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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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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丹红 《证据科学》2009,17(2):224-227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推定的界定及其适用”、“刑事证明责任新问题”,以及“证明责任与推定综合研究”三个主题展开讨论,与会专家和学者虽然对推定的具体含义、证明责任的概念以及两者的关系问题存在不同见解,但对于应该在法律上限制推定的范围,以及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规范推定的适用等问题,达成了很多共识。证明责任和推定问题本身是证据法上的两大理论难题,这次会议为迎接这个智识上的挑战进行了首次尝试。  相似文献   

2.
"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作为分析工具,可以对被告人的刑事辩解问题和刑事推定问题进行知识论的解释。解释结果分别是,被告人刑事辩解可分为纯粹的权利型和纯粹的义务型两种,认为刑事辩解既具有权利性质又具有义务性质的观点,似是而非;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的刑事辩解,是否需要被告人承担客观证明责任,由我国特有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和刑事诉讼结构来确定;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需要分析我国刑事推定特有的语用环境,刑事推定的语用分析是其语义分析的充分必要条件。应当把刑事推定的转换证明责任规范功能,作为刑事推定规则的主要功能定位,以此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对此有两种理论选择,激进的做法是直接取消刑事推定的概念,因为此概念既无用也有害,可以用"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概念来代替有关刑事推定问题的分析;温和的做法是改变学界多数学者遵循的从"语义"到"语用"的研究路径,应反其道而行之,由"语用"到"语义"来进行研究,这是克服学界在刑事推定问题上众说纷纭、确定刑事推定合理语义的适当办法。作为分析工具的"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有着自身的理论适用范围以及相应的理论分析局限。  相似文献   

3.
刑事推定与被告人的抗辩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 ,刑事推定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方法 ,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控方证明的难度。对案件适用推定不是有罪推定 ,而恰恰与无罪推定原则具有相容性。推定具有可反驳性 ,被告要推翻控方的推定必须要提出证据证明 ,承担抗辩责任。此种抗辩责任与控方承担的证明责任不是一个概念。  相似文献   

4.
张斌 《证据科学》2009,17(2):184-191
“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作为分析工具,可以对被告人的刑事辩解问题和刑事推定问题进行知识论的解释。解释结果分别是,被告人刑事辩解可分为纯粹的权利型和纯粹的义务型两种,认为刑事辩解既具有权利性质又具有义务性质的观点,似是而非;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的刑事辩解,是否需要被告人承担客观证明责任,由我国特有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和刑事诉讼结构来确定;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需要分析我国刑事推定特有的语用环境,刑事推定的语用分析是其语义分析的充分必要条件。应当把刑事推定的转换证明责任规范功能,作为刑事推定规则的主要功能定位.以此确定刑事推定的合理语义。对此有两种理论选择,激进的做法是直接取消刑事推定的概念,因为此概念既无用也有害,可以用“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概念来代替有关刑事推定问题的分析:温和的做法是改变学界多数学者遵循的从“语义”到“语用”的研究路径,应反其道而行之,由“语用”到“语义”来进行研究.这是克服学界在刑事推定问题上众说纷纭、确定刑事推定合理语义的适当办法。作为分析工具的“被告人的客观证明责任”,有着自身的理论适用范围以及相应的理论分析局限。  相似文献   

5.
刑事推定是实体法上的法律规范,但它在证据法上也具有独特的内涵;其证据法上的本质特征是转移证明责任和法定性;美国学者和法官对推定的证据法特征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阐释,因刑事推定涉及被告人的宪法权利,故在美国受到严格的合宪性审查;我国学者和实务界往往忽视刑事推定有关转移证明责任和法定性这两个本质特征,把推定与推论相混淆,滥用刑事推定,有损无罪推定原则和法制原则。  相似文献   

6.
刑事司法领域所涉及的利益较为重大,但推定仍然有适用的空间。证明责任的分配并非全部是由推定引起,但是推定在诉讼中通常会对证明责任的分配产生影响。不可反驳的推定将产生证明责任的免除效果;可反驳的推定中法律推定将引起举证责任倒置;事实推定则引起举证责任的转移。  相似文献   

7.
刑事推定是实体法上的法律规范,但它在证据法上也具有独特的内涵;其证据法上的本质特征是转移证明责任和法定性;美国学者和法官对推定的证据法特征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阐释,因刑事推定涉及被告人的宪法权利,故在美国受到严格的合宪性审查;我国学者和实务界往往忽视刑事推定有关转移证明责任和法定性这两个本质特征,把推定与推论相混淆,滥用刑事推定,有损无罪推定原则和法制原则。  相似文献   

8.
从法律效果上看,刑事推定实际具有实体与程序的双重功能。以“主观罪责型”推定与“证明责任型”推定为例,前者改变了构成要件中主观罪责的证明方式,后者则在此基础上,将有限的举证责任转由被告人承担,使其成为刑事推定的不利方。为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实现刑事推定所预想的制度目标,不但需要对其基础事实之内容予以严格限定,突出其法定性与可证明性,而且需要明确推定事实与裁判事实之间的合理界分,强调事实认定者的心证对推定结果的可能影响,并在适用前提上,仅将刑事推定作为证明困难处境下的末位选择加以使用,在作用范围方面可将其适当扩大至定罪外的部分量刑情节。在立法选择上,考虑到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基本立场,刑事立法应当对刑事推定保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态度,尽量减少其创设及适用。  相似文献   

