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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正近年来,我国各种冤假错案不断刺激公众的神经,从云南杜培武案,到河南赵作海案、李怀亮案以及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案,无不激起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同时也引起学术界与实务界的极大关注。201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撰文强调"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他们在关注个案的同时,还对冤假错案成因、司法制度和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成绩斐然,但多以综合性为视角,较少从检察环节即检察官的角度考虑如何避免冤假错案,而围绕冤假错案发生的主要根源即刑法理念的偏见与检察官定位有误进行专  相似文献   

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刑事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对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应。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包括刑事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错误的鉴定结论导致的,司法人员的刑事司法理念的缺乏、审判程序易受外来因素的影响等等。针对以上导致冤假错案的原因,提出防范冤假错案的对策,即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加强程序公正与监督、保证审判的公正性与独立性、加大责任追究机制等等。  相似文献   

3.
高绍安 《中国审判》2013,(12):105-105
<正>本刊讯为依法准确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司法实际,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21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3年以来,各地法院密集平反了多起冤假错案。今年7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对执法司法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更加具体的要求。为贯彻  相似文献   

4.
李敏 《中国审判》2013,(8):68-71,5
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但和司法的程序、机制和体制有关,还和司法人员的心理、理念和司法行为习惯等颇有关联。只有深入了解了冤假错案发生的各种主客观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在最大限度内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5.
《法律与生活》2013,(24):47-47
2013年,浙江张氏叔侄案、河南李怀亮案、福清纪委爆炸案等冤假错案陆续被一些地方法院予以纠正。为了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冤假错案数见不鲜,有的甚至不断"发酵"引起社会的哗然。冤假错案的严重后果不言而喻。中央领导人等多次强调要竭力克减冤假错案,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等也多次出台相关规定,构建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体系。本文浅要分析冤假错案的成因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7.
韩永 《政府法制》2014,(1):40-41
2012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分析人士认为,这是最高法院在密集地为冤案平反、为个案正义频繁吹风后,最终将自己“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相似文献   

8.
冤假错案的频频爆料,使得刑事法官内心的压力越来越大,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也越来越难。其危害性很大,从人权保障角度来看,毁被冤者人生;从社会安定角度来看,诱发当事人上访;从司法公信角度看,降低法院公信力;从审判人员角度来看,加重法官心理负担。其形成的原因,一是公安的办案陋习,二是检察院监督权缺位,三法院缺乏疑罪从无理念。对冤假错案,要从坚持证据裁判意识、贯彻疑罪从无原则、排除案外因素影响、降低追求办案效率意识等四个方面来防范。  相似文献   

9.
刑讯逼供在我国司法界是个屡禁屡犯的顽疾,它的存在践踏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也损害了司法威严和公平正义。本文就刑讯逼供成因进行分析,并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如何防范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程城 《法制与社会》2014,(3):295-296
近年来,刑事错案频频发生,这对当事人及其家人来说犹如一场噩梦,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不仅损害了司法的权威,且降低了司法公信力。而新刑诉法的出台,将八种刑事证据中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并明确规定了鉴定人必须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这既有助于我国刑事证据规则与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又有助于刑事冤假错案的有效扼制。至此,笔者根据自身所学,并结合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在扼制刑事冤假错案中的作用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以期有助于刑事冤假错案的纠防。  相似文献   

11.
民意的影响是冤假错案产生的诱因之一。不理性的民意极易虚构出貌似合理的"案件事实"并以此给司法机关施压。基于民意的压力,司法机关往往更多注重有罪证据,忽视无罪证据。命案必破、限期破案、疑罪从轻等刑事政策、司法理念,都是对民意诉求的顺应,也是促成冤假错案的诱因。民意对影响性冤假错案的纠错有积极意义,但仍应回归法治轨道。样本案件中,民意推进了冤假错案纠错程序的启动、纠错的及时,但没有制度化。民众对司法活动的认知不够理性,对错案追责的民意表达亦非建立在理性认知的基础之上。我国有必要培育理性的民意,形成民意与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2.
陈竹 《法制与社会》2013,(36):232-233
近些年来,出现了不少令公众哗然的冤假错案。一方面,冤假错案的产生是由多方面的复杂因素导致的;另一方面,尽管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已经有了许多进步,但作为统领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基本法它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于预防冤假错案的产生以及救济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平正义是司法的基本价值要求,如何完善刑事诉讼以及相关司法活动,尽量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关注的问题。浙江省在防治冤假错案方面有独到的经验值得加以发展与借鉴。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出现了几例轰动全国的冤假错案,例如"赵作海错案"、"叔侄强奸错案"案等等,每一例错案都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为此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分析错案形成的原因,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是杜绝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本,只有借前车之鉴,才能巩固根本,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公平正义。本文将以检察机关为视角论述此题。  相似文献   

14.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两法衔接"对加强社会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保障民生、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本刊特邀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围绕"打造信息共享平台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建设"进行探讨,敬请关注。  相似文献   

15.
薛江武 《人民检察》2013,(18):13-16
从佘祥林案到赵作海案,再到浙江张氏叔侄案,不时曝光的冤假错案,一再拷问着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为何屡屡失守公正司法的底线。刑事司法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更关乎公民的权利、自由乃至生命。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会对当事人及其亲属造成巨大的甚至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会严重损害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对法律的信仰,影响国家长治久  相似文献   

16.
培根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公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冤假错案一方面让真凶逍遥法外,可能会因此造成新的、更多、更大的伤害;另一方面使无辜者无端遭受刑罚和痛苦,受害者可能会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影响社会稳定,严重损害法律的威严。文章以刑事冤假错案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分析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入手,对冤家错案的平反进行经济学上的评价,通过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的方法,提出避免冤假错案形成的方案。  相似文献   

17.
《法治纵横》2013,(20):33-33
最高检近日下发意见,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坚决依法纠正刑事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完善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应保障律师会见权,可能判处死刑案件须坚持最严格证据标准。  相似文献   

18.
王乐龙 《行政与法》2009,(2):123-126
冤假错案是对冤案、假案、错案的笼统说法,通常又被认为是刑事错案的代名词.冤案、假案、错案及刑事错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刑事错案是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错案,其可以表现为冤案,也可以表现为假案,或者既是冤案,又是假案.研究刑事错案对于深化刑事司法改革,提高刑事司法的公正性水平,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对于丰富刑事司法理论和刑事诉讼法学,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19.
坚决防止冤假错案,是检察工作不能突破的法律底线,也是检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的重大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各项要求,着力在树立正确执法理念上下功夫,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法律底线。冤假错案不仅严重伤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冤假错案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因为执法思想、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冤假错  相似文献   

20.
新刑诉法实施环境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命案"侦查是更加顺应刑事诉讼改革趋势、契合我国司法实践需要的,能够推进检察引导侦查机制统一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理性选择和可行路径。本文拟在探讨分析各地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机制的具体模式构想,以期为合理定位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机制,推进基层司法实务工作尽快适应刑事诉讼改革进程有所增益。一、概述根据新刑诉法的立法精神和各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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