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新闻背景 近日,天安保险公司在沈阳率先开办了一种针对驾驶人饮 酒驾车的车险附加险,这样沈阳的私家车主在酒后驾车时肇事将 可能获得最高25万元的保险理赔。 “酒后驾车保险”在天安公司的保险条款中被称为“非常事 故损失特约险”,具体内容如下:投保人只有投保汽车损失险和 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险、乘客和驾驶人 伤害责任险才可投保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 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 …  相似文献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春景 《时代法学》2007,5(2):61-66
既然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一种“类社会保险制度”或“准社会保险制度”,且采取的商业性保险公司独立运营的模式,那么就应允许其盈利,但应通过对保险费率的调节限定盈利的幅度。“无责赔付”原则,显然与责任保险的性质相悖。为使受害第三者能及时、足额等得到赔偿,我国有关立法应赋予受害第三者的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3.
某公司为一辆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为其出具了保险单,保险单背面载明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后该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受损和对方人员受伤。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该投保车辆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已过期。保险公司即以驾驶员未持有效驾驶证,属于保险除外责任为由拒赔。某公司认为保险公司担赔无理。双方各执己见,以致成讼。中国保监会1999年《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五条包括了无有效驾驶证在内的多种责任免除情形,又称除外责任。它是指依法律或合同规定,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一般在保险单上印…  相似文献   

4.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属于公众责任保险的一种。主要承保企业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污染损害,由此造成的第三者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和第三者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性命令,对污染物进行清理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清理费用,以及事故发生后企业为避免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  相似文献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以保护和救助生命为核心的制度,它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在法律依据、法律性质、责任划分、保险费率等诸多方面存在不同,在法律适用中不可混淆;若两者并存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优先适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补充适用,以有效分散风险,同时,也为交通事故受害人设置了双重保护,更加有利于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在诉讼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受害人可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直接向其求偿;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受害人只能把保险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6.
贾新芳 《山东审判》2005,21(6):120-121
[案情]1996年3月某市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宣传、推介活动。郝某经咨询后,与该保险公司两名经办人员签定了“还本长效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因当时现金不足,郝某第二天筹足现金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了缴款手续,保险公司经办人员给郝某出具了“还本长效家庭财产保险单代保险储金收据(正本)”,该收据正面载明保险金额5万元(其中,家电保额2万元,家具衣物3万元),保险储金为15000元。该收据反面印制有保险公司制定的还本长效家庭财产保险格式条款,该保险条款包括保险财产、不保财产、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储金、被保险人义务、赔…  相似文献   

7.
前不久,围绕着“酒后驾车险”这一新鲜险种该不该存在、合不合法,保险界、法律界、交管界,一般民众都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出现了不同的意见和观点。那么何为“酒后驾车险”呢?酒后驾车险是上海天安保险公司去年12月推出的一种“非常事故损失约定险”。详细内容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丧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丧亡,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日益发展起来。但是由于我国保险法律的不尽完善,加上实践工作中的各行其事,机动车辆保险中问题也不少。以下仅对两个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略作探讨。一、“交通事故民事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效力问题保险公司在处理机动车辆保险案件中,对于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损失涉及第三者责任的,一般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各有关当事人进行协议,制成“交通事故民事协议书”,然后保险公司根据该协议书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对被  相似文献   

9.
【要点提示】两机动车相撞造成第三者损失,若对第三者构成共同侵权,应判定两机动车对第三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超出被保险车辆应负的事故责任比例以外的连带赔偿责任有权拒赔。  相似文献   

10.
2006年12月4日,邱万兵为车主为邱万亿的粤B62152号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6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0万元.以上所投保险的保险期间均自2006年12月5日0时...  相似文献   

11.
论环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机制 --以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为例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王晓丽 《法学论坛》2005,20(5):49-52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可以分散环境风险,使企业避免因污染损害事故而遭受重大损失;有助于环境污染受害人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西方国家实行的几种环境责任保险模式各有其特点,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并立足于现实国情,建立以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损害赔偿法和环境损害救济基金为组成要素的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机制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12.
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熊英  别涛  王彬 《现代法学》2007,29(1):90-101
在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的发生不仅频繁而且后果严重。单个污染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致使污染受害者和公共环境损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分散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者,尽量减少社会和国家的损失,有必要借鉴国外环境保险的经验,探索建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3.
王晓丽 《行政与法》2005,(6):112-114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种最早适用西方国家的特殊保险制度。它可以分散风险,使企业避免因污染损害事故而遭受重大损失;有助于环境污染受害人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文章总结了西方国家实行的环境责任保险模式,分析了该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指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法以及环境损害救济基金共同构成了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机制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14.
孙玉荣 《法学杂志》2012,33(3):95-100
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一直饱受社会各界争议。在2010年和2011年的全国人大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先后对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取消赔偿限额等问题提出司法改革建议。本文对有关受害第三人问题、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及诉讼地位和责任免除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若干疑难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彭本利 《法学杂志》2012,33(5):150-153
本文分析了第三人过错是过错责任侵权案件的抗辩事由,全面梳理了第三人过错在我国环境立法中的地位演变,并就第三人过错是否为环境污染民事责任抗辩事由的理论争议进行了深入的述评。提出在以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甚至制定专门的环境侵权责任法时,除了明确规定在所有环境污染领域第三人过错都不是抗辩事由外,还需合理地设置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民事责任的追究机制和社会化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6.
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应当结合食品科学的研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危险程度等因素,将转基因食品、儿童食品等纳入强制责任保险,不能笼统地将所有食品安全责任纳入强制责任保险。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二元结构。就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而言,强制投保的对象应仅限于生产者,在认定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时,应正确认定被保险人的“故意”。在食品安全责任自愿保险领域,针对投保率低的现状,应当在税收、食品营销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来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义务仅限于损害补偿部分,惩罚性赔偿金的目的在于惩罚生产者、销售者,因此不能通过责任保险来分散风险。  相似文献   

17.
贾静 《政法论丛》2013,(5):102-108
第三者破坏他人的婚姻家庭,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目前我国法律仅有关于第三者刑事责任的规定,且不尽完善,而尚无关于第三者侵犯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规定.第三者的行为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三者与有配偶者的姘居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破坏婚姻罪论处.此外,第三者与有配偶者的通奸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建议我国立法机关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第三者侵犯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完善第三者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8.
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人损害的范围除了飞行中的航空器或从飞行中的航空器坠落下的人或物所造成的损害外,还应包括航空器噪音污染引起的损害。该种损害责任的性质属于侵权责任而非契约责任。航空器对地(水)面第三人损害的责任归责选择严格责任原则的理由在于:对人性的尊重和保护;航空损害风险"互惠性"的欠缺;责任保险和责任担保的出现;风险利益标准和正义的考量。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真明  殷鑫 《法律科学》2013,31(3):92-102
生态损害责任险在我国既缺乏立法支撑又缺乏实践经验,我国生态损害责任险的构建将会面临诸多问题,包括生态损害风险的可保性、投保模式、保险费率、保险限额、保险机构及索赔机制等.我国应当尽快构建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逐步提升生态损害风险的评估技术水平以解决可保性问题,并在风险预防及有效填补损害原则的指导下构建我国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20.
曹理 《行政与法》2005,(7):124-126
随着公司的发展,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其拥有相当广泛的权力,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当董事违反这些义务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时,应与公司一道对第三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应当借鉴两大法系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对董事对第三人责任制度作出明确的规定。本文主要对该制度确立的理论依据、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等几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