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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民监督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公民监督权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而公民监督司法权则是公民监督权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公民参与公权力行使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公民监督司法权主要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实现,但由于我国开展公民监督司法工作起步较晚,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其监督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因此,需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人民监督员制度。  相似文献   

2.
从制度层面考察,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制度的性质、目的、陪审员权的性质、陪审员制度的模式以及司法制度与民主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存在杂糅."人民司法"这一概念是这种杂糅的代名词.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应重新确立该制度为一项宪法制度,该制度目的为监督、限制、分割司法权而非行使司法权,陪审员权为公民权而非司法权,该制度模式上主要应仿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而非大陆法系国家参审制.  相似文献   

3.
目前,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尴尬,使一些人陷入了彻底否认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误区。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监督制约司法权的价值注定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司法体制中的重要地位。本文试从中西方陪审制在形式上、实质上的异同来找出人民陪审制不能发挥司法价值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人民陪审员制度。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执行工作的现状决定我们必须强化对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司法民主化不失为—种有效途径,司法民主化的重要制度形式之一是人民陪审员制度。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从制度层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务操作中的若干问题作了集中规定。  相似文献   

5.
滕祥 《法制与社会》2010,(35):48-49
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相比较,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非为陪审制而为参审制;非为人民陪审制而为一人参审制;非为当事人权利而为人民陪审员权力;非为人民陪审员分享司法权裁判权而为人民陪审员直接行使司法权裁判权。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转型为陪审团制度存在政治、法文化和诉讼程序配合等诸多障碍,未来仍应以完善该制度为最佳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6.
张秋 《法制与社会》2012,(12):103-104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诉讼制度,在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具体的审判实践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仍然有一些突出的问题值得关注。本文通过对白河县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自己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齐新 《法制与社会》2011,(8):123-124
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日益显露出诸多问题,结合目前司法改革的进程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适时推出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试点。面对改革的质疑,本文试图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为该项制度的试点寻找合法性依据。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制度变革、程序完善等诸多方面彰显其自身价值,理应得到肯定。文中对陪审权的界定、合议庭的组成、陪审团的成员管理以及适用案件的范围提出相关见解,以期促进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健康开展。  相似文献   

8.
人民陪审员制度“可有可无”立法现状 ,已为我国近十几年司法实践认同。近年来 ,在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的司法制度改革中 ,如何健全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日益受到众多法学研究者、立法机关与司法实际部门领导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在《五年改革纲要》中 ,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审判方式改革重要内容 ,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草案 )》。为此 ,我们特编发了一组笔谈 ,就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 ,是“存”还是“废” ,以及陪审员的职责、陪审制度的适用范围等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问题进行探讨 ,并欢迎广大读者一起来参与。  相似文献   

9.
自200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来,已一年有余。我作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人民陪审员,深刻地认识到作为我国司法制度重要内容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它对于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对当前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责任如山,架设沟通桥梁2005年11月15日是我终身难忘的日子,经过岳麓区人大常委会严格的考核,我终于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从岳麓区人大常…  相似文献   

10.
人民陪审员制度“可有可无”立法现状,已为我国近十几年司法实践认同。近年来,在确保司法公正为目标的司法制度改革中,如何健全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日益受到众多法学研究者、立法机关与司法实际部门领导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在《五年改革纳要》中,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审判方式改革重要内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高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为此,我们特编发了一组笔谈,就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是“存”还是“废”,以及陪审员的职责、陪审制度的适用范围等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问题进行探讨,并欢迎广大读者一起来参与。  相似文献   

11.
陪审制度是两大法系国家司法审判的重要制度之一,其价值功能是多方面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以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为视角,在阐述两大法系国家陪审制度的发展过程以及大陆法系国家最终放弃陪审团制度、选择参审制的内在动因与社会条件的基础上,从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数量、裁决方式、参与死刑案件审理等方面提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12.
作为权力的一种,司法权的运行需要一套完整的制度进行制约,才能使司法权这一公权力不被滥用。而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司法权定性不明晰,对于监督和制约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并未进行区分,一直重监督轻制约。文章拟从探讨司法权的概念出发,同时对监督和制约两种制度进行对比分析,结合新刑诉法的规定,对我国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的完善提出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3.
陪审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法制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被广泛的认为是人民主权、司法民主、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的象征,是社会公众参与司法、参与国家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陪审制作为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议论的热点话题。本文主要介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的起源及历史发展,对两者的差异进行比较,并指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对如何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本文背景:中国自九十年代初以来,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研究与实践深入,如何通过加强、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促进司法公正的问题.已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1998年9月16日全国人大召开的一次会议讲话中指出“要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这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要完善陪审员的产生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在《五年改革纲要》中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审判方式改革重要内容,2000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2000年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民陪审员是参与审判案件,可以充分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司法民主,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外的活动,有助于宣传审判工作,扩大社会主义法治的影响”。记者特邀华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俊民作了访谈。  相似文献   

15.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经历几次起伏后,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这一制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几十年的司法实践表明,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推动司法民主和促进司法公正这两方面的价值都没有很好的实现。本文以其价值定位为出发点,为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些许建议,以期与设计制度最初的价值理念相吻合。  相似文献   

16.
回顾与展望: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践探索之观察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牛建华 《法律适用》2013,(2):99-102
2005年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施行以来,人民法院遵照《决定》精神,以实现公正司法为目标,以弘扬彰显司法民主为宗旨,先后在人民法院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这一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我国人民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重要举措,予以积极的实践探索和全力的推进。客观而言,伴随中国司法改革、法治前行的铿锵脚步,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无论是在理论基础研自  相似文献   

17.
列宁的司法权思想是他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长期斗争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人民主权理论构成列宁司法权思想的理论基点,议会制与民主制相结合的制度形成了司法权的制度基础,党的领导与司法权独立是社会主义司法权的权属与基本性质。列宁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司法权来源于国家权力机关,从性质上讲属于国家权力;基于司法权的阶级性和人民性,强调人民直接行使司法权;司法权应当受到严格监督,以防范司法权的滥用。列宁司法权思想不仅对前苏联司法理论和司法制度的形成产生重要作用,而且深刻、全面地影响着我国建国初期法学理论和司法制度的构建,乃至我国当前司法体制的完善和司法改革。  相似文献   

18.
陪审制度作为普通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一项司法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的手段之一。本文通过介绍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围绕"如何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这一主题,从陪审制度的概念、产生发展和价值展开论述,理性地剖析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笔者最后针对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陪审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9.
作为体现司法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在特定时期的司法实践中一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8年5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由于历来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与功用,对人民陪审员的角色与地位缺乏理性定位,  相似文献   

20.
行政规范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丽 《河北法学》2005,23(6):113-116
对行政规范进行司法审查是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重要方式,也是民主、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现行的司法审查制度排除了对行政规范的审查,这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权益,亦与依法行政的宗旨相悖。故此,应将行政规范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并从司法审查的方式上进行完善,以期实现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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