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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4 毫秒
1.
一、亲属人格权的概念 亲属人格权是死者的亲属基于死者生前的人格利益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权利,是指因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侵害而给死者亲属本身造成的人格利益损害,死者的亲属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权利。它是在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具体人格利益延续出来的一种人格权益。  相似文献   

2.
张红 《法学研究》2011,(2):100-112
人格权内含精神与财产双重利益。对人格上财产利益的保护是人性自主的必然结果,且不论人之生死,人格上之财产利益皆应受保护。生者人格上财产利益保护应采用德国法上一元论的人格权保护模式,而死者人格上财产利益保护则应参照美国法上的公开权模式。利用死者生前之人格特征获利的权利乃一种无形财产权,归属于死者之继承人。继承人行使此项权利需按照死者明知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权利行使期限宜为50年。  相似文献   

3.
权利能力的消灭并不当然导致权利的消灭,死者丧失权利能力,但死者生前取得的不随生命消失的权利,作为人类既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客观存在,财产权利发生继承,人格权利牵涉人类整体尊严和善良风俗,法律应予以保护。当侵害行为仅仅侵害死者生前人格利益,对死者生前人格利益进行独立的和直接的保护;当侵害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行为同时侵害了死者近亲属的名誉或一般人格尊严,通过保护死者近亲属的人格利益,实现对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间接保护。  相似文献   

4.
刘德良 《中国法学》2023,(4):87-106
现行人格权理论认为,人格权是自然人对自我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与亲属无关;这从法理和逻辑上切断了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内在联系。由此,不仅使得立法和司法上承认侵害生命权案件中亲属的损害赔偿权的做法与人格权理论相悖,而且也极大地弱化了人身权的理论基础。拒绝承认其他人格侵权案件中亲属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做法有悖于人性和亲情,因为每个人的人格利益不仅包括自我人格利益,也包括对亲属的人格要素所享有的人格关爱利益。以对亲属的人格关爱利益为客体的权利即身份人格权,它与自我人格权一起构成个人人格权的完整内涵。身份人格权既是人格权的一种,又属于身份权的一类,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公因子,为人身权理论构建和亲属损害赔偿请求权提供了依据。承认身份人格权,是构建科学人身权理论、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既符合人性和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也符合中华文化传统。  相似文献   

5.
自然人死亡后因意志不复存在,且无法独立承担责任,故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具体权利。但其名誉等人格利益并不因此完全消亡。当死者利益被侵犯时,以公法直接干预维护现有社会秩序,以私法间接干预保护遗属权益,是对死者利益保护的合理设计。  相似文献   

6.
死者人格是否需要保护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理论问题。我国对于保护死者人格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本文通过对国内死者人格保护众说的剖析,提出了死者人格利益代理保护说,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7.
杨巍 《法学》2012,(4):147-155
死者人格利益包括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这两类利益的保护期限不同。对死者人格精神利益的保护实质上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利益的保护,该利益保护期限为死者近亲属的生存期限。死者人格之财产利益系其生前人格权之财产权能的转化,对商品化利用程度较高的死者肖像、姓名等财产利益,可类推适用《著作权法》以死者死后50年为其保护期限;对商品化利用程度不高的其他人格利益,可由法院依据社会现实作出适当判断以确定其保护期限。  相似文献   

8.
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些年,因侵犯死者生前权益如名誉、肖像等而涉讼的案件,每每引起争论,说明有必要对与死者生前人格利益有关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法理思考。本文试图通过对死者生前利益民法保护的各种学说的评判,从新的维度出发,揭示死者生前人格利益民法保护的实质。  相似文献   

9.
石春玲 《政法论丛》2013,(4):106-113
亲属间一方导致另一方伤害或者死亡,受害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损害赔偿权利与侵权法的价值并不契合,所以对亲属间的死亡赔偿请求权应予以适当限制。赔偿权利人只限于死者一亲等亲属,并且赔偿只限于加害人故意的情形下。直系血亲间一方致另一方死亡,死者近亲属不得提起赔偿请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还应注意赔偿与相关当事人的权利、责任的冲突问题并予以适当协调。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5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法条对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保护首次作了规定,肯定了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属性,为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提供了民事基本法依据。但仅使用单个法条进行规定,且未提及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未真正完成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机制。文章将以第185条为出发点,全面讨论和研究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法理和司法实践问题,建议通过立法明确死者人格利益保护,准确界定其内涵及其保护期限等诉讼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杨光 《法制与社会》2010,(20):62-63
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历来是民法对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其中对死者的人格利益是否应当界定,应当从何种角度予以界定,何种人才有资格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应当以何种观念和态度来对待死者的人格利益等等,都是研究中所应当解决的重点问题。  相似文献   

