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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上诉人 (原审原告 ) :罗实被上诉人 (原审被告 ) :摩托罗拉 (中国 )电子有限公司案由 :商业秘密纠纷受理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一审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 )罗实在一审诉称 :2 0 0 0年 4月 ,我应广州南方高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科公司 )武汉销售中心副总经理鲁锋之约 ,策划完成了高科公司手机“零风险购机”活动方案 ,并于同月交付给鲁锋。后鲁锋以“难以操作”为由退还给我。 2 0 0 0年 11月 ,我发现摩托罗拉(中国 )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摩托罗拉公司 )在全国90多个城市推出了由我策划的“零风险购机”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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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被告人武翔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付成术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武翔以“一审判决认定其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事实不符”为由,提出上诉。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武翔的上诉,维持原判。该案是北京市第一起由公诉机关起诉并得到人民法院有罪判决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几个问题。一、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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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广西首例侵犯计算机源代码商业秘密案。一位在读博士利用为一家公司开发“供电CAD”软件的机会。采用“借鸡生蛋”的手法.将该软件的源代码复制后“开发”出了自己公司的软件。通过销售赚取高额利润,使该软件的权利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2006年8月18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维持一审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其做出的“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的终审裁定,为这起高科技、高智能犯罪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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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论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王玉杰商业秘密由于其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竞争地位,就如商标、专利一样会受到侵犯,所以立法者愈来愈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在我国,对商业秘密进行实体法保护的,当首推1987年及月工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民法通则》在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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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及司法效应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但其规定过于概括、简约,缺乏应有的操作性。鉴于此,本文试就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及司法困惑诸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求有助于司法实践。一、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划清的几个界限1、罪与非罪的界限一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如果达不到“重大损失”或者没有损失的,应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处理,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二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与合法取得商业秘密行为的界限。①关于独立研究开发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具有可分享性,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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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们日益关注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如何有效防止商业秘密的流失,保护商业秘密不受侵犯,已提上法律的议事日程。本文拟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商业秘密的保护等相关法律问题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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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形式争议颇多。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实行行为性质反向考察,其主观罪过的类型不应包括犯罪过失。从文义分析、立法溯源和整体理解等角度全面审视"应知"的规范含义,其应是犯罪故意的一种认识状态。总体观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罪过只能是犯罪故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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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判决由被告人赔偿原告因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的经济损失1782万元,创下了国内侵犯商业秘密赔偿额之最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西重所)培养的高级工程师裴国良,带着近万张商业秘密技术设计图纸“跳槽”,应聘担任中冶连铸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连铸)副总工程师。来到中冶连铸后,裴国良将原单位属于商业秘密的图纸用于新单位中冶连铸相关工程项目。2005年8月19日,西安市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裴国良利用工作便利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提请依法判处。2005年11月15日、2006年1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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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侵犯商业秘密罪进入刑法典以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对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立罪反思,当前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之立罪上.存在着立罪理念困惑、立罪依据迷茫以及立罪技巧混沌等问题.其症结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上存在着刑民之交叉互动,未能对其进行界定,面对着全球化背景的冲击,必须在刑民之间厘定一条相对明晰的界域,来达到更好的对商业秘密保护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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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法》第219条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规定过于简单,且存在诸多缺陷.为避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扩大化趋势,必须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全部限定为故意,严格区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与违约行为的界限,改结果犯为行为犯,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制裁重点置于打击商业间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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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商业秘密在全球化市场经济运行中逐渐凸现其稀缺资源的优势,也常常成为不法行为人觊觎的目标。其中,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尤其典型。本文以商业秘密犯罪与单位犯罪的融合为基点,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单位犯罪的立法含义。在价值层面分析了侵犯商业秘密单位犯罪价值取向的偏差和矫正,在法律规范层面阐述了侵犯商业秘密单位犯罪的立法缺陷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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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1999年第4期刊登了《盗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如何定性》一文,笔者认为,犯罪嫌疑人罗某的行为应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第一,罗某的行为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1.该案的犯罪对象属于商业秘密。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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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离职员:亡带走客户名单,并另成立一家与原公司经营性质类似的公司的纠纷。经法院审理认定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一审判决该案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一年时间内停止使用该项商业秘密,赔偿原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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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在美国是行为犯,商业秘密的公允市场价值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依据。侵犯商业秘密罪在我国是结果犯,"权利人的损失"既是法定的构成要件,其具体数额也是量刑依据,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的损失"可以是权利人的利润损失,也可以是被告人因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所得。将侵犯商业秘密罪界定为行为犯,并将商业秘密的公允市场价值作为量刑依据,一方面可以体现出不同样态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具有实质相同的性质,另一方面也可以体现出具有相同市场价值的商业秘密可以获得基本相同的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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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盗窃、利诱、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