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目前机构运行初具成效,侦查监督效能增强,检警配合更加紧密。实践中,因职能部分重合,侦协办运行实质化效能打折扣,同时还面临信息共享不及时、检警工作理念及考核指标不统一等方面的问题。为了健全侦监协作配合机制,要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能力,科技赋能拓宽监督线索来源,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引领监督与配合工作。  相似文献   

2.
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已经逐渐成为检警共识,并取得实质性成效。F县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侦监协作机制,通过检察官常驻、信息共享、跟踪监督等措施推动侦监协作机制落实落地。针对目前侦监协作机制建设存在的认识不清、考核标准不一、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需要从统一司法理念、优化业务考核、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水平。  相似文献   

3.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反映了以双赢多赢共赢为核心的侦查监督理念的新发展。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和大数据技术,推动侦查监督从事后监督到事中监督、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从数据共享到数据共用转变。然而,侦监协作机制背景下的侦查监督实践仍面临检警认识有待统一、考核指标设计有待完善以及数据共享程度不深等难题。为此,需要发挥侦监协作办公室的“前端”优势,加强理念传导、凝聚侦诉共识;建立立体评价体系,激励检警同向发力;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协同办案效果;强化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动数据共享、共用走向数据共治。  相似文献   

4.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加强侦查监督、深化协作配合、强化类案指导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监督与协作职能难以全面同步实现、人员配置不尽如人意、办案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配套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要加强监督与协作的深度融合,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履职的制度依据,因地制宜增加人员数量、提高人员素能,打通信息共享渠道、拓宽监督信息来源,持续健全完善配套机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  相似文献   

5.
新时代新征程下,检察机关需要探索如何从“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上继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适应法律监督现代化的需求。目前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理念落实不到位、侦监协作办公室职能未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存在信息壁垒等问题。其中作为一以贯之的核心理念,“检察引导侦查”需要从认识到实践再到传导三个维度上予以厘清和贯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为“体系化”的实体基础,未来应围绕“职责定位、人员配备、基础保障”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化完善。同时,还需要在数据建设、共享、推动方面完善“数字检察”的机制建设,以充分发挥其科技支撑作用。  相似文献   

6.
按照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以下简称“侦监协作”)办公室。如何更好地发挥侦监协作机制的作用,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坚持以案件审查办理为主线,以实质化运行为抓手,充分发挥侦监协作机制监督前哨、诉前主导、协作配合的作用,强化机制建设,促进履职效能最大化。  相似文献   

7.
"捕诉一体"改革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仍存在着监督动力不足、监督能力不强、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不畅、监督案件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这些问题源于侦查监督理念存在偏差、业务指导考评机制不完善以及刑事侦查活动日趋规范化等主客观原因。新形势下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检察机关需要在侦查监督人员培养、机制完善和案件办理方面综合施策,重点采取引导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能力、发挥通报考评引领作用、主动挖掘监督线索、建立检警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提升侦查监督质量和效果等措施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8.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数据深入分析和有效应用,进而实现对检警数据信息的归集共享、分析应用、提前预警、及时发现和分类处置,可以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力。河北省邯郸市检察机关把大数据作为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高质量发展的桥梁,以系统性数据思维促进个案办理,以整体性数据思维促进类案指导,以全局性数据思维促进综合治理。现阶段大数据赋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数据共享不够充分、能动意识尚未激活、建模重复效率低下的问题,可从丰富数据来源、激发主观潜能、共享智力成果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的改革探索。在有效发挥公诉职能,破解“追诉”与“监督”的角色冲突,实现侦查监督程序由依附转向独立上有重要的价值。但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监督信息获取困难,监督权威性、有效性保障不够,人员配备不足等现实困境。为此,应推进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调查核实机制、案件咨询与提前介入机制,用好现有的监督方式并探索新的监督方式,配强检察人员进行专人常驻检察,以确保派驻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  相似文献   

10.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检警关系存在着侦查监督不力、诉讼效率不高等问题,本文分析了当前检警关系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对完善检警关系提出了四点对策,以期能在保持目前的检警模式下构建运作流畅、高效和谐的检警制度。  相似文献   

