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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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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传统中国民事法律的积累。1912年,新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司法部、司法总长、临时大总统均提出援用体现西方法理的清末制订的新式民事法律,南京临时参议院最终否决了咨请。北京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曾发布《暂行援用前清法律令》,但并没有得到参议院的审议认可,亦不应作为《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生效的法律依据。最高司法机关大理院兼行立法职能,发布"适用现行律民事部分"判例,解决了民事司法中的混乱。民初民法适用的曲折性和审慎性,体现了民初立法者的法律智慧。  相似文献   

2.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民初的“实质民法”,构成了近代中国民法史上不可或缺的一环.近代民法史研究的既有成果主要从局部和静态层面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研究,且长期存在两种误解:一是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在中国近代民法史上的地位和价值并未充分认识;二是对其由来、名称、内容和性质等基础性和前提性问题均认识混乱.对该论题的研究应力求宏观定位与微观考察、立法史和裁判史相结合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作全面专门研究,以期达到探寻真相并重新定位、展现发展路径和客观评估价值这三个层次的研究目标,从而对近代民法史研究进行廓清、丰富和提升.  相似文献   

3.
旧中国由于政局混乱,军阀割据等原因,北洋政府当政的十几年中没有正式颁布一部统一适用的民事法典,大理院于民国3年上字第304号判例:“前清现行律关于民事各件时与国体及嗣后颁行成文法相抵触之部分外,仍应为继续有效。”由此,确立处理民事法律关系所适用的法律为《大清现行刑律》中的民事部分,即“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除此之外,从当时的审判实践看,大理院做出的判决例和解释例亦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多为下级法院处理案件的根据。本文仅就民事有效部分及大理院的判例、解释例对北洋政府有关婚姻问题的法律适用作一概述。在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中有关婚姻的规定有“男女婚姻”、“典雇妻女”、“尊卑为婚”、“出妻”等十几  相似文献   

4.
张生 《政法论坛》2022,(3):159-170
民法学者多认为《中华民国民法》(以下简称“民国民法”)第一条经《大清民律草案》,继受于《瑞士民法典》第一条,但却无法圆满地解释两者在条文表达方式和规范功能上的差异。该条文近则承袭于《大清民律草案》,远则继受于日本、德国法。该条文虽然形似瑞士民法,而条文内容与规范功能则完全取法于日本民事法令。在解释适用过程中,该条文发挥了三种规范功能:其一,它是“法律适用”的指示性规范,明确了民法渊源及其适用顺序;其二,它设定了民法解释的边界,维系了以民法典为中心的统一而又开放的民法体系;其三,审判机关在解释适用过程中,弥补了该条文的立法缺陷,进一步完善了它的指示功能和体系化功能。  相似文献   

5.
“民事政策”的困境与反思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事政策"是指国家对民事活动进行导引和规范的法政策,在我国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我国历史上"民事政策"功能"异化"以及民事政策与传统民法理念的冲突,使"民事政策"的研究与发展陷入困境。民事政策对民事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指导价值、对民事社会理性调节的功能是客观的存在。将民事政策界定为民法非正式法源,明确和规制各法源的效力,利于缩短民法由静态的法转变为"活法"的进程。  相似文献   

6.
行政规章的民事法源地位及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规章的民事法源地位与行政法对民法的规范效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涉民性”与“民事性”行政规章的出现,强烈地改变了民事行为传统的法律渊源结构,形成了新的民事行为生态环境。中国民事行为的路径依赖背景主要是传统的政治体制和文化哲学,但是,诸多客观社会事实也需要行政权力对传统民事关系介入。  相似文献   

7.
执行作为审判权的一部分,一旦失去监督.极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权利的行使具有监督职责,但现行法律在立法上对执行监督的规定并不明确,司法实践上也存在缺位问题,如何提升监督,强化监督,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成为检察机关必须认真对待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张祎 《法制与社会》2012,(15):278-279
胎儿民事权益的保护愈来愈成为我国法律所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我国现行民法不承认胎儿民事主体地位,导致胎儿的很多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的现状,有必要结合理论与实践来讨论胎儿应否具有民事主体地位,并探究确立胎儿民事主体地位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初步明确胎儿民事权益的大致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民事检察作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检察机关法律地位的决定和重要体现,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民事纠纷日趋纷繁复杂,民事检察监督重要性愈加凸现。然而,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缺乏具有操作性的法律依据,监督作用的发挥并不理想。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许多质疑,争议日趋激烈,许多问题亟需澄清。因此,认真分析民事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反思制度操作现状不能满足设计目的的深层次原因,以求加以完善,实为必要。  相似文献   

10.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在推行“新政”和仿行“立宪”的招牌下,进行了一次修订法律的活动。由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主持,制订出诸如《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法院编制法》等一系列中国法律史上所没有的新法律。  相似文献   

