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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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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宇 《法制与社会》2014,(26):33-35
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实质审查是反垄断法中的重要制度,其具体的实践状况直接决定了这一制度能否实际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对中日两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松下收购三洋案中界定相关市场、评估市场竞争状况、评估社会公共利益、确定最终对策等方面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和比较,对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提出了提高经营者集中审查的透明度、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标准、完善附条件批准制度等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2.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是启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控制程序的关键,也是相关当事人最为关心的基本问题。设定科学合理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关系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管辖权限和工作效率,也关系到参与企业的合并成本和运营效益。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应当反映经营者集中与我国市场的关联性,体现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我国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并考虑该标准的客观可操作性。这样才能获得企业的理解和认同,从而增强企业守法的自觉性,也有利于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效地利用行政资源,促进经营者集中控制法的高效实施。  相似文献   

3.
论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中国对一定门槛规模以上的“经营者集中”采用了事前强制申报的制度,并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直接处理的实质性权力,但许多细节和具体操作问题仍待补充。本文从审查原则、门槛设置、事前申报程序、审查标准、救济措施五方面,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规制提出了细化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为防止经营者集中产生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效果,世界上绝大多数司法辖区都要求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事先进行反垄断申报,经反垄断执法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除取得资产所有权和经营者合并以外,在取得股权及类似权益的情形下,原本相互独立的市场竞争力量之间是否发生集中的判断标准相对模糊,界定拟议交易是否属于经营者集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我国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也面临如何消除这种不确定性的问题。考察各司法辖区的解决之道,发现不同界定模式背后有不同的法律传统、现行法律体系和执法机制等背景和原因。我国应以《反垄断法》第20条为基础,通过《反垄断法》的配套立法对"控制权"和"施加决定性影响"做出混合模式的阐释,根据执法经验和数据统计界定取得"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最低量化标准,增强法律实施的确定性,提高执法效率,降低申报成本,节约执法资源。  相似文献   

5.
邱春霖 《法治研究》2009,(10):96-100
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制度,既可消除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产生的不利后果,又充分发挥了集中带来的经济效益。西方发达国家反垄断立法对这一制度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配套的实施指南.而且在执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论文探讨了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制度的概念、历史湛革及其在反垄断审查中的作用,并分析了附限制性条件的种类及各自的利弊,通过比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完善这一制度的立法规定和适用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反对行政垄断等制度。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尚未彻底完成,反垄断法也存在很多不足,反垄断执法初期在立法目的、执法机关、反对行政垄断、处理反垄断执法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方面会遇到严峻挑战。颁布反垄断法只是反垄断立法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7.
在反垄断法的适用过程中,经营者效率抗辩的行使及反垄断执法机构恰当的审查,既有利于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又可以防止可能具有限制竞争效果的非效率的经营者集中。我国应合理设置反垄断审查标准和各项具体规则,权衡维护竞争的效率和经营者集中的效率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科学合理地审查经营者集中,有利于提高市场经济运行效率,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消费者的福利,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正目次一、反垄断执法和解的合理性二、反垄断执法和解的有效性与有限性三、我国反垄断执法和解的制度现状及问题由于反垄断法具有不确定性以及执法资源有限,运用传统的反垄断行政审理和反垄断诉讼程序不可能有效处理所有反垄断案件,和解成为一种解决纠纷的选择。反垄断执法和解,属反垄断法实施范畴,是反垄断执法机构通过与经营者订立与履行和解协议以消除垄断、解决反垄断争议的一种柔性执法机制。反垄断执法和解具有多方面  相似文献   

9.
过去十余年的反垄断执法实践充分表明,反垄断法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在经营者集中的法定范畴、审查范围、审查标准、附加条件、执法公开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立法问题。这在客观上已经直接影响我国经营者集中的竞争审查以及企业并购交易的有效开展,因此应当根据我国已经积累的成熟经验并合理借鉴他国的科学做法及时采取措施完善我国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制度。  相似文献   

