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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实务界所指的使用者、销售者所享有的合法来源抗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作为被告的销售者或使用者主张权利的理由经常是:其不知道所销售或使用的产品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且该产品有合法来源,因此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赋予被控侵权的销售者和使用者该项抗辩理由的是现行《专利法》(2000年修正)第63条第2款:“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相似文献   

3.
所谓专利权用尽规则,就是指专利权人自己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包括依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被合法地投放市场后,任何人无需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就可对该产品进行销售或使用,不构成侵权。本文以古贝春侵权案为切入视角,对专利权用尽原则做进一步分析。  相似文献   

4.
我国2000年8月25日新修订<专利法>对原1992年<专利法>第62条进行了部分修正,将原<专利法>第62条第2项作出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规定修订为新<专利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试对该规定加以释评,以求教于大方.……  相似文献   

5.
冯晓青 《中国法律》2011,(4):49-52,110-113
一、引言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的专有权利。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论,我国《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  相似文献   

6.
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强制许可是一种合法的权利被动限制。专利强制许可具体是指一国专利主管机关.根据一定条件,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准许他人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专利产品平行进口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瑛 《科技与法律》2002,13(2):72-76
一、专利产品平行进口概述平行进口(pamllel importation),又称灰色市场进口,是相对于完全合法的白色和完全违法的黑色的中间状态①。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根据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Wegner教授的说法,是指一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在某项专利已获进口国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仍从国外购得专利权人或其专利被许可人生产制造或销售的此项专利产品输  相似文献   

8.
关于专利权用尽原则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马放 《知识产权》1998,8(6):8-13
一、序言 专利权本身存在一些限制,其中第一种限制就是我国专利法第62条所规定的“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权用尽理论是在对专利权的这种限制  相似文献   

9.
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即专利临时保护期内,以及在发明专利授权后,购买者使用其合法购买的实施该专利产品是否侵犯发明专利权? 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专利法虽然规定了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即享有请求给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权利,但对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行为是否享有请求停止实施的权利? 在发明专利授权后,制造者为购买者使用该专利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是否侵犯发明专利权?  相似文献   

10.
衣庆云 《知识产权》1999,9(2):37-38
我国专利法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权。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标记权仅仅是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也就是说,专利权人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及专利号,完全取决于专利权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专利权人有标记的权利,也有不标记的权利。一般地说,专利权人会选择加注标记,因为,这对自己的产品是一种宣传,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防止无意侵权行为的发生,也防止有人有意以不知道是专利产品为由,进行侵权。 任何权利的行使…  相似文献   

11.
陆锦华 《知识产权》2002,12(6):19-23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 按照专利法的上述规定,构成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必须满足5项条件: 1.在专利权被授予以后;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3.为了生产经营目的;  相似文献   

12.
谈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周长玲 《知识产权》2003,13(6):46-48
一、强制许可制度强制许可制度,也称非自愿许可制度,具体是指一国专利主管机关,根据一定条件,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准许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强制许可并非出自专利权人的自愿授权,所以,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强制许可是一种权利限制。专利制度的核心或者说本质特征是授予发明创造者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垄断权,同时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专利权本身具有某种垄断性,是一种法定的、合法的垄断权。也就是说,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专利,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任何人不…  相似文献   

13.
标准必要专利作为技术标准与专利相结合的产物,与一般专利相比有其明显的特点.这不仅表现为标准必要专利与社会公共利益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而且由于必要专利对标准实施人或者潜在被许可人具有不可替代性,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可能凭借其在专利许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专利劫持,比如收取过高的专利许可费,或者滥用禁令请求权.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易于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从而较一般专利权人会更多地卷入反垄断私人诉讼,或者遭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  相似文献   

14.
一、技术转让合同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关系问①我国技术合同法规定:“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但在专利理论中,专利权的转让与专利的实施许可是全然不同的。专利权一经转让,专利权主体即发生变更,原专利权人失去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有原专利权人的全部权利。而专利实施许可仅是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许可人不因此而丧失专利权,被许可人不能据此获得专利权.他仅有权实施该专利,…  相似文献   

15.
专利交易,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转让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专利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支付相应对买的市场行为。专利权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是其行使专利的重要方式。然而,随着专利交易数量的增加,交易中存在的欺诈行为逐渐浮出水面,并带来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值得研究探讨。本文主要论述专利交易中的欺诈的认定、防范及救济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相似文献   

17.
实行专利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使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通过实施变为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如何实施?除由专利权人本人或其受让人实施外,主要是采取许可合同方式,即按照合同规定,被许可人从专利权人(许可人)取得实施专利的权利,承担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一件被授予的专利,如经发现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可被宣告无效。被许可专利一旦被宣告无效,其对该许可合同产生什么影响?这是关系到合同双方利益的问题。对此我国还没有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尽管我们还没有发生  相似文献   

18.
论专利被许可使用权之债权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专利法》第11条的“未经许可”规定来看,将专利权视为消极排除权较将其视为积极使用权更为合理。一旦将专利权视为消极排除权,专利权人不能积极行使排除权,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容忍被许可人“进入”了其“排除”范围,被许可人仅取得了使用专利的行为资格。而且,专利被许可使用权是通过合同产生的,被许可使用权是一种合同债权。即使在目前大多将专利权视为积极使用权的情况下,专利被许可使用权只能是合同债权,不能成为类似于用益物权的权利,也不能被物权化。  相似文献   

19.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利益平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专利强制许可不是专利制度中的新概念,但却是一个一直存有争议的规定。强制许可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国家在特定情形下批准专利权人之外的其他人使用该专利,而不需专利权人的同意。强制许可限制了专利权人自愿许可专利实施的权利,在没有专利权人同意甚至专利权人反对的情况下,许可其他人实施其专利,此时专利权人与公众间的利益平衡成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设计时需予以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建立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义务能有效避免专利权的滥用,在个人,集体,社会利益之间达到平衡,从而体现专利制度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价值目标。专利权人实施专利权分为自我实施和许可他人实施两种主要方式,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义务主要是指在许可他人实施时的义务。从合同法角度看,专利权人和专利技术被许可人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步骤,在相互支付了对价的基础上,以专利技术为标的,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被许可方权利的实现就意味着专利权人义务的履行,所以本文重点论述了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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