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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4 毫秒
1.
在"总则—分则"的法典结构方式下,总则在法典的体系化、彰显法典的精神和缩减法典篇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总则所具有的功能和优点是通过总则本身的构造来实现的,总则的构造是在法典化过程中立法者首先遇到的问题,只有内容完整、结构严谨的总则才能最大限度地促进法典的完善。比较和借鉴德国、法国、日本、俄罗斯和我国台湾、澳门地区的民事诉讼法典的总则之构造以及民法典的立法技术,博采众长,以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内容和结构,具有重要的立法论意义。  相似文献   

2.
洪德 《中外法学》1986,(1):35-39
<正> 美国统一商法典是普通法法系中一部具有美国特色的商法典。法典采用了制定法的形式,同时保留适用普通法、衡平法。商事法作为法典的补充,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和判例法的混合。在结构体例上,划分为总则和各章。总则指导各章,但只涉及动产交易,即无规定公司、合伙,也不专列海商。破产,在适用对象上,法典不但适用于以商人为一方的交易,而且适用于一般消费者交易。法典的基本特征是:民商合一,自成一格,周全详尽,灵活实用,较好地兼顾了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又为未来的发展留下余地。许多规定反映了当代商业和交易的最新要求,是国际上承认的准则。  相似文献   

3.
李龙贤 《财经法学》2024,(1):131-144
《民法典》和域外的经验告诉我们,单凭“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容易导致片面强调规则适用的共同性,而忽视体系构造的共同性。我国《民法典》立法和实施过程中并未完全照搬“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技术,也适用了法律阶梯模式。探讨中国模式行政法法典化问题应避免揠苗助长、违反法典形成发展规律、无视行政单行法之间所具有的共同原理和原则。中国模式行政总则法的生成,应重视基础性的通则性规范提炼工作,使其形成行政通则法,最终生成行政总则法。应适时探索行政总则法与行政程序法的协同,为行政法典的制定提供有力的系统性、体系性保障。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总则与民法典立法体系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尹田 《法学研究》2006,(6):3-10
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形成,是一种逻辑思维方法及立法技术运用的必然结果,其本身并不包含任何价值判断。身份权的独立所导致的“人法”的分裂,物权与债权的区分所导致的“物法”的分裂,以及法律关系一般理论的创制对于法典体系结构的影响,是该法典设置总则的技术原因。理论界对潘德克吞体系“重物轻人”的批评,混淆了罗马法与近代民法中“人法”以及“身份”的不同概念。鉴于民法典总则的体制价值和制度整合功能,中国民法典应当设置总则编。  相似文献   

5.
法典总则是人类法典编纂技术的伟大进步,其作用体现在从一般到特殊的编纂逻辑、更好地统摄法典的全部内容以及能够避免重复性规定,保持法典内容简洁性.教育法典总则编必须确立方法论前提,宜选择体系式编纂模式,采取"序总合一"的体例设计,并将法律关系作为编纂的逻辑主线.在立法技术层面,教育法典总则编应选择相对成熟且符合总分结构要求的提取公因式方法.提取公因式要求总则编从现行教育法和其他教育单行法中发现并提取公因式元素.在章节编排上,我国教育法典总则依次包括教育法基本规定、教育主体概括规定、受教育权与教育权、教育类型、教育法律行为、教育法律责任六大部分.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法典应设立债法总则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我国民法典是否应设立债法总则?侵权行为法是否应从债法体系中分立出去?这是当前民法典编纂所讨论的重大问题之一。本文从法典编纂的作业要求、法典编纂的理论背景、各国或地区的民法典关于债法内容安排的通例以及债的一般规范对侵权行为的可适用性等方面,阐述了民法典应设立债法总则以统帅各种具体债,维护债法体系完整性的观点。本文还对主张侵权法独立的理由做了比较深入的剖析,认为这些理由不足以构成侵权法从债法中分立的理由。  相似文献   

7.
从我国的现实基础出发,我国民法典应继受德国民法典潘德克顿体系模式,讲求法典的体系性和逻辑性,债法篇应设总则,债的一般性规定、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应采总则——分则模式,侵权行为法要相对独立.  相似文献   