10.
罗蓉蓉 《法学杂志》2016,(4):94-101
技术标准化垄断归根结底是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问题,我国反垄断执法对其多是处以行政罚款,必要专利的许可价格最终仍由专利权人确定.经营者承诺制度作为反垄断执法中一项重要的和解制度,可以在反垄断调查初期,促使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纠正其违法行为,减轻或消除垄断行为对竞争的影响,在自愿基础上对标准实施者授予合理的许可价格,并避免了漫长的调查及侵权诉讼带来的成本损失,是一种高效、低成本解决垄断纠纷的制度.因而,经营者承诺制度适用到技术标准化反垄断中具有充分的现实基础.在明确技术标准化垄断行为属于经营者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基础上,从经营者承诺制度的提起主体、申请时间、经营者承诺后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审查标准、强化对承诺内容的监督以及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该制度适用于技术标准化反垄断的具体程序加以完善,将有力地推动技术标准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1.
叶军 《中外法学》2016,(4):1057-1082
皇冠宝石规则是欧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制度中的具体规则。在执法机构认为当事方提交的救济方案执行风险不可接受的情况下,适用皇冠宝石规则有利于打破救济商谈僵局,促使执法机构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而不是简单禁止,同时确保当事方承诺的救济方案得以实施,避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的效果发生。商务部公布的附条件批准案已有适用类似皇冠宝石规则的先例,新近颁布的《反垄断法》配套规章也将皇冠宝石规则纳入其中。以此为契机全面梳理皇冠宝石规则的国外做法,深入探讨规则的性质和价值争论,比较研究类似规则,借鉴国外做法并结合我国执法实际提出构建我国相关规则的设想,能为我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提供更坚实的实务和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2.
王李乐 《河北法学》2015,33(2):146-155
作为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之一种,行为性条件需要持续的监督,以实现减少排除、限制竞争影响之目的。行为性条件执行争议仲裁被认为可以给利益第三方提供快速、有效的私法救济,使其能够自行监督行为性条件的执行,在保留反垄断执法机构监督权的同时减少了监督附条件执行的成本,为欧美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广泛采纳。但是,由于提交仲裁的实践很少,这些优势更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其实效有待进一步检验。行为性条件执行争议仲裁在实施过程中对传统商业仲裁理念和实践提出了诸多挑战,较难实现竞争政策保障与传统仲裁理念之间的平衡。现阶段,我国经营者集中救济制度和实践应当审慎借鉴行为性条件执行争议仲裁机制。  相似文献   

13.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背景下,一般观点认为,并购重组乃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升级产业结构、 避免同业恶性竞争、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率、提升规模经济水平的有效途径,于是这成为政府产业政策的偏 好。但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并购这种大规模经营者集中会对市场竞争带来负面影响,从而背离党的十八 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反垄断法》作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的“经济宪法”,理应适用于包括国有企业尤其是竞争性国企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涉国有企业尤其是竞争 性国企的经营者审查集中适用《反垄断法》的“社会公共利益”豁免制度时,必须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当产 业政策与反垄断规制冲突时,应该坚持竞争执法优先。国企并购适用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当前的法律障碍主 要在于缺乏灵活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清晰的经营者集中实体分析框架和类型化的经营者集中豁免条件。  相似文献   

14.
张晨颖 《当代法学》2021,35(4):104-115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保障市场竞争秩序的预防性制度,是涉案数最高的反垄断行政执法,它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而后续可能引发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相比于其他垄断行为,涉及的执法环节多、裁量类型广、幅度大,因此执法机关遵守比例原则至关重要.从行政法学基本原理、反垄断法理论机制和执法实践情况进行反思,应当对现行《反垄断法》中有关经营者集中的限制性条件规则和违法责任制度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15.
游钰 《法学评论》2013,(4):65-71
反垄断执法协商是一种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的制度安排。对反垄断执法协商进行程序约束有利于保障相对人参与、防止反垄断执法权滥用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反垄断执法协商程序约束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协商进程的透明性、程序参与的充分性和纠纷处置的有效性。我国《反垄断法》确立了经营者承诺制度,但该制度存在披露规则缺失、程序参与缺乏保障、纠纷解决程序不明等不足。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执法承诺制度,我国应当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承诺评论制度,同时健全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6.
叶瑞意 《法制与社会》2014,(5):37-38,44
经营者集中(并购)作为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效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正在越来越多的被企业所运用。但由于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效果,历来是各国反垄断审查的重点。我国反垄断法及配套规定的颁布实施,为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我国在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的理论研究较为缺乏、立法经验不足,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发达国家、地区和经济组织先进的理论研究、立法及实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相似文献   

17.
肖岳 《法人》2014,(7):70-71
正在反垄断执法初期,执法机构的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还没有真正跟得上垄断行为发展的变化,不能有效地实施反垄断的规制5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文称,因依视路、尼康、蔡司、博士伦、强生、豪雅等洋品牌眼镜镜片企业,因违反了中国的反垄断法,操纵销售价格,这些企业将面临1900多万元的罚款。国家发改委表示,眼镜属于市场调价商品,经营者虽享有自主定价权,但上游经营者不得剥夺、干预下游经营者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各国的"竞争法"里都出现了集中控制这样的专门用来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内容。各国的做法一般都是对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进行事前或者事后的申报,并由反垄断执法机关根据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允许经营者实施相应集中。  相似文献   

19.
就反垄断法的实施而言,反垄断执法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以往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研究,往往只强调其独立性,而缺乏对其独立性前提的分析以及对如何确保执法机构在获得独立性的同时不偏离正确执法方向的探讨.然而,由于被管制机构的寻租以及执法机构的错误判断等原因,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独立性反而会强化其偏离执法目标.因此,在强调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独立性时,应该从程序角度构建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制约机制,以便其正确、合理地执法.  相似文献   

20.
《法人》2020,(4):8-11
法经大势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文件疫情期间部分经营者合作协议可免予反垄断处罚4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反垄断执法的公告》(下称"《公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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