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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行六年多来,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初步进入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就全局而言,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是健康的,鉴定管理工作是积极主动的,鉴定队伍正在壮大、成熟,鉴定秩序有了基本好转,鉴定水平基本能满足为诉讼活动提供科技证据的需要,在保障公正司法和维护公平正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试论司法鉴定的权威性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从这一立法目的看,目前司法鉴定机构存在着不适应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以及不利于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状况。这种不适应,可以归结为一点:司法鉴定丧失了他本来应当具有的权威性。颁布决定的法律意义,绝不仅仅在于为了解决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树立司法鉴定的权威,使司法鉴定的作用得以真正发挥。  相似文献   

3.
郭华 《中国司法》2006,(11):88-91
司法鉴定在诉讼中的主要功能是从科学技术的角度或知识经验的层面发现真实或确认证据真伪,为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其性质决定了司法鉴定的管理职能应当独立于侦查职能、起诉职能和审判职能。但是,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采用了权  相似文献   

4.
2005年2月,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司法鉴定作出权威界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1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相似文献   

5.
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新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了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了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的诉讼需求,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笔者从法医临床鉴定这个侧面,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当前法医临床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相似文献   

6.
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并于2005年10月1日正式生效。这一文件的颁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有利于规范司法鉴定机构朝着有序、合法、科学的方向发展。对于保障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无疑具有十分重要豹意义。然而,该规定对于重复鉴定、多次鉴定的避免和认定上并没有做出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了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依据,标志着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司法鉴定新的管理体制开始逐步建立、健全。《决定》实施后,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如:对《决定》条文的法律解读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贯彻《决定》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冲撞等,对规范司法鉴定管理造成了新的不和谐,容易引起司法鉴定行业的混乱。《决定》出台前各地人大立法机关制定的司法鉴定地方法规作为下位法,要保持与上位法《决定》的法律统一性、一致性,如何制订或修改,达到既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兼顾各地司法鉴定工作实际,以保障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是本文着重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为了加强司法鉴定的管理,2005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对我国目前司法鉴定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目前社会上发生医疗纠纷后,很多患者认为应申请法医鉴定来判断医疗诊疗行为的正确与否。实际上,医疗事故鉴定和法医鉴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鉴定。一,司法鉴定的概念《决定》第一条明确“了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方法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由此可以看出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  相似文献   

9.
一、对《决定》的基本认识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管理立法的角度,比较全面地规范了司法鉴定业务管理范围、管理主体、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的管理,以及诉讼主体、鉴定主体在司法鉴定活动中若干行为的管理。总之,《决  相似文献   

10.
郭华 《中国司法》2007,(11):76-79
随着我国法治的发展和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司法部2001年8月31日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以下简称《通则(试行)》)(2002年6月1日施行)已不能完全满足诉讼的需要,特别是与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后的进程不相适应,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司法部于2007年8月7日重新颁布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为《通则》)(2007年10月1日施行)。这部规章的颁布对于实现司法鉴定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证司法鉴定人独立、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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