8.
所有现代欧陆民法法典,不论是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抑或是继承两民法典之法典以及参考两民法典之法典,均设有民法总则之规定。中国最近有制定民法总则的计划,并已提出建议稿,但此前已经有了9个单行之民法法律规范,构建了松散型的民法典体例,而民法总则属于一体型民法典之构成部分,这就需要对以往民法法律规范重新整合。结合中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对民法总则应加以规范之内容,以及法律原则、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民事客体、法律事实、民事责任等具体规范加以分析探讨,以期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民法总则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的行政法体系尽管已有各个板块的具体构型,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一些结构性的错位,如理念法源低于规范法源、基本原则表述的具体化、地方立法个别环节周延于中央立法的错位、各部类典则分布不均等.行政法典总则的制定,为行政法体系的整合提供了良好契机,行政法体系的完善也依赖于行政法典总则的制定.通过行政法典总则整合行政法体系,可以采取定性行政法体系、勾画行政法轮廓、厘清行政法边界、确定行政法体系的内部结构、处置行政法体系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进路.行政法典在对行政法体系进行整合以后,将形成以行政法治理念编、行政法原则编、行政组织法编、公物和公用事业编、行政程序法典编、行政救济法编、行政监督法编为内容的体系构型.  相似文献   

10.
《北方法学》2022,(6):22-29
劳动法典的体例结构是法典编纂的基础问题。从两大法系法典化传统和劳动法典立法实践看,劳动法法典化模式和体例可主要分为英美法系国家汇编型法典、大陆法系国家汇编型法典和大陆法系国家体系型法典三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劳动法典的主要区别在于体系性的差异和劳动合同编的有无。大陆法系汇编型和体系型法典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采取法律汇编形式,缺乏含有实体性规则的总则,后者采取体系化编纂方式,包括实质意义的“总则”。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我国劳动法典应采取体系型编纂模式,追求规范的完备性和体系性。法典应包含总则、个体劳动法、集体劳动法、劳动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四大板块。个体劳动法应包含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等内容,并增加对特殊劳动关系等新型用工方式保护的规则。同时,法典在内容上应体现数字化对劳动法规则的时代需求。  相似文献   

11.
我国即将通过的民法典包括一千二百多个条文,采取总则与分则相区分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是立法体系化和科学化的结果,具有既节约立法成本又方便学习贯彻的优势。从民法发展历史来看,我国民法典编纂采取这种体例模式有其必要性和科学性。在总则与分则相区分的体例下,我国民法典总则编集中体现了立法者的指导思想,规定了民法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充分贯彻了民法基本科学原理,对全部分则的规定具有统辖作用。解决民法典庞大的规范和制度群之间的体系逻辑问题,指出总则与分则之间分工合作、统辖遵从的逻辑关系,提出以总则编作为民法典整体的思想基础、规则效力基础、法理解读科学性基础,是理解民法典体系的关键,亦有助于澄清在我国民法典编纂“两步走”规划的特殊背景下,民法典分则一些编章编纂过程中出现的轻视甚至脱离民法典总则编规则的法理混乱。  相似文献   

12.
在民法典立法中,商事法律处于何种位置?这一问题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民法典立法的成败,甚至影响中国法治进程、影响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大陆民事立法模式既非民商分立也非民商合一,在民法典立法思路上坚持民商合一的模式,却选择民商分立模式下的民法典作为范本,在逻辑上存在悖论.民法典立法不是要适当增加商法规则,而是要根据商事活动的需要,实现民法与商法的体系化,这完全是因为商法规则的特殊性决定的.民法典应该具有开放性,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  相似文献   

