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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交往理性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上)——哈贝马斯的民主法治思想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法论坛》2008,(5)
哈贝马斯是当代西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最具原创力和建构性的学者之一。他借助于语言学转向所提供的哲学革命契机,从语用学的视角提出并论证了交往行为理论,回应了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的挑战,超越了法兰克福学派的理性悖论,批判了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这一社会理论在政治哲学和法学领域的运用,对于法律的事实性与有效性、公共自主与私人自主、人权与主权、法治与民主、形式法范式与实质法范式以及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产生了令人耳目一新的理解。这种理解既不同于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等政治哲学传统,也迥异于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等各种法学流派,不仅在西方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于发展中国民主和法治的理论和实践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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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法学对现代法学的批判引发了现代法律的正当性危机,现代西方法律之所以遇到正当性危机,有着深刻的发生学上的、哲学认识上的以及政治上的根源。现代法哲学的基本任务就是为现代法律重新构建正当性基础,哈贝马斯、卢曼以及罗尔斯为解决西方法律正当性危机的探索为我们的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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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法学作为新法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范式的变迁,在于数字信息文明进程中新科技发展的冲击与法学研究范式的影响,因法律与科技相融而形成新的研究方法、领域和命题。计算法学研究范式的整体构建,需要在计算法学初步成形基础上,提炼出计算法学蕴含的主要命题,包括法秩序有序性、整合模式、法治协调共生等,并使计算法学的构造与原理体系化。计算法学研究范式基本课题的构建,既是对人工智能法学、数据法学到数字法学的理论概括,也是对法律与科技在法学方法论、法律规制论、法律数字化层面的转型升级,还是回应数字信息文明中数字正义、数据包容、协同共治的数字法治范式的展示,合力于数字法治建设以及全面提升作为新法科之计算法学研究的说服力和影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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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哲学的语用学转向,哲学与法学的内在交融与互动,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律语言学、法律逻辑的研究也随之发生了“语用学的转向”,这种转向的标志就是法律语用学和“规范语用学”的诞生与日新月异的发展,进而为我们理解和诠释法律的本质、类型、功能、适用机理、适用效力及其行动之有效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分析方法、知识范式和建构模式,从而使法哲学、法学方法论(尤其是狭义的法律方法论)实现了——由事实世界向规范世界的转变,由主客二分到主体间性的行为互动,由面向单向度的工具理性转向实践理性,再由面向单一主体的实践理性转向多主体之间的沟通理性,由静态的逻辑分析转向动态的语境分析或情境构作,由困固于语形、语义分析转向以法律言语行为主体及其相关语境为出发点的语用建构和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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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关松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5)
礼法关系是中国法律文化的根本问题。每次大变局都会重新审视礼法关系,然变革初期的礼法之辩后期多转向话语之争,最终诉诸权威决断。造法变、曲法常、毁法易、无法终的自反性法律现象固然与社会结构和政法体制的掣肘密不可分。但法律缺乏严密化学术论证,所依法律思维、所用法律方法、所凭法律知识缺乏理论性也是重要原因。在法治中国背景下,必须构建发现和转化法律文化的法学范式,才能与当代中国的法治相沟通。管子的实质法学范式和商鞅的形式法学范式能为理解礼法合治传统提供一个例证式解释框架,启发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原则内在视角的规范化思考,也能为打开法治中国之“国情”的规范结构提供法学知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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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语言有着密切的关系.20世纪下半叶,伴随哲学研究的发展,西方法学研究也经历了语言学的转向,先后出现了语义分析法学、新修辞学法学、法律解释学、结构主义符号法学等学术派别,这些派别跨学科、多向度的研究范式怀疑、消解、重构了传统法学理论中的法律语言观,并给现代法学的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体现了当今学界的潮流,值得我国法学研究借鉴和吸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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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纳德·德沃金是美国著名法学家,他在借鉴哲学解释学、自然法以及其他社会理论的基础上,重新解释了法律的概念,分析了法律原则、政策和规则之间的关系,论证了权利在法律中的"王牌"地位,指出了司法在法律体系中独特地位及其确保做出正确判决的途径,重构了自由与平等、民主与法治以及法律、政治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他的政治哲学和法律理论,在世界范围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某些观点对于中国的法治建构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与此同时,德沃金的法律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如缺乏统一的基础,某些构思过于理想化,以及许多概念界定不够严格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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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方客观主义的法律解释传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西方法治在司法上追求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客观主义的法律解释理念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可谓根深蒂固。