11.
石经海 《现代法学》2020,(1):143-157
基于《监察法》的宪法性法律地位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等理论基点,《监察法》的有效实施需《刑法》与之有机衔接。然而,《刑法》在相应职务犯罪主体及相关犯罪对象、罪名体系、刑罚配置和认罪认罚从宽规定等方面,存在与《监察法》不相对接的诸多问题,使得依《监察法》意图实现的监察全覆盖等目标难以实现,并会滋生新的权力滥用风险。《监察法》与《刑法》衔接实施以上问题的有效解决,应是基于以上理论基点,通过法律解释和刑法修正的路径,完善《刑法》相应规定的司法适用规则和立法规范设置。  相似文献   

12.
李翔 《法学杂志》2022,43(1):87-100
刑法修正的协调性是保障刑法公正性的基础性条件。《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含修正罪)充分注意到了《刑法》与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衔接)。但是,刑法修正还要考虑新增罪(修正罪)与既有罪之间、新增罪(修正罪)之间以及修正的刑法条文与相关刑法解释(含解释性文件)之间的协调。刑法修正需要在罪状的设置、法定刑的设置以及量刑情节的设置方面保持协调。面对协调性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解释的方法确保司法适用的公正,在解释论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则只能通过进一步修正刑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略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孙长永 《现代法学》2004,26(3):26-31
再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既是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实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人权的程序保障、促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需要;在修改过程中,应当正确处理好《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结合我国国情之间的关系;修改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加强对追诉权力的控制、辩护权利的保护、保障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健全程序侵权的救济机制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改是立法机关根据社会需要以及犯罪发展态势,适时针对不合理的刑法规范与条文作出相应修改的一种立法活动。从刑法修改的范围来看,有全面修改与部分修改两种形式;从修改所采取的载体形式看,有刑法典修改、单行刑法修改与附属刑法修改等形式;从修改所涉及的内容看,有废止型修改、修订型修改与补充型修改几种形式。刑法修改必须针对特定对象与内容采取不同的修改形式,刑法修正案不应当成为刑法修改的唯一途径,特别是对行政犯而言,更应该采取附属刑法的立法与修改形式。  相似文献   

15.
对照《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分析,《刑法修正案(八)》在死刑改革方面的进步值得肯定,但与公约要求的、逐步限制死刑适用以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仍有距离;参照《北京规则》、《美洲人权公约》等分析,新修正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适用刑罚增加了从宽处理的规定,实现了对弱者的人权保障,但该修正案在建立未成年人及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等方面仍有不足;比照《东京规则》等国际公约分析,其以社区矫正入刑化为代表的非监禁刑之完善,体现了我国对国际公约相关要求的积极回应。  相似文献   

16.
刑法上的财产占有概念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刑法上的占有是指对物的事实上控制与支配 ,它的成立必须兼具客观支配状态与占有意思两个要件。自罗马法以来 ,就存在着民法与刑法上占有的区别。较之于民法上的占有 ,刑法占有的客观支配形态更为现实 ,主观占有意思更具规范成份 ,占有性质合法与否也不重要 ,这与两种占有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密切相关。几种特殊情形的占有归属 ,如存在上下主从关系的占有、共同占有、以及包装物、死者财产、不动产和遗忘物的占有 ,应依具体的事实支配关系来确定。  相似文献   

17.
所有现代欧陆民法法典,不论是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抑或是继承两民法典之法典以及参考两民法典之法典,均设有民法总则之规定。中国最近有制定民法总则的计划,并已提出建议稿,但此前已经有了9个单行之民法法律规范,构建了松散型的民法典体例,而民法总则属于一体型民法典之构成部分,这就需要对以往民法法律规范重新整合。结合中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对民法总则应加以规范之内容,以及法律原则、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民事客体、法律事实、民事责任等具体规范加以分析探讨,以期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民法总则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8.
翁杰 《法学家》2012,(2):149-158,180
定性是国际私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虽然对定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各国学者对于定性的对象、范围以及定性冲突有着不同的认识,实践中很容易造成法官在涉外民事法律适用认识上的困难。从法学方法论意义讲,涉外民事裁判中定性的本质在于将案件事实与不同国家实体法进行比对的过程,其间贯穿着冲突规范连结点的解释以及相关国家法律对同一事实评价的利益衡量。就我国立法中有关定性问题的解释而言,法院地法应在国际私法语境下作广义理解。  相似文献   

19.
刑法条文的解释不能仅仅局限于单纯刑法学范畴,对有些刑法条文的理解需要结合证据法学的相关内容来思考其含义和适用规则。基于此,认为在犯罪之间设立界限和区分标准不利于犯罪认定的观点,是对证据法裁判原则存在误解的表现。污染环境罪、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等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应同时包含故意和过失,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主观要件的证明困难问题。不能依据犯罪论体系的推定机能将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交由被告方承担,证明责任的分配应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来确定。对于《刑法》第238、247、289、292条等存在法律拟制和注意规定之争的法条,如果从证据法学角度将其理解为刑事推定,可以克服法律拟制说和注意规定说的缺陷。  相似文献   

20.
20世纪以来,英美法系处于剧魁的历史转型之中,为了配合从守夜人国家向福利国家转型而导致的国家统治方式发生的变化,现代社会对于司法效率的更高追求等国内社会环境的变化,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诉讼程序、法律分类等方面的基本特征发生了重大修正,表现出向大陆法系靠近的趋势。与此同时,法律全球化和区域化也促成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相互融合的历史新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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