9.
刑事推定的现实意义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智 《河北法学》2011,29(12):167-170
刑事诉讼活动中对犯罪构成诸要素进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极其困难。刑事法学界主张的推定试图解决上述问题,但仍有待深入探讨。法律推定彰显某种刑事价值,通过变更犯罪构成要件,在坚持较高证明标准的同时降低追诉犯罪难度;我们应正视法律推定在追究犯罪,贯彻相关刑事政策中的价值,但同时也要对其加以规范。事实推定本质是具体诉讼证明问题,为避免概念上的混淆,我们更应强调常规的证明方法,谨慎适用该概念。  相似文献   

10.
推定是一种替代性的司法证明方法,以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所具有的常态联系为前提,通过对基础事实的证明,可以直接认定推定事实的成立。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诸多以"非法占有目的""明知"等为要素的推定规范,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特定案件证据短缺、证明困难的不足。但一直以来,学者们对刑事推定适用过程中的证明标准、范围界限及效果未能形成统一,司法裁判中,过分运用经验和逻辑法则进行案件事实的推定,也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司法的误判。文章认为,为更好地规避刑事推定的局限,有必要对其适用规则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郑世保 《法律科学》2010,28(3):98-105
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是法官面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的普遍性选择,适用事实推定追求案件事实是法官避免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能动性努力;事实推定适用的条件是适用事实推定抑或适用证明责任裁判案件的界限;适用事实推定后,诉讼前分配好的证明责任不会发生转移,但提供证据责任将发生转移。  相似文献   

12.
陈娜 《证据科学》2016,(6):712-72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证明责任的司法适用分歧,折射了关于证明责任和无罪推定之间关系认识的模糊不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被告人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不宜理解为“提供证据的责任”,而应阐释为“较大可能性”或“优势证据”标准的“说服责任”,这一结论的得出,是基于无罪推定原则的合理限制角度,充分考虑该罪立法目的以及在我国的司法适用情形,从比例原则的角度进行的正当性考量。  相似文献   

13.
推定是犯罪构成体系与刑事证明责任分配中同时存在的范畴,构成了二者之间互动的桥梁。一方面,犯罪构成体系是否具有推定效力,决定着证明责任的分配;另一方面,证明责任分配实践的发展,也会影响犯罪构成的推定效力。我国犯罪构成体系不具有推定效力,导致我国证明责任分配实践的混乱。为此,需要违法性要件纳入犯罪构成体系,以恢复犯罪构成的推定效力,从而实现对证明责任分配实践的指导。  相似文献   

14.
中国现行法不仅存在转移完整证明责任的推定规则,也存在类似于美国法上仅转移举证责任的推定规则。在中国,对推定事实进行有效反驳的证明标准不应该是统一的优势证据标准,而应该根据诉讼类型、推定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分。  相似文献   

15.
刘英明 《证据科学》2009,17(5):608-619
中国现行法不仅存在转移“完整证明责任”的推定规则,也存在类似于美国法上仅转移“举证责任”的推定规则。在中国,对推定事实进行有效反驳的证明标准不应该是统一的“优势证据”标准,而应该根据诉讼类型、推定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分。  相似文献   

16.
赵信会 《证据科学》2016,(6):747-757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创制的亲子鉴定推定以实现亲子确认诉讼的确定性解决为目标,主要的缺陷是模糊了举证证明责任制度的程序地位、与举证证明责任的程序功能相悖、适用条件模糊。作为其理论依据的证明妨碍理论难以为亲子鉴定推定提供正当性,事实上域外很少有采用亲子鉴定推定的立法,即使个别采亲子鉴定推定立法例的国家,司法中对之的适用也非常谨慎。应对亲子确认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拒绝配合协助鉴定的情况,可以坚持直接强制为原则,并辅之鉴定材料的替代获取。  相似文献   

17.
环境侵权视野下的因果关系推定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马栩生 《河北法学》2007,25(3):114-117
古典因果关系理论不适应现代社会,在环境侵权领域,因果关系之调整以及因果关系推定之确立乃属必然.因果关系推定要素包括受害人初步证明、推定以及加害人反证三项,就立法体例而言,因果关系推定各国规定有以免责条款规定式和直接规定式两种,在未来民法典中,我国不妨一并采纳.在适用上,因果关系推定应扩大至特殊侵权领域,并辅之以规范设计.  相似文献   

18.
朱广新 《法律科学》2009,(3):99-105
物权法上的权利推定,是一种举证负担规范,只能干诉讼上发挥减轻证明负担的作用,不能终局性地解决权利归属问题。权利推定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善意取得制度实则发端于同一根源,即占有或不动产登记簿具有彰显物权的机能。由其性质所决定,权利推定必须以物权法上的权利变动规范为根本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或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可构成权利推定(力)的基础材料。将推定力看作公信力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或出发点,乃本末倒置之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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