本文从法学知识论、哲学与政治基础和解释实践几个方面对这种解释传统进行了梳理、分析和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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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端升作为我国老一代著名的政治学家,也是出色的法学家,他长期致力于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在法学研究领域造诣颇深,对法治、宪法及国际法等都有深刻的见解,形成了自己的法学思想。他渴望引进西方法制,主张政治制度化,逐渐实现法治的理想。通过长期的宪法学研究,钱端升对宪法与国家政治的关系、西方宪法的诸多理论及实际运行等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也使他在国内立宪思潮面前能够理性分析,提出很多创建性意见,宪法学思想在此得以展现,从而构成了他全部法学思想的重心。而钱端升先生对国际法的重要性、法律形式及执法机构等所作的非常精准的阐述,又使他的法学思想进一步升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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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体系是现代民主法治国的核心要素之一,也是宪政得以成立的前提。在法哲学史上,对于基本权利的发生学,有两种对立的观点,那就是权利天赋论与权利国赋论,哈贝马斯以主体间性和商谈论为基础建构了其沟通行动理论,并以其作为支点重构了基本权利体系,他的基本权利观可称为权利互赋论,这种理论实现了对经典法哲学权利发生学争论的超越,进而为其重建现代性未竟之事业奠定了法律政治领域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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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3)
文明源头“原始法治”的思想基因、宗教限制王权的权力制约传统、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理性文化对法律思维的铸造、法学的诞生以及西方思想家对法治观念的系统化总结和发展性阐释等多元文化因素,共同塑造了西方法治。“教权与王权”、“社会与国家”等权力分立观,构成了西方法治发展的内在文化主线。西方法治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在长期的法治实践中逐步成长、并通过不断吸取教训并自我矫正、日益完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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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证主义是十九世纪末以来在法学领域占有主导地位的法学。这一法学产生于启蒙运动所带来的主体性哲学和理性主义哲学的大背景之下。在一元化的真理标准之下,理性主义的真理标准是知识的确定性,客观性和普遍性。与理性认识不同的其他因素,诸如情感、价值判断等“前见”都被视为偏见而被排除在认识领域之外。法律实证主义秉持相同的标准,在法学领域追求法秩序的确定性和客观性,法律实证主义者不仅在理念上而且在整个法律制度的设计上都力图消除一切的法官的前见,在他们看来正义只有在以理性为保障时才可能被接受。本文沿着对法律实证主义的反思,在简要叙述十九末至二十世纪法哲学史的反思潮流的基础上,试图阐明哲学诠释学和法律诠释学作为这些反思中的重要路径之一,对法哲学的影响及由此所带来的法哲学的可能的第三条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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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沃金关于法的不确定性和自主性的看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 文艺复兴以来的西方法律经历了从法的神圣化到理性化再到世俗化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实质在于法律的生命从虚无缥缈的神的怀抱最终回到了浑浑噩噩的尘世、法的渊源从上帝的旨意转向人类理性 ,而理性最终又被经验取而代之。与此相适应 ,法学研究的关注也从“法是什么”这样一个哲学命题转向有没有法这种现实需要 ,从规则中心主义转向法官本位 ,从相信法的绝对自主转向相信法的开放性。伴随着这种转变始终存在着两个紧密相连而又最为困惑的问题 :一是法是否确定 ,二是法是否自主。这两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法律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和法学研究的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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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入径与法律意义的创生──论哲学诠释学对中国法学与法治的可能贡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哲学诠释学的诞生是西方社会经历了科学理性与规则理性的洗礼后重拾人文价值的产物,它对传统解释学中的技术与规则崇拜、主客体截然对立、解释结论唯一正确性等命题提出的反思意见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开放的法意识形态和法解释观,它为内涵着建构科学理性与重铸人文价值双重使命的中国法学开辟了思想的入径,也为法律由抽象而具体、由静止而行动、由符号而意义化构建了开放性的平台。中国法治唯有在主客一体传统中植入规则之质料方能达致主客二元理性,方能拥获自己的理念根据、制度实体和生存质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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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民法律素质的培养与提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指公民所具有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与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公民的内在观念范式和外在行为方式的统一。法治社会的生成基础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市民社会和理性多元文化的组合。公民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与法治社会的生成基础之间密不可分,相互促进。因此,法治基础的培育过程就是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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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亚洲“法治”建设之窘境,找出亚洲法哲学研究的理论结节点,在于重新解读现代法治的“历史”本体,后者主要是由一些西方历史哲学家(如维柯、黑格尔、斯宾格勒)以及法学思想家(如孟德斯鸠、梅因、萨维尼)在“西方中心论”理念基础上所描述的“虚幻”的历史观念和研究范式,它贯穿在现代法治理论的全部概念、原理和体系当中。当前,只有批判并超越此种带有鲜明霸权话语烙印的“历史观念”和“世界图景”,方可推进多元化世界法律文明体系的健康发展,实现人类共存共荣的美好前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