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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交通事故处理存在着处理质量不高、公信力不强的情况,其原因在于其警务模式不能适应当前专业化的要求。建立专门的事故处理机构,完善事故认定监督,改进事故处理备勤制度,改善待遇稳定处理人员队伍,引进激励机制促进积极性,完善培训学习制度以图从根本上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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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体痕迹鉴定是确定事故中车辆的接触部位,认定肇事逃逸车辆,再现事故的发生过程的有效手段,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提供有力依据。要适应事故处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要求,科学地综合运用车体痕迹鉴定技术来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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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交通事故鉴定实例,从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酒精检测等方面论述交通事故鉴定的原则是:从交通事故物证入手,以科学的理论、数据和常识,揭示物证特有性质,使之成为能够证明事故真相的证据。交通事故鉴定的方法就是怎样让物证说话。让物证说话的方法很多,一个物证它本身具有很多特有性质,需要鉴定人员根据自身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揭示物证能够证明事故真相的特有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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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论是侦查、公诉、审判机关因案情需要。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问题进行科学鉴定后所做出的书面结论,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随着我国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交通事故不断增多,涉及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司法鉴定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交通事故鉴定的立法和实践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已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鉴定的权威性。通过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修改和完善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加强司法鉴定人员职业教育等七个方面的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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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道路交通的飞速发展,交通事故猛增成了交通管理所面临的严重问题。如何科学地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作出正确的认定,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在对目前我国交通事故现状、交通事故研究方法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从引发交通事故其中的一个因素——车辆入手,提出了事故车辆安全性能技术鉴定的研究,根据相关标准要求,指出了具有行驶能力和失去行驶能力的事故汽车安全性能技术鉴定的作业过程,鉴定项目的选定和信息记录,对鉴定过程实施严格、严谨地控制,使鉴定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得以大幅度的改善和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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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鉴定的评价范围涉及鉴定人与司法官的职权划分问题。在我国,精神鉴定的评价范围不仅包括医学要件与心理学要件,也包括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精神鉴定人通常都直接对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评定,此做法既与理论上的观点不一致,也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相吻合。较为合理的做法是由精神鉴定人对刑事责任能力的医学要件进行评定,心理学要件的判断则采用以司法人员为主、鉴定人为辅的合作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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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中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的审查确认十分重要.往往因鉴定资质审查的不及时或不仔细.而引起不小的麻烦。考虑知识产权类鉴定的代表性和特殊性。本文以知识产权鉴定委托为例。逐一阐述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确认中的依据及程序.以期对鉴定委托、审判实践和制度再设计等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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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是法院审查、认定鉴定结论以及克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自身中立性不足和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的必然要求。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程序要体现交叉询问原则,同时,要引入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制度以构建均衡合理的质证主体结构。质证的内容应该围绕鉴定专家资格,鉴定结论的相关性、科学性、事实材料充分性、证明过程符合逻辑性等来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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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是法院审查、认定鉴定结论以及克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自身中立性不足和程序不完善等问题的必然要求。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证程序要体现交叉询问原则,同时,要引入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制度以构建均衡合理的质证主体结构。质证的内容应该围绕鉴定专家资格.鉴定结论的相关性、科学性、事实材料充分性、证明过程符合逻辑性等来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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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法律性质,对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法律规制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学术界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法律性质存在很大争议。本文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履行处理交通事故职责的行为,其法律性质应该是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确认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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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交警部门在履行处理交通事故职责中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究竟为何属性,众说纷纭,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交通事故认定出现偏差时,可否司法审查进而有效地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交警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问题。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法律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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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精神病鉴定是一种经验型或技能型鉴定类型,大多数鉴定项目只能依靠鉴定人的经验进行判断,质量控制更显重要。遗憾的是,目前该专业并未像其他法医类鉴定那样实行认证认可制度,质量控制手段不多。为有效保障鉴定质量,必须围绕鉴定意见形成过程的各个阶段或环节进行过程控制与监督,重点关注“人、机、料、法、环”等要素。为此,建议在该行业内逐步恢复认证认可制度,完善质量体系建设,运用好各种内外部质量控制方法,严格把关鉴定人准入,实行鉴定人执业分类管理、强化鉴定人执业能力考核,以规范行业鉴定活动,维护行业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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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道路交通事故所致精神伤残的伤残程度重新鉴定意见改变的原因。方法回顾性分析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2009年10月—2011年10月受理的交通事故致精神伤残的伤残程度重新鉴定案件51例。结果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例中,鉴定意见有改变的共计30例(58.82%),其中伤残等级提高8例,伤残等级降低22例。按鉴定意见改变原因分,鉴定人评定时对精神障碍严重程度的理解差异8例,鉴定人自由裁量差异10例,鉴定人对某些精神症状的认识差异2例,鉴定时间差异10例。结论精神伤残程度鉴定应准确把握鉴定时机,减少鉴定人个体差异引起的鉴定意见改变,正确理解条款规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