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对股东派生诉讼的争议起源于福斯诉哈尔波特案件,该案所形成的适格的原告规则和多数决规则,成为讨论公司在这一诉讼中的根源.英美法把公司视为必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双重地位;日本法则将公司以诉讼参加人对待,可作为共同诉讼人或者辅助一方当事人.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在派生诉讼中的地位未作安排,实践中倾向于把公司列为第三人.为了符合派生诉讼的本质和现行诉讼法的基本要求,股东应以公司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公司为原告,股东则取代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成为诉讼当事人.  相似文献   

2.
论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爱欣  朱强 《河北法学》2004,22(2):138-140
股东诉讼是保护股东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实施,股东派生诉讼案件已不乏其例,并呈上升趋势,有些司法实践上的问题亟待解决。分析该制度的价值,并从原告股东资格、股东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问题、股东派生诉讼被告的确立以及股东派生诉讼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3.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建立源于公司内部机制难以平衡的两个利益冲突: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股东与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冲突.本文认为对股东代表诉讼应采取激励机制,对原告的资格限制应放宽,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公告通知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作为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并通知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4.
法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人”的基本假设和成本收益分析范式作为一种简单可取的解释路径,能够合理解释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不同国家实施效果迥异的现象.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原告股东往往应用成本收益分析法来衡量是否提起股东派生诉讼,股东派生诉讼在某一国家是否活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股东派生诉讼的成本风险分担规则和激励机制能否起到鼓励或者抑制诉讼的作用.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东派生诉讼案件鲜有发生的现状,我国在完善股东派生诉讼规则时,应当充分利用法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重视法律规则在诉讼成本存在时的效率作用,并采取适当的激励机制以发挥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5.
张华荣 《人民司法》2012,(10):30-33
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应分别满足受理条件。同一案件中,公司股东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又提起股东直接诉讼,将两个不同之诉混淆,主张的利益可能存在冲突,法院亦不宜合并审理,故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相似文献   

6.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尉 《行政与法》2005,(6):121-123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一个或多个股东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补救公司权益的行为。股东派生诉讼区别于股东直接诉讼,有其自身的特点。鉴于股东派生诉讼的特殊性,在其诉讼提起程序中对原告资格、诉讼适用范围、诉讼过程中公司和其他股东诉讼地位的确立等都应作特殊的规定。为实现设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初衷,既要防止股东派生诉讼的滥用,又要对股东派生诉讼加以激励。  相似文献   

7.
英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历史演变和现代化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的派生诉讼起源于普通法,"福斯诉哈尔波特"案件及其后来的判例中所创立的规则及其例外,成为普通法上派生诉讼的基本规则.成文法从1948年<公司法>开始引入股东救济制度,并逐步形成1985年<公司法>上的派生诉讼制度.由于普通法和成文法貌似相同的两套规则导致了法律的模糊和不确定性,英国政府对派生诉讼制度进行了改革,并在2006年新公司法中形成了新的派生诉讼制度.与原有的规则相比,新的派生诉讼程序实现了更现代、更灵活和更易于理解的改革目的.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衡平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法院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股东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时不应要求这些股东在被告不法行为时是股东。公正性和充分性应成为原告股东提起诉讼的条件。原告应否对诉讼提供担保由法院依申请视情况决定。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应定位于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以及公司外部侵犯公司权益者,即包括侵犯公司利益的所有人。上述人员四大类型的行为属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法律地位应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他股东在一定时间内提起诉讼的应列为原告。  相似文献   

9.
二重派生诉讼制度是在公司重组、集团化发展运作中,完善公司集团治理机制,堵塞法律漏洞,保护投资人基本权益不可缺少的必要环节。对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的科学规制,是二重派生诉讼制度构建的核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充分控股是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的前提要件。具有母公司股东资格是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的实质要件,在现行制度层面,这一要件表现为法律对原告持股比例和持股时间的规定,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的持股规则应当与现行公司法的规定相协调,但在股份交换或转移等特殊情况下,这一规则应当变通适用。派生诉讼前置程序是确认公司诉讼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职诉讼行为的必要措施,也是股东取得二重派生诉讼适格原告资格的程序要件。  相似文献   

10.
陈月棋  刘莺 《河北法学》2013,(2):191-200
作为平衡普通法所坚持的适当原告、资本多数决原则的例外规则发展而产生的股东派生诉讼逐步发展为一项成文法制度并为各国所移植和借鉴,但是这一制度却因其滥诉的大量存在而越来越多地遭到质疑和诟病。从股东派生诉讼的源起出发,客观列举以滥诉为核心的这一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归纳和总结滥诉的原因。然后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产生的原因入手,剖析规制滥诉的理论基础,并结合我国公司法有关股东派生诉讼的立法现状以及英美、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已有的规制滥诉的制度安排,就如何在中国现有的立法和司法环境下规制滥用股东派生诉讼权利提出制度设计建议。  相似文献   

