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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证处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是一项全新的尚未开展的业务。我国《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据此规定为公证处办理抵押物登记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这一业务在各公证处之间尚未开展起来,笔者想就此谈点个人看法。一、公证处只办理特定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抵押登记业务首先特定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是指哪些呢?我国《担保法》根据抵押财产的不同属性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登记部门。该法第42条、43条规定.各种…  相似文献   

2.
抵押物登记行为的性质及登记部门的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抵押是我国担保法规定的一种重要担保制度。抵押担保已越来越受重视,并已成为银行对借款合同首选的担保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要进行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是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或对抗要件。在抵押物登记中,因登记中的过错而成论的情况也日渐增多,但审判人员对抵押物登记行为的性质和登记部门的责任形式认识不一,以致诉讼的性质和裁判的结果也大不相同。抵押物登记中登记部门的过错类型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登记部门的过错类型有三种:第一,强行为抵押合同的当事人设定抵押期限。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  相似文献   

3.
段文彬 《中国公证》2004,17(3):39-42
笔者在公证法律服务实践中常感到我国现存的担保制度存在着一些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弊端,举一例证如下:某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捌佰万元,委托投资担保公司以保证方式向贷款银行为借款企业提供担保,并与投资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企业以企业的库存商品(焦炭)提供抵押并向投资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抵押物经当地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的物品(焦炭)存放在第三方某仓储公司仓库保管;就抵押物的保管,借款企业、投资担保公司与仓储公司签署了<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约定:"抵押物如需出库,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凭签发的抵押物放行单,保管方方可放行.  相似文献   

4.
廖腾琼 《法制与经济》2013,(4):50-51,53
不动产物权登记公证制度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不利于保护不动产物权的交易安全,笔者拟从完善法律、登记程序和内容等方面构建物权登记公证制度,完善物权登记公证行为。  相似文献   

5.
不动产登记要求对相关事项具有实质性且与真实情况一致的审查,然而登记机构自身能力存在限制,又受制于一定的房率权限,因此这就要求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引入强制公证,对于不动产登记的强制公证首先需要公证机构进行实质审查,其次再有登记机构对公证的文书予以形式审查,从而实现不动产登记顺利完成。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虚假登记、重复登记、登记内容错误、登记效率低下等弊端,为解决不断登记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引入公证制度.本文从公证制度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应用角度入手,通过对国外经验的借鉴,将公证前置设置为作为不动产登记的最佳方式,并对不动产登记中的公证前置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初步构建,以期更好的解决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李玉平 《中国公证》2009,(10):26-26
把公证引入银行信贷管理机制。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减少和预防信贷资金失误,保障信贷资金安全回收。公证机构通过对当事人主体资格、担保人资格、担保能力、信誉、抵押物、合同条款等进行的审核.对信贷合同的内容、签约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可以规范当事人行为,防止当事人利用虚假抵押物、虚假主体和质押虚假票据等进行诈骗。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否引入公证制度曾引起了激烈的探讨,但最终《物权法》出台之后未将公证制度引入不动产登记制度中。但经过多年的实践看,物权法未引入公证制度是个缺憾。目前我国物权登记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依靠本身的制度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若引入公证制度将有益于促进很多物权登记制度缺陷问题的化解。参考国外立法例看,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引入公证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王亚男 《法制与社会》2013,(30):238-239
在不动产物权登记前引入公证制度是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公证制度的预防纠纷和优势可以弥补我国现行不动产行政登记制度的缺陷和不足。但针对究竟该以何种形式将公证制度合理引入的问题,相比学界中一律强制公证的观点。自愿为主、强制为辅的公证程序更能最大程度上发挥公证的作用,真正实现不动产登记的高效便民。  相似文献   

10.
论公证与房屋登记的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房屋登记办法》已于2008年7月1日施行。该办法除了规定境外登记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的委托书需要公证和认证外,在登记过程中没有关于公证的规定。这个事实在公证界引起了一定的担忧。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公证的独特作用谈起。就房地产领域而言,要从公证与房屋登记的功能异同对比中寻求答案。  相似文献   

