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0 毫秒
1.
史佳欣 《法制与社会》2013,(32):231-231,234
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本动力即为城乡一体化进程,是城市向外扩散、乡镇积极并入的产物。由小产权房衍生出的法律问题是多方面的,如小产权房连环买卖合同效力、小产权房在离婚诉讼中的分割、小产权房问题对策等。应从主张确认协议无效的真正目的、房屋交付的时间长短、房屋的重置成本及一方因此而获得利益的大小,公平、合理地去处理;在离婚诉讼财产分割中应根据一般房产分割进行处理,这样有利于实现民法公平原则实现和婚姻法中对弱势一方的保护;对小产权房应将其纳入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以租代售,明确租赁期限及推行“股田制”等方式来解决。  相似文献   

2.
“小产权房”出路探究——基于地役权的制度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小产权房"不是严格的法律术语,而是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销售给非集体组织成员的一种社会现象,因房屋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而区别于商品房买卖,相关标的及交易被称为小产权房,目前主要有农村集体开发房产和单户农民住宅转让两种形式。尽管现有政策基本否认其有效性,但小产权房在各地房产交易市场中仍占据了相当份额。一概否认的定论不利于行为的有效规制和市场秩序的井然引导。可尝试以地役权制度来统一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即以房地分离理论为基础,通过在宅基地上为房屋设定地役权,来规制小产权房,界定其合法标准。  相似文献   

3.
徐燕 《法制与社会》2013,(32):169-170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很多人尤其是中低收入者将购房的目标指向了价格低廉的小产权房,然而购买此类房屋其实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本文首先论述了小产权房的概念,其次分析了我国小产权房的法律规制现状,还指出了购买此类房屋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最后提出了一些如何解决购买小产权房法律风险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以商业销售为目的,由乡镇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甚至"荣誉村民证书"的住宅等房屋。由于违背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购买"小产权房"面临很大风险,但"小产权房"却因其相对合法商品房优惠的价格而在相当多的地区事实上存在,并受到广大购房者的欢迎,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有必要从法律等层面对与"小产权房"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给出一些参考对策。  相似文献   

5.
赵青 《法制与经济》2013,(12):64-65
"小产权房"有几个定义,文章所涉及的是"乡产权",即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允许下开发建设并发放乡(镇)或村委会印发的权属证书的房屋。因为"小产权房"并没有经过房管部门的备案,国家对此类房屋的建设又持否定的态度,所以,基本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笔者认为,单靠当地政府从行政层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是不切实际的,国家应该出台针对"小产权房"的相关法律,对已有"小产权房"的归属做法律规范,对以后建设"小产权房"做法律上的条件限制。只有将"小产权房"予以正名,才能从法律层面保护产权所有人的和政府的权益。  相似文献   

6.
"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也日趋频繁,其中拆迁补偿问题最受关注。"小产权房"作为一种饱受争议的房屋,对于其拆迁补偿,我们认为,应该在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前提下,在征地拆迁中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安置补偿争议的解决方式上,给与其利害相关人合理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小产权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我国政府部门纷纷对此作出反应,但是由于政府管制的前期缺失和不当执法使其炽热化。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我国实行的城乡土地二元化制度、政府管制的缺位、法律规范的不足以及房地产的畸形发展等原因。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应该首先规范政府管制本身,依照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和行政比例原则合法合理地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相似文献   

8.
卓莉  毛陈 《法制与经济》2013,(2):62-63,65
小产权房问题由来已久,其根植于复杂多变的当代社会环境中,是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与相对滞后的法律制度现状所造就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加剧,商品房价格不断攀高,老百姓的刚性住房需求与高昂的房价形成了巨大的矛盾,更多向小产权房市场倾斜,小产权房成了众多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选项。但由于小产权房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无法办理产权等各种风险,使得老百姓购小产权存在诸多隐忧。文章将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对小产权房问题进行探讨,拟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正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俗称"小产权房"。法律法规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因此"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但是"小产权房"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价格优势,高企的房价催生了"小产权房"的交易活跃,也因此带来了许多的法律纠纷。"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显然是无效的,但无效的责任谁来承担?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小产权房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对象,一方面是红火的小产权房买卖市场,另一方面是国家一再的明令禁止,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除了当前房价急剧上涨,房屋供应不足,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不合理的土地制度。  相似文献   