11.
作为检察机关保障国家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之一,侦查监督工作的呼声越来越高,监督的效果却不尽人意。总结分析基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实践,存在认识不到位、知识储备不足、监督方式单一等五大问题。对此,做好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首先要理清两大关系,一是检警关系,二是监督数量与监督质量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以知识产权犯罪为代表的新类型经济犯罪呈现出专业化、网络化、链条化的特点,给侦查活动带来巨大挑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可结合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难点,建立常态化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建议机制,并与公安机关形成关于重大疑难案件范围的共识;将常见罪名证据规格成文化,以形成关于证据标准的共识;联合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研判通报制度的专业化程度;在确保监督刚性的基础上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实现侦查监督实效化。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优势互补。  相似文献   

13.
警、检一体化模式的提出旨在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其基本要求是检察对侦查的管理、领导、指挥和监督,与之相适应,应改革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确立司法审查制度并强化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警、检一体理论缺乏司法环境的现实基础,因而注定了其“空中楼阁”式的理论结局。针对当前警、检关系之间存在的冲突,可以从捕诉一体化改革、检察官提前介入“证据把关”、重设“预审员”等途径加强警、检之间的配合,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从建立立案、强制处分和撤案备案制度,以及畅通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的途径促进侦查监督,以此确保侦查程序的公正。  相似文献   

14.
检警协助模式是检警二机关在侦、诉等审前阶段所体现的一种业务上的配合与人权保障方面的制约,进而充分发挥出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引导性与监督性以及公安机关技术优势的一种检警关系模式。检警协作模式与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均能够给检警协助模式提供启示。检警协助模式具有理论上的相对合理性,检警协助机制包括立法、范畴、保障与监督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5.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检察院与公安分局揭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就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行座谈交流,全面规范能动履职,更好地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相似文献   

16.
开展逮捕证据标准工作,创新侦查监督工作的方法,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顺应形势发展,规范刑事执法,协调检警关系,加强法律监督,增强打击犯罪合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本文就上海检察机关探索和运用逮捕证据参考标准,规范和完善审查逮捕工作的做法发表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侦查监督机制的缺陷集中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保护力度不足、被害人的权利保障缺乏、监督范围不够全面、监督效果不佳、监督渠道单一等问题。本文结合我国实际并借鉴国外侦查监督的做法,指出完善我国侦查监督机制,应树立以保障人权为核心的侦查监督理论,建立健全现有的监督体制。  相似文献   

18.
杨莹 《人民检察》2023,(S1):107-108
<正>侦查监督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止侦查权滥用、规范公正执法、切实保障人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在推动检察机关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强化监督职能等具有积极作用,但实践中也暴露出检警协作不畅、侦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笔者拟通过对H市K区调研的数据分析“捕诉一体”背景下侦查监督的现状,并对“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下的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优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多年来,侦查监督一直是审查逮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随着检察改革的深入,侦查监督的重点地位和难点问题更加突出,这对于审查批捕部门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方面新的形势要求我们突出检察职能,强化侦查监督,使监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三项职责八大任务”之中;另一方面由于侦查监督的法律规定过于抽象,具体操作还没有统一,检警两部门还有很多关系没有理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监督还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难点。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立足现实、抓住,攻克难点,卓有成效地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就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之一。笔者认为,目前要保证侦查监督的效果,至少应该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刘计划 《法学研究》2013,(6):147-164
我国现行的警察主导侦查模式具有重大缺陷,尤其在控辩式庭审改革的背景下愈益暴露出弊端:不仅难以满足检察机关有效指控、惩罚犯罪的需要,也无法适应侦查监督、保障人权的要求。实践中自发的检察引导侦查的改革是对现行接力型检警关系的突破,其本质是检警一体化,构成了当下诉讼程序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检警一体化模式的实质是检察机关参与侦查权的行使,而非检警机关在组织上的一体化,亦非二者角色的混同。我国建构检警一体化模式,不仅存在理论基础,而且具有法律依据。采纳这一模式有助于提升侦查质量、强化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能力,也便于检察机关践行侦查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