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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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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詹爱萍 《中国公证》2006,(11):29-32
一、国家公证向民间私证转变的历史契机 中国奴隶制社会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在宗法制官府这一特殊主体的直接控制下展开的。但是,这时的官府并不歧视工商,它对商品交流采取了法律保护的积极态度。正是在这种条件下,西周中后期以来形成了可观的契约制度。鉴于其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土地王(国)所有制的根基,即萌生了中国古代公证的雏形。西周后期随着私田的出现,与国家公证伴生的,还有民间私证的初现。  相似文献   

2.
公证的魅力     
公证制度作为一种古老的法律制度,起源于古罗马,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中国,“中人”作私证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但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它们未能得到进一步发展。清末法律改革,引进了西方法律制度,公证制度随之传入中国。新中国公证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直到1979年,我国的公证制度才得到恢复和重建。1982年《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公证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改革开放15年,既是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15年,也是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取得进展的15年。公证作为国家司法证明制度也得到了相应…  相似文献   

3.
詹爱萍 《中国公证》2006,(10):26-28
一、质疑“中国公证源于西周民间私证”之说 长期以来.关于我国公证制度的起源,业界习惯认为是由私证逐步演变而来的。古代民间就出现“中人”见证的做法。西周时已出现了“质人、质剂、质工商”,汉代“居延简”中已有地方官员证明商业契约的记载,这些是中国公证的萌芽。这种“中国公证源于西周民间私证”的观点由来已久.并成为业界的主流认识。笔者以为,这一观点本身存在着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4.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公证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公义 《中国司法》2004,(10):45-48
公证制度是由西方创立的,是现代大多数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通行的证明手段,具有法律上确定的效力。中国历史上曾有过属于“私证”范畴的“中人”制度,证明某一事实的存在,但由于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不发达,经济交换总量不大,因此国家权力没有介入,所以,这种私证制度没有演变成为现代的“公证”制度。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公证制度是民国初年从西方引进的,1935年见诸法律,至今不到百年历史,仍未真正成为一项与中国现有法律制度完全融合的制度。最近,“西安彩票事件”又引发了国人对公证的关注和争论。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实践、历史…  相似文献   

5.
唐律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到鼎盛阶段的产物,唐代的立法者继承了历代封建社会法典编纂上的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这一传统,以儒家正统法律思想为指导,承袭了自汉代以来礼律融合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唐律。唐律是我国封建法典的楷模,它集中了中国法律传统的许多精华。唐律的影响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立法者及有关学者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相似文献   

6.
作为中国封建农本经济社会之支柱的土地制度,在历经了元代的逆转与陡变之后,从明代开始,土地国有制再次走向衰弱,一度被压抑的地主经济重新抬头,东山再起,大量的土地以各种方式落入私人之手。尽管从总体上而言,明初朝廷仍不失为最大的地主,直接掌握着相当数量的土地。但这一情况至明中期以后即有改变。由于明朝继承了宋朝推行的“不抑兼并”的传统,实行“田多田少,一听民自为而已”的政策,进一步发展了封建的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再次形成了国有土地日益削弱、私有土地渐居主流的局面,这样封建土地的二元化权属体系又回归于原本的常态发展轨迹,加上明代商品经济的发展、私有观念的加强,民事法律也相应地得到充实和发展,  相似文献   

7.
一、律师见证的性质律师见证是资产阶级在总结奴隶制、封建制私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相对于国家公证的一种证明制度。我国的律师见证在律师工作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我国律师制度、公证制度的性质出发,结合国外律师见证和近年来我国律师见证工作的实践来看,我国律师见证的性质既非私证,也非公证,是律师工作中的一项业务。所以说不是私证,是因为我国的律师是国家的法律  相似文献   

8.
在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公证法律制度中,公证员都具有国家公职人员和自由职业的双重属性。关于公证权的性质界定,在法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都认为它是一种国家权力,是国家在对当事人所涉及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进行证明,以此来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由此得出了公证权是国家授权的理论。很多教材、专著和论文都认为公证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或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将该项权力授予公证人来行使,从而使得公证证明具有不同于一般民间私证  相似文献   

9.
(接上期) (二)私证与前述公证文化并存的,还有同样活跃、同样普遍运用于民间各类契约订立中的私证制度。  相似文献   

10.
浅谈当前公证工作的难点及其对策田碧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而逐步加强,公证制度的建设也随之得到了相应的发展。然而,公证制度做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应是直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民事法律关系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难...  相似文献   

