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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公布与实施,民事诉讼确立了新的证明标准,然而作为与公民权利尤其是人身权利联系更加密切的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在构建上落在了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后面。事实上,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其本身的缺陷和不足也是比较明显的。因此,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刑事诉讼方面的证明标准,重构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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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刑事法学的重要理论议题,具有学术和实践的双重价值,而我国传统的客观标准已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拟从比较法的角度出发,对两大法系的刑事证明标准作一探讨,同时对我国的原有标准进行评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新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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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的"真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认识论上,只存在客观事实与客观真理,不存在主观事实与主观真理。但在判断真理与事实的真实性上,却存在着客观真实与主观真实两种不同标准。客观真实的标准适用于对现存事实真实性的判断,主观真实的标准适用于对已逝事实真实性的判断。犯罪事实都是已逝的事实,因而不可能适用客观真实的标准。“法律真实说”指出了“客观真实说”的缺陷,意义重大,但它只指出了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行业”属性,并不是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准确概括。只有“主观真实说”符合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本质属性。主观不等于主观主义,主观真实也不是主观臆断,它具有坚实的客观性基础。承认这一事实,并依照自由心证的特点完善我国的刑事证据规则,不仅不会导致主观主义,相反更有利于防止主观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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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真实管见——兼论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总被引:41,自引:0,他引:41
本文对我国刑事诉讼中关于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 ,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 ,进行了科学的辨析 ,并对在运用中的利与弊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着重从刑事证据的本质特征、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关系 ,以及司法实践适用中的问题等方面 ,论证了客观真实理论上的局限性和实践中存在的弊端 ,从而提出应把法律真实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明任务和要求 ,把排它性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并进行了科学的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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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贯穿着整个刑事诉讼证明过程的始终。刑事诉讼主体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判断证据等活动都需围绕着证明标准而展开,因此,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证明标准体系关系着证明主体的利益,也直接影响着诉讼的整个进程。笔者意在借鉴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和大陆法系的"内心确信"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诉讼文化和实际情况,提出构建"多维"的刑事诉讼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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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证据的客观真实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对我国刑事诉讼中关于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及与持不同观点者的辨析上,进行科学总结,并对此标准在运用中的利与弊进行剖析.着重从刑事证据本质特征及司法实践适用中的问题等方面,对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展开深入论证,以期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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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证明标准贯穿着整个刑事诉讼证明过程的始终。刑事诉讼主体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判断证据等活动都需围绕着证明标准而展开,因此,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证明标准体系关系着证明主体的利益,也直接影响着诉讼的整个进程。笔者意在借鉴英美法系的“排除合理怀疑”和大陆法系的“内心确信”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诉讼文化和实际情况,提出构建“多维”的刑事诉讼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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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或证明任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诉讼主体即控诉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同时又可为判决结果提供正当性的基础。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进行理论探讨,以期有益于实务操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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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定案的证明标准相同设置为“客观真实”的做法,在建立刑事诉讼“法律真实”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设置新的审查起诉阶段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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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刑事诉讼法学界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存在“客观真实”与“法律直实”的争论。其实,这一对法律概念蕴含着证明理念、证明程度和证明要求这样三个层面的涵义,我们可以从这三个不同的视角来审视“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的对立。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法律真实的证明理念,客观真实的证明程度是刑事诉讼证明的理想境界,兼采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是我国刑事司法的现实选择。在刑事司法上坚持相对合理主义,有助于缓解刑事诉讼证明的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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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刑事证明标准的确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证明标准的不明确 ,使刑事诉讼的证明过程显得杂乱无序。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要在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益之间寻求平衡点。这直接影响到证明标准的确立。西方的“必然的确实心证”或“排除合理怀疑”更注重证明的程序性。作者认为 ,在确认诉讼事实是一种证据事实的前提下 ,刑事证明标准应更多地体现程序的价值 ,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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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刑事诉讼中关于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及与持不同观点者的辨析上,进行科学总结,并对此标准在运用中的利与弊进行剖析。着重从刑事证据本质特征及司法实践适用中的问题等方面,对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展开了深入论证。以期对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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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判决的证明是刑事诉讼整个审判程序过程中证明的终点,在诉讼程序中处于关键地位。我国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在实践中有不少问题,也缺乏可操作性。文章对这一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完善我国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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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证明的终极对象为实体法律要件事实,对实体法律要件事实的价值评判和利益衡量以及要件事实与行为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判断,决定着立法者对实体法律要件事实的摄取和规定。"法律真实论"在理论上难以成立,以此指导司法实践也是有害的,因此,应当坚持客观真实的诉讼证明标准。由于诉讼证明标准是对司法者认定实体法律要件事实的应然要求,即追求实体法律要件事实的客观存在,因此,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诉讼证明标准应为一元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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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侦查终结证明标准过分强调客观真实,忽视侦查人员的主观判断标准,导致侦查人员在取证过程中具有盲目性与片面性。为了更好地实现侦查终结阶段的证明标准,侦查人员可以采用证伪方法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从而较为准确的排除无辜,确定犯罪嫌疑人,进一步保障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价值的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