12.
对作者精神权利的追问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刘平 《河北法学》2004,22(5):39-42
在知识产权法学界 ,人们普遍认为作者的精神权利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 ,然而 ,无论是《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 ,还是经验事实 ,都表明作者的精神权利与作者的人身并非绝对不可分离。除署名权外 ,作者精神权利中的其他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法律无限期地保护已故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不是为了保护死人的“精神权利” ,而是为了保护文化传统和死者亲属的精神利益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生前享有人格权,但自然人死后其人格利益是否需要保护和如何保护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此学界观点不一。目前,我国对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本文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及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对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美国公开权理论发展史考察——以经典案例为线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龙江 《北方法学》2011,5(2):149-160
美国公开权理论的诞生、发展乃至成熟,经由一系列经典判决的推动而获得实现。这一系列判决的发展,正是将姓名、肖像、声音等人格标志上的商业价值逐步从隐私权的保护领域中独立出来的过程。公开权最终发展成为旨在保护人格标志上的经济利益的无体财产权。时至今日,美国法中作为财产权的公开权和旨在保护人格标志上的精神利益的隐私权,构成一种二元权利模式。  相似文献   

15.
自分析实证法学派将生命权利化后,对于“生命权”性质的争论便从未停止。有学者支 持生命作为一种权利存在于民法,然而,“生命权”作为权利的属性值得怀疑:第一,“生命权”客体的 不确定性,导致其难以达到权利一般构成要件的要求,也就难以成为一种权利;第二,将生命权利化会 得出“自杀权”的合法根据,违反伦理及善良风俗;第三,侵害生命的损害赔偿范围不包括生命本身,而 是对于死者有密切关系的生者所受到的损失或者损害的赔偿,故生命权空有权利之名而无权利之实。 因此我国正在编纂的民法典不应将生命作为权利来对待,而应该将其作为一种受保护的特别利益。  相似文献   

16.
【裁判要旨】悼念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虽然不是一种法定民事权利,但符合我国传统伦理道德的观念,可以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鉴于墓碑并非是不可替代的唯一寄托亲属哀思的方式,立碑者依照死者生前的声明未在墓碑上对死者亲属予以署名,该行为并不构成对死者亲属悼念权的侵害。  相似文献   

17.
浅谈对尸体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良 《中外法学》1994,(3):35-37,48
<正> 据报载,某地殡仪馆因烧错一具尸体,被死者亲属诉至法院,旋即被判决赔偿亲属损失并赔礼道谦。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还发生一起一家大医院解剖病员尸体作病理分析而被病员亲属以侵权起诉的案件,此案是全国首例因医院解剖尸体被起诉的案件,引起自治区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当地法院已判定医院败诉。据笔者所知,还有地方发生过殡仪馆错发、遗失死者骨灰而引起诉讼的案件。可以预料,此类涉及尸体的案件,以后还会发生。这些案件,涉及尸体的法律属性、亲属的权利、处理尸体的有关部门的权利义务等问题。由于我国法律对这些问题尚无明确的规定,固有加以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18.
田欣  蓝邓骏 《河北法学》2001,19(3):127-128
肖像利益维护权是一种针对侵犯肖像权行为的救济性权利。在行使这项权利中 ,存在着两个转化 :一 ,针对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侵犯肖像权行为 ,被法律强行转化为肖像权人的名誉权。二 ,针对侵犯死者肖像的行为 ,转化为死者近亲属的名誉权  相似文献   

19.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自然人生命权受到侵害,死者不可能获得民法上的救济。就生命权所体现的死者人格利益而言,只能由公法保护。民法从抽象层面规定生命权,旨在健全人身权体系;在此基础上更应以具体慎密的规范确认死者近亲属因直接遭受侵害而取得求偿权。但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死者近亲属求偿权的规定存在一系列疏漏,造成处理认定上的诸多缺陷。基于此,必须从理论上厘清认识,准确把握死者近亲属基于特定身份权和精神、财产利益所受损害应得救济的合理构成,在立法上确立科学统一的侵害生命权的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20.
论作为人格权的性权利及其法律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性利益是一种独立的人格利益,它是民事主体独立享有的可支配的、完整的、可处分的、不可侵犯的人格利益,基于此,以性利益为内容的性权利理应作为一项独立人格权予以法律保护.作为人格权之性权利的内容包括性自主权、性完整杈、性处分权和性维护权.社会文明需要对性权利作出一定的限制,性权利的法律限制包括公法和私法上的双重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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