11.
石小川 《法制与社会》2012,(14):247-248
小产权房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其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在解决这一问题时,既要运用法律与政策等多种手段,又要注重倾听民意,关注公民的心理承受力与社会效果.所以,应从法社会学角度分析,并运用社会控制等理论妥善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相似文献   

12.
利益衡量视角下“小产权房”的出路探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近年来,房价上涨引起"小产权房"热销的局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自由流转,导致"小产权房"违法,其买卖合同无效。"小产权房"问题关系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农民、购房者、开发商等多方利益,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分析,合法化更能体现社会公平。通过类型化处理是目前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合理做法,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待于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3.
唐华 《法制与社会》2010,(18):182-184
"小产权"房并非准确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充分体现着国家法律的两难追求、政策是否错位、社会心理评价、民众道德诉求等一系列问题之间的平衡和价值取舍的形象表述。不能期望用单一法律思维或手段解决目前广泛存在的小产权房问题。同时应明确小产权房买卖的无效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完全等于小产权房本身违法,也可能在于其流转过程的违法。本文从法律、社会心理和民众道德诉求的角度对该问题加以了阐述,以期作为政府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一方参考观点。  相似文献   

14.
小产权房(由乡、村组织建设并向城市居民出售的房屋)在雨后春笋般节节攀升的高房价面前异军突起,引起了社会方方面面的强烈关注。建设部出面提示"产权风险",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则不断叫停,像任志强一类的开发商则呼吁把小产权房炸了。  相似文献   

15.
“小产权房”的法律出路——以所有权社会化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房地产业最受关注的话题莫过于小产权房。据报道,在北京、成都、济南等各地都出现了大量的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一方面,由于其价格低廉,小产权房已“遍地开花“。据不完全统计,小产权房的市场份额北京大概为20%。另一方面,尽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多次重申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小产权房,但小产权房还  相似文献   

16.
小产权房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它指的是建造于集体土地上并出让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不同于建造于国有土地上、拥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它无法取得合法的所有权证,因此被称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困境指的是,一方面,小产权房的建造或流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或严格限制,另一方面,小产权房事实上越来越多,买卖越来越活跃。司法实践中因小产权房而滋生的诉讼日益增多,小产权房买卖是否应当一律宣判无效?  相似文献   

17.
小产权房目前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其折射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是制度性的和深层次的。目前,我国对于小产权房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本文简要分析了小产权房的历史原因和微观原因,并对小产权房的治理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小产权房与集体土地利益归属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分配小产权房与集体土地利益.本文以农村集体土地权利秩序为出发点,首先确定了集体土地权利归属这一前提,继而主张应废止限制集体土地自由向城市流转的规则,并从两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思路,即确定小产权房与集体土地法律关系和存续保护优先.本文认为应允许农民或集体自由出让建设用地与农用土地;统一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小产权房与土地之间确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关系;在小产权房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问题上,采取存续保护优先的思路.  相似文献   

19.
狄倩 《法制与社会》2012,(13):63-64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城市居民难以支付高额的城市房价,因此纷纷购买价格较低的小产权房。这种建设在集体土地之上的住房,虽然有买卖合同,但却因法律的明令禁止而失去了保护。具体规定是将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以外的人,则该买卖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本文将对小产权房及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如何才能使小产权房得到法律的保护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倘若不是出于无奈,没有谁愿意去购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公共设施落后,交通成本畸高。并且,购买小产权房,难以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潜藏着房屋质量、物业管理、违规拆迁等诸多风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