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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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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工作开展已八年,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没有现成的经验模式可以遵循,在详细考察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内蒙古检察机关试行的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权的定位、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监督范围和程序、监督的效力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思索和总结,提出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的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存在选任范围过窄、选任资格条件规定不明、选任程序缺乏规范和透明度等问题,不利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健康发展。因此,需从拓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范围、明确人民监督员业务素质的标准、改革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程序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陈卫东 《政法论坛》2012,(4):116-133
自2010年10月起,试行了7年有余的人民监督员制度终于得以全面推行。作为回应"谁来监督监督者"的实际举措,不仅是检察机关,法学界乃至全社会都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寄予厚望。然而,作为一项初生的制度,人民监督员不可避免地存在定性模糊、缺失民意以及运行机制等结构性缺陷,目前这些缺陷已致这一改革措施置于生死存亡的十字路口,改革的方向是扩大监督范围、建立由外部选任的、在诉讼程序内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监督员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4.
章蓉  戴朝阳  林春弟 《法制与社会》2010,(28):52-52,122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由社会各界民主推荐具有一定公信力和代表性的公民担任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的程序规范,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实施监督,保障依法、公正、理性、平和、廉洁履行检察职责的一种新型社会监督制度,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宪法和有关法律原则的具体化,属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探究,是为了更好地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5.
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是指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予以确定。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既有现实的必要性,也有实践的可行性。目前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问题提出了一些方案。本文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模式可参照但又不能完全照搬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模式。具体是:应在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增加原则性规定;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全面、系统的规定;高检院会同司法部制定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细则,对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和程序作出更为明确、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现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仅仅是高检院的一项试行规定,没有立法依据,影响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进一步推行和深化。本文认为检察机关应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尽快纳入立法建议规划之中,使人民监督员制度由国家法律来确认。  相似文献   

7.
背景与进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践证明该项制度具有现实性、合理性。作为新事物,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也面临诸如立法缺失,选任、管理模式不科学,履职保障不健全,五种情形监督缺乏可操作性以及监督程序规定不明确等问题。应立足于司法实践,结合我国的国情,遵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从促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创新选任与管理模式,保障人民监督员适度的知情权以及科学界定监督范围等方面入手,理性地选择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进路。  相似文献   

8.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司法体制改革中一项全新的制度,经过五年多的试点工作,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经过逐步探索渐进成熟。但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为此笔者试就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9.
周永年 《政治与法律》2008,26(3):101-105
人民监督员制度中的释明是指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人民监督员监督过程中,就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向人民监督员进行客观公正地解释,以便人民监督员正确、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的一种制度;在人民监督员制度中增加释明的规定具有现实的必要性;构建我国人民监督员释明制度可借鉴国外刑事诉讼指示、指导制度及民事诉讼释明制度,从释明的主体、内容、时间、启动、原则等方面,构建我国人民监督员释明制度.  相似文献   

10.
人民监督员制度具有体外监督、专业监督和实质监督的特征,但是,体外监督具有体内化表现、专业监督具有大众化倾向、实质监督具有形式化倾向.这些表现和倾向都会影响到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实效,影响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价值实现,因此,有必要从该制度的制定主体、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程序与保障等方面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   

11.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健全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泽明  宣章良 《法学杂志》2006,27(6):100-102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推进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重要举措。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和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要求。当前,人民监督员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有关制度安排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发展。我们要按照法治原则的要求,积极地、及时地进行理论探索、立法研究、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2.
试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两年多的实践看, 该制度在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权方面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应确立为社会民主监督,并确保将其建成检察系统外部监督机制,与检察体制内部监督机制共同作用,以保证人民监督员制度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从自身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外部监督制约出发而推行的一项司法改革制度。该制度体现了司法民主和正当程序的要求。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要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加强立法、提升该制度的立法层级,明确程序、优化制度设计,加强实效性。  相似文献   

14.
人民监督员制度研究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完善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重要举措。人民监督员制度符合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和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要求。当前,人民监督员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有关制度安排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发展。我们要按照法治原则的要求,积极地、及时地进行理论探索、立法研究、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5.
刍议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云升 《河北法学》2004,22(10):87-91
人民监督员的任务是监督监督者的司法活动,工作的性质是“民督宫”,由此决定了人民监督员应具备较高道德、业务素质,并能够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他们应当来自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皆不宜兼任人民监督员职务。现试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人民监督员的选聘条件规定过于粗糙,选聘程序在实际操作中缺乏透明度,监督员的责任也未明确,难以保障监督的实效,故该制度应在许多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在试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主要包括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规范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程序,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经费保障方式,加强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机构建设。  相似文献   

17.
随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全面铺开及实践,由试点之初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争论亦渐渐平息,说明社会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已形成共识。如何更好的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转而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的监督,由于程序清晰,刚性强,不确定因素少,实行起来比较顺利,已见明显成效。而对"五种情形"的监督,虽已陆续破题,但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与设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初衷都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实现对"五种情形"监督的大的突破,已成为当前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尝试在现有规定框架内,围绕如何有效开展对"五种情形"的监督,进行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8.
建立和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近几年检察改革的重头戏。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践操作上包括"三类案件"监督程序和"五种情形"监督程序。"三类案件"程序制度已经基本成型,监督工作已经深入展开,取得明显成效。在这个基础上,高检院要求各基层院积极探索"五种情形"监督的方式和途径。由于"五种情形"监督还处于探索阶段,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还不够完善,下面就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程序制度谈谈个人意见。  相似文献   

19.
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根据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推荐,从社会各界中选择若干名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的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的程序,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外部监督的一项制度,是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在办理直接侦查案件过程中设置的一种程序性的外部监督机制。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思想、运作程序、实施保障固然重要,但是,笔者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至关重要的是法律依据、法理基础和立法的可行性。而立法的可行性要以法理基础、法律依据以及成功的司法实践作基础,最重要是立法的确立…  相似文献   

20.
人民监督员制度在我国宪政框架下的性质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性质定位是其合法性论证的深层需求,同时也是排除制度设计困扰的必然要求。在宪政框架下,基于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结构功能差异,可以将人民监督员制度定位为权利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即批评与建议权的具体实现方式具有宪法依据。在这一定位下,通过可操作的程序设置和国家义务的履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不会减损,它将更注重公民的自愿参与性、民主性、程序性、外部性和有效性,其终极价值目标在于更为广泛意义上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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