11.
刘春竹 《中国公证》2005,(11):41-44
一、正确认识公证活动的本质特征 (一)公证活动的性质具有特殊性 在我国,公证被定义为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即公证机构享有被法律所授予的具有准司法性质的证明权,可代表国家对外出具公证文件,对某类文书、某个法律行为、某项法律事实是否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给出恰当的法律结论,并使之产生不同于任何私证或其他非专业性证据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唐朝以前,历代地方狱讼,没有民刑具体分工和设置专职的司法人员。到了唐朝,在地方各级政府设置司户参军事、司法参军事来分别审理民事与刑事案件。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等事;而司法参军事掌津令格式,鞫狱定刑、督捕盗贼,纠逖奸非之事。这种分工适应了封建土地制度变化和婚姻相对自由的要求。唐代以前,土地制度可以说是国有、私有两种所有形式的结合,而至唐代则完成了土地私有的进程。土地无常主,反映了土地买卖的频繁。在婚姻方面,唐朝的妇女较其前、后代都有较大的自由。婚  相似文献   

13.
陈玺  宋志军 《证据科学》2009,17(5):597-607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其法律制度也达到了古代封建法制的最高水平。唐代总结其前代王朝刑事证据之经验并有所创新,直接影响着后世。唐代立法和司法实践体现了据证惟实、重视伦理权衡等证据原则,主要证据形式包括口供、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和勘验笔录,相应的取证方法主要有取得口供和证言的刑讯、获取实物证据的现场勘验和搜查,司法官员运用经验和逻辑推理综合审查和运用证据。  相似文献   

14.
段伟  李全息 《中国公证》2013,(10):21-25
公证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是公证制度价值得以发挥的重要法律机制。研究公证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必须要认真理清其机理.使公证不仅仅是前置的法律审查手续,也使其能真正发挥后续的救济作用。办理完公证手续并非公证活动的结束而仅仅是其开始,公证民事法律责任制度就是这样的后续公证活动。本文拟对公证民事法律责任的性质、作用、特征、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5.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其法律制度也达到了古代封建法制的最高水平。唐代总结其前代王朝刑事证据之经验并有所创新,直接影响着后世。唐代立法和司法实践体现了据证惟实、重视伦理权衡等证据原则,主要证据形式包括口供、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和勘验笔录,相应的取证方法主要有取得口供和证言的刑讯、获取实物证据的现场勘验和搜查,司法官员运用经验和逻辑推理综合审查和运用证据。  相似文献   

16.
段伟 《中国公证》2013,(7):12-16
公证因各种原因被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撤销后,原被证明的文书(法律行为)是无效、有效还是效力待定?公证书(公证证词)是否与被证文书可以在法律效力上截然分开?公证是不是对私文书的再证明?换句话说,作为公文书的公证书是否可以转化为私文书?公证程序与公证书效力、被证文书效力的关系如何?本文将围绕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解读.  相似文献   

17.
传统法学理论认为中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以刑为主”,进而否认中国古代民法的存在。从“民有私约如律令”这一合同习语出发,广罗相关历史资料和学术研究资料,系统考察了“民有私约如律令”的语词渊源和作为其主要载体的中国古代“地券”的概念内涵、外延、法律属性及其与土地买卖契约的关系后发现:在中国古代,民间私契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等同于官府律令的效力之理念,由来已久;民间长期存在着与官府律令相对应的,以意思自治为主要内容的民事习惯法;中国古代民法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有其独到之处,即通过对公权力的界定来给出私权活动的范围,以正律仅仅作为一种民事活动底线的最基本的要求,而在实定性的私法体系外设想和构筑民事法律秩序。  相似文献   

18.
《公证法》第2条、第45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据此并依照国际惯例,中国领事公证人是指在中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中从事公证(与认证)工作的领事官员。本文主要阐述中国领事公证人所遇到的中国内地私有房产委托书公证的种类及其相关情况。  相似文献   

19.
公证制度是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是保障实体法正确实施的程序性法律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我国《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可见,公证是提供真实、合法性证明的一种法定的非诉讼程序。公证的主要作用并不在于解决纠纷,而是预防纠纷的发生。公证要发挥预防纠纷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正> 我国史学界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的争论,由来已久。其中持土地国有制之说的以侯外庐先生为代表。他说:“中国中古封建是以皇族地主的土地垄断制为主要内容。而土地私有权的法律观念是没有的。这里所谓的法律观念是指着所有权在法律上的规定,至于在法律之外的事实如由于特权而得的占有权,是另外一件一件事”(《中国封建社会史论》第11页)。对于侯先生的以上结论,主张中国中古社会为土地私有制的学者们提出了反驳意见,他们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土地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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