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公开反对死刑,主张严格适用并逐渐废止,拉开了反死刑的序幕。而这一举动也引发了几百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存废之争。近年来,随着世界人权运动以及民主法治的发展,大多数国家对于死刑采取的是逐步缩小适用范围,最终废除的政策。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也折射出这一理念:对死刑加以限制直至废除。废除死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特别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目前我国还不适宜立即废除死刑,但应严格限制死刑。如何走适合中国的废除死刑道路,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政府高度重视的司法课题。本文旨在分析当下死刑适用状况,探寻限制死刑适用的对策,推动废除死刑的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抛砖引玉,从而使法治成为国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   

13.
当代中国死刑改革争议问题论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秉志 《法律科学》2014,(1):146-154
死刑改革是当代中国刑法改革过程中最受关注、最具现实意义且备受争议的重大问题。中国虽难以在短期内全面废止死刑,但却有必要将废止死刑纳入其政策内涵。在功利与人道之间,人道性应当成为我国死刑改革最主要的根据。我国应以无期徒刑作为死刑的立法替代措施,适时建立死刑赦免制度,公开死刑执行的数字,并于适当时机废止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14.
死刑改革是当代中国刑法改革过程中最受关注、最具现实意义且备受争议的重大问题。中国虽难以在短期内全面废止死刑,但却有必要将废止死刑纳入其政策内涵。在功利与人道之间,人道性应当成为我国死刑改革最主要的根据。我国应以无期徒刑作为死刑的立法替代措施,适时建立死刑赦免制度,公开死刑执行的数字,并于适当时机废止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  相似文献   

15.
死刑立即执行替代措施,是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的一种立法选择。充分发挥现行刑法中这类措施的作用,对于大幅度减少死刑立即执行适用具有重要意义。现行刑法中死刑立即执行替代措施就是死刑缓期执行,包括一般死缓、限制减刑型死缓以及终身监禁型死缓。这为目前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提供了充分的法律资源。不过,限制减刑型死缓和终身监禁型死缓的适用,会导致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长,进而会造成一定的人权保障方面的争议和刑罚执行上的难题。有鉴于此,在既有法律框架内,应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使相关规范适用形成合比例性的“阶梯”,在积极减少死刑立即执行的同时,尽可能避免负效果的出现。  相似文献   

16.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在刑罚体系中属于生命刑。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世界各国的刑罚也日趋人道化,表现在死刑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走上了废除死刑的道路;另一方面是那些保留死刑的国家也对死刑的适用和执行方式进行改革。我国是一个死刑制度历史悠久的国家, 改革现行死刑制度,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入手,从死刑制度的法律价值、刑罚的目的、社会作用等多角度论述了废除死刑,构建合理的刑罚体系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从刑罚学的角度而言 ,当代的死刑存废之争仍未超越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两种古典刑罚理论 ;而除极少数人外 ,不管是赞成死刑保留的一方还是支持废除死刑的一方 ,功利论都是他们提出主张的一个根本基础。生命权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一项权利 ,而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死刑存废之争 ,因为把人权当作相对的和可以为了更大利益而牺牲的东西 ,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取消生命权的意义。因此 ,如果我们从生命权的角度来看待这一争论 ,则死刑毫无疑问是对人权的侵犯 ,只不过它带有“合法”这样的一个面纱而已。我们应为生命权概念寻找坚实的基础 ,以便为死刑存废之争找到出路。  相似文献   

18.
死刑执行监督的内容十分广泛,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死刑执行监督不太重视。相对于其他监督而言,其现状是:它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涉及人的生命;它又似乎是最不重要的,监督只是徒具形式而已。因此应当重视死刑执行监督,进一步完善立法,强化监督的程序控制,充分保护死刑犯的人权。  相似文献   

19.
周道鸞 《中国法律》2012,(6):18-22,75,80
人权保障与死刑限制是当下刑事法学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这个问题的研究不仅涉及刑事基本法律,而且涉及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不仅涉及国内刑事法,而且涉及国际刑事法。死刑核准权的收回拉开了死刑制度改革的序幕。死刑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贯彻宪法规定的人权保障原则,进一步限制和减少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20.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当今世界上所有保留死刑的国家均将故意杀人罪适用于死刑.但在废除死刑的国际大环境下,世界上保留死刑的国家也都通过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只将死刑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故意杀人罪的死刑最终适用率并不高.这些国家的立法和实践经验对于中国推进司法改革,有效保护人权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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