11.
我国法律对于抵押合同的登记制度,因抵押物的不同而不同,明确划分了必须登记和可以登记的抵押物范围,前者可以称之为必须登记的抵押合同,后者则可以称之为任意登记的抵押合同。必须登记的抵押合同,主要采登记生效主义,即以法律特别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也有登记对抗主义的规定,如海商法第六条、民用航空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任意登记抵押合同,则一律采用登记对抗主义。采取登记生效主义的,因不登记就不生效,显然不发生抵押权的效力,谈不上对抗任何一个第三人。然而采取登…  相似文献   

12.
本文将以公证遗嘱为基础.集中论述公证遗嘱登记备案查询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所述的公证遗嘱登记备案查询制度.是指将经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在特定网络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相关继承人、利害关系人及职能机关(包括公证机构、司法机关及其他部门)通过申请并经审核后.  相似文献   

13.
《中国公证》2014,(9):69-69
中国公证协会为使公证更好地服务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中,充分发挥公证作用,提高社会公信力,日前,组织专家学者召开了“公证服务不动产登记研讨会”。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于200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没有采纳长期存在的登记过程中某些事项需要公证的制度,只规定境外登记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的委托书需要公证和认证。这一事实是对我国公证事业发展的一次考验,也向公证界提出了挑战,即在国家和政府规章没有强制公证要求的形势下如何发展公证事业。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公证的独特作用谈起。就房地产领域而言,要从公证与房屋登记的异同对比中寻求答案。  相似文献   

15.
民商事登记改革与法定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现行民商事登记制度与民法原则多有不合。未来物权法或民法典应当贯彻权利外观自证优先原则,改造现行的权利证明公示机制,设立以民事赔偿为保障的法定公证,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中人作用。对国家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实行公证生效登记备案制,合理确定登记错误和公证错误时的赔偿责任,并设立法定公证情况下的国家投保责任。  相似文献   

16.
西安市公证处自1979年恢复组建以来,共办理各类公 证事项近30万件,其中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发往80多个国 家和地区。 一、不断开拓新领域,在竞争中求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该处在认真抓好公证质量的前题下, 在巩固原有传统公证项目基础上,又与市交警大队联合建 立了车辆抵押登记办公室,开展车辆抵押登记及公证业务, 改善了长期以来车辆抵押贷款问题多的局面,受到各方好 评。此外,西安市公证处还适时地参与政府采购招标公证、 个人消费贷款公证、企业房改公证以及“陕西风采”、“陕 西体彩”等公证事项,又成功地介入到了新成…  相似文献   

17.
文章对我国《担保法》规定的两种抵押登记进行了分析评价,对政府办理抵押登记进行了分析,提出公证机构应当介入政府抵押登记,以完善抵押登记制度,并肯定了公证机构的抵押登记业务。  相似文献   

18.
黄祎 《中国公证》2014,(7):12-15
正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拟对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和完善。这项立法,全国上下普遍关注,全国公证行业更加关心。因为,不动产公证业务作为一项传统公证业务,在大陆法系国家都是公证的支柱性业务,但在我国,公证对不动产领域的介入非常有限。笔者认为,着眼于构建完善的不动产物权法律制度体系,应当对公证制度给予应有的关注,将公证制度纳入不动产登记制度设计之中。下面,我想从三个方面阐释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围绕公证是否应该介入不动产登记进行探讨,由于我国法律上存在漏洞,没有将公证制度引入到不动产的登记中,使得一些人有机可乘,增加了不动产的物权变化的风险.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应该将公证制度引入到不动产的登记中,从而能够监督当事人的行为,同时也能够明确不动产交易的整个过程,使其更具法律效力.除此之外,公证的介入也可以保证法律制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减少产权变动和登记时的违法行为,以维护我国法律权威.本文通过对公证介入不动产登记的可行性方面的分析,找到更好的介入策略,从而实现我国公证制度与不动产登记的完美结合.  相似文献   

20.
破解农民融资难题——农作物与农产品抵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作物与农产品抵押为农民的融资难题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农作物抵押是不动产抵押,应由林木主管部门或者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农产品既可以设定固定抵押也可以设定浮动抵押。然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只有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设定农产品浮动抵押,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概念并不明确,而且作为抵押物的农产品的范围也有待进一步廓清。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解决好抵押权竞合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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