11.
缪因知 《时代法学》2008,6(1):48-53
新《公司法》简要地规定了我国的股东代表诉讼之前置程序。这一规定的意义不仅在于公司拥有了30天和股东交涉的时间,更重要的是提示公司可以考虑设置类似美国的特别诉讼委员会的机构,做出至少形式上可信的公正审查,以期获取股东与法院认可,早日结束争议。基于中国公司实践中的客观需求和新《公司法》的条文特色,这样的类似特别诉讼委员会的机构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是可操作的。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费用作为人民法院运作经费的主要来源 ,直接影响到诉讼中当事人人权保障和法院的权威。诉讼费用构成的不确定性和裁判机制的非科学性 ,决定了当事人对法院单方面裁断的诉讼费用具有诉的利益。而国家对公民诉讼权保障的无条件性 ,要求法律建立专门的诉讼程序 ,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费用的裁判提供救济。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中对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虽然在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应司法解释中都有涉及,但是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程序方面,均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不仅给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带来一定的困难,也成为许多行政案件案结事未了,甚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信访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诉讼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体系,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未获准,应当赋予其上诉权;没有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遗漏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案件,二审法院并非一律发回重审;应赋予被遗漏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提起再审之诉的权利;应当赋予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管辖异议权;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在终审前都可以参与诉讼程序;参照原被告举证责任完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制度;强化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执行中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4.
在走向法治的时代,诉讼费用制度是否健全严重影响着民众对法院以及法律的信赖。然而,作为民事诉讼 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费用制度在我国长期以来并未得到学界的重视。本文拟通过对诉讼费用的构成、征收、救 助、担保以及诉讼费用的管理几个方面的探究以寻求完善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道路。  相似文献   

15.
翟健锋 《政法学刊》2010,27(4):75-80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日益增多情况下,我国有关此类诉讼的程序缺失问题也逐步凸显。目前,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在诉讼的类型、检察机关的身份、是否需要程序前置、诉讼费用及后果的分担、实体及程序的处分权以及证明责任等一系列基础性程序问题上需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案件涉及到的程序问题是制约该制度发展关键所在,学界对此应当积极回应,我国的程序立法也应及时修改,以适应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6.
刘飞 《法学研究》2013,(5):42-62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类型如何设置,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何确定之间并无直接关联,因此诉讼类型制度不具有拓展受案范围的功能。从完善诉权保护的角度来说,虽然可以考虑引入无效性确认之诉、继续确认之诉与预防性诉讼三种诉讼类型,但不可高估其意义。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中系以非明文规定方式建立了类型制度。是否明文规定诉讼类型仅具有形式意义上的区别,不会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具体构造形成实质影响。改良行政诉讼制度应着力推进实质意义上的诉讼要件制度的完善,不能寄希望于明文规定的类型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17.
杨光 《政法学刊》2011,28(4):83-87
诉讼承担之名下的含义仅表达出“诉讼权利义务的承受”这一层意思,而学界和我国立法对诉讼承担的理解,还包含“诉讼程序的继续进行”之意,借鉴德国和日本的立法和学理,以“诉讼承继”替换之,不仅能够凸显学界普遍认同的诉讼承担之“诉讼地位承受”的本质特征,而且能做到名副其实乃至名正言顺,有利于深化探微式研究和彰显程序价值、起到一叶知秋的标杆作用。  相似文献   

18.
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救济途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涉及行政诉讼的类型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举证责任和诉讼程序都因不同的行政诉讼类型而有显著区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最关键的问题是法院对于国家机密的审查,政府信息是否国家秘密必须经过有权机关的确认,不能仅仅以属于国家秘密的空洞理由而不予公开。对于因政府信息公开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应当给予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9.
环境侵权结果须借助自然环境这一中间介质方能发生,而环境的公共性、使用的非排他性等特征决定了受损权利具有公益与私益的双重特征,这也使得提起民事诉讼救济的原告主体有私益性原告与公益性原告的区分,其诉讼请求、诉讼标的、诉讼事由、诉讼利益归属等各有不同,而上述两类原告所提之诉同属民事救济的两种渠道、两个诉讼,可以合并或单独审理。  相似文献   

20.
民事公益诉讼的类型化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现代社会中,通过民事诉讼实现公共利益已经突破了传统民事诉讼以保护私益为本旨的目的追求,由此带来了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的新发展。除了承认纯粹的私益诉讼对实现公共利益的作用外,各国相继发展出了不同类型的民事公益诉讼形态:保护扩散性利益和集合性利益的私人公益诉讼、实验性诉讼、民众诉讼、团体诉讼、检察院的民事公诉以及政府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