13.
廖呈钱 《法学家》2022,(1):28-42
税法“总则”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实现税法体系化的基本形态,亦是税收法典化的基础性工程。然而,规制时代下“解法典化”的趋势,使得税收法典化陷入规范封闭性与现实开放性之间矛盾的困境。宪法基本国策条款的客观法秩序性质,使得其在具备规范拘束力的同时能够保持结构的开放性,赋予国家义务的同时通过“反射性利益”及其主观化来保护公民的权利。由此,宪法基本国策条款可以成为破解税收法典化困境的有效路径。具体而言,宪法财政基本国策条款确立的发展导向需要通过税法“总则”的立法目的条款予以具体化。在坚持适度法典化的通则法定位基础上,以量能课税原则、受益原则和国家辅助原则的多元互补重塑税收公平的内涵,并在程序保障之下,通过立法沟通机制,最终形成“规则—责任”相衔接的立法体例。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创制中的中国民法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明  周友军 《中国法学》2008,3(1):127-146
民法典创制是新中国几代民法学人的梦想,而2007年的《物权法》颁行使我们距离这一梦想更近一步。《物权法》颁行以后,立法机关又将工作重点转向侵权法立法。所以,本年度学者主要围绕物权法和侵权法进行研究。总体而言,该年度的民法学研究非常繁荣,也体现了民法典创制时期民法学研究的一般特点。虽然民法典创制依然任重道远,但我们应当迎接民法解释论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15.
本文在简单清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现实表现后,列举和分析了我国制定民法典背后的原因,并在探讨我国当前的现实社会法律背景基础上,对我国民法法典化的有关问题进行反思,认为目前尚需要进一步奠定民法法典化的厚重可靠的社会、学术和政治条件根基;在此结论下,提出法律界人士当前的历史任务,是摒弃民法典的神化功能,舍弃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可能会获取的一时荣耀,真正面对当今中国亟需解决的法学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促进我国民法以及整个法律体制在实践中的有效和协调。  相似文献   

16.
郭振杰 《河北法学》2004,22(6):31-35
在简单清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现实表现后,列举和分析了我国制定民法典背后的原因,并在深刻探讨我国当前的现实社会法律背景基础上,对我国民法法典化提出质疑,得出目前我国尚不存在民法法典化的厚重可靠的社会、学术和政治条件根基这一结论,在此结论下,提出法律界人士当前的历史任务,是摒弃民法典的神化功能,真正面对当今中国亟需解决的法学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促进我国民法以及整个法律体制在实践中的有效和协调。  相似文献   

17.
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民事习惯之司法导入机制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民事习惯的法典化表现为两种形态,即静态法典化与动态法典化。在这两种法典化形态中,动态法典化居于关键性地位。动态法典化是指建立一种司法的制度机制,将民事习惯经由司法判例导入到法的现实运作中来。实现民事习惯的动态法典化应主要包括五种机制,即民事习惯的司法确认、司法功能、司法构成、司法证明与司法监督。经由以上五种行之有效的将习惯导入司法的机制,可以永葆民法典的“青春活力”。  相似文献   

18.
论文从一个比较观察的视角,对发生在不同国度和时代的世界民法典编纂史上的三次论战进行了系统的历史回顾和理论阐述,探讨了由此引发的“法典化”与“非法典化”思想及其对立的根源,以及三次论战对于各国法律思想史和法制发展的走势所具有的深远意义和重大价值。在上述基础上,文章还围绕当代中国民法典编纂所提出的各种观点和论说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学术思考。  相似文献   

19.
赵秉志 《法学研究》2014,36(6):181-191
刑法的法典化是统一刑法典的制定和完善过程。当代中国刑法的法典化程度,与中国社会形势的变迁、法治的整体发展水平、立法技术的提升密切相关。中国刑法的法典化是历史与现实的必然选择,具有重要的法律文化价值、比较法价值、社会价值、现代法治价值和规范价值。中国应综合运用外部和内部策略,制定和发展形式合理、内容全面、科学的统一刑法典。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历时60余载,期间几经起落沉浮,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的“标本”。随着民法典的定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将进入国家治理的法典化时代。与此同时,与民事立法齐头并进的经济法也面临着对既有单行法体系化整合的任务,以解决“经济法是个筐,什么法都能装”的窘境。从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民法与经济法立法的演进轨迹看,民法的法典化之所以相对容易,是因为民法具有明显的法律移植属性,并存在可资借鉴的大陆法系成文民法典,而经济法的法典化纯粹是首创,其难度可想而知。民法典之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法律部门的法典化,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由之路。对经济法而言,如果短时间内难以成典,则可以采用逐步推进的方法,首要任务是从理论上完善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增强经济法体系结构的科学化、体系化和逻辑自洽性,使经济法立法与民事立法等相互衔接、相互协调,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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