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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人称"中国第一位殉职的记者"的沈荩被慈禧太后一夜杖毙,惨死狱中。是因他泄露《中俄密约》?还是谋划逆反清廷?关于死因的说法莫衷一是。不论如何,沈荩案的发生,客观上钳制了清廷对于《苏报》案的追究。沈荩案等晚清一系列报案,也促使清廷对于僵化的舆论钳制政策进行反省,并最终促成相关法律的出台。  相似文献   

2.
"无人干预自动审批""秒批"等新的行政方式与传统的交通抓拍同属自动化行政,但在级别上不同。以一定标准可以将自动化行政区分为多个级别,新级别的实现也会带来新的法律变革。部分自动化行政代表了自动化行政的从无到有,也带来了自动化行政的性质确定等方面的法律挑战。无裁量能力的完全自动化行政实现了行政活动中的无人干预,也产生了裁量判断、监督、责任、适用情境等方面亟待解决的法律课题。有裁量能力的自动化决策则是即将迎来的下一次变革,需要对其进行展望和准备。  相似文献   

3.
"法治中国"作为新的政治话语,折射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转向,彰显了中国法治建设的人文价值。当前中国法治建设迫切需要弥合技术和人本,和合法治与道德。法治中国的建设的路径不应是单数的,而是复数的,一方面沿着自身文化理路重启中国传统的道德系统,将仁义道德与民主法治、市场经济实现新的结合;一方面也要承接西方,沿着个人权利和社会秩序,从外在建构民主法治的理性基础。实现二重继受和超越。  相似文献   

4.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新的一年,湖南检察工作将牢牢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这个要求,找准保障"五大发展",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民生的历史新坐标,主动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湖南"十三五"精彩开局保驾护航,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贡献。  相似文献   

5.
正物联网是"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化是城市发展趋势,物联网是其重要的技术基础。其中,政府、电信运营商、解决方案提供商都在智慧城市舞台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预计未来十年,全球物联网将实现大规模普及,年均复合增速将保持在20%左右。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既面临挑战,也有广阔前景,各方正在联手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6.
画史将王时敏、王原祁及其传人称为"娄东派",王鉴、王及其传人称为"虞山派,这构成了画史上的"四王"。其中,王鉴倡导融南北二宗,弟子王,后转益多师,形成了"以元人笔墨,运宋人丘壑,而泽以唐人气韵,乃为大成"的画学理念,为清廷所推崇,当时便成为饮誉南北的"画圣",受其画风影响者极众。  相似文献   

7.
刘璐 《法制与社会》2013,(10):13-14
清朝末年,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传入中国,清廷制定《大清明律草案》,真正体现大陆法系民法遗嘱继承的核心指导原则——遗嘱自由精神开始在法律中被提及。《大清民律草案》继承编从各个方面对遗嘱自由进行支持的同时又通过遗嘱形式及特留份制度对其进了行限制,从而实现维护清廷统治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8.
佚名 《政府法制》2012,(32):36-36
甲午战争期间,清廷驻外使节宋育仁曾提出了一个奇袭日本本土的计划,如果计划得以实施,战争将可能是另外一个结局。  相似文献   

9.
论量刑信息的调查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确保量刑信息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是量刑程序改革所要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中国迄今没有引进"量刑前报告"的可能性,也难以将少年司法中的"社会调查报告"推广到"成年人案件"的量刑程序之中。在量刑建议制度的推行中,一直存在着"重量刑结果、轻量刑信息"的问题,而律师在从事量刑辩护过程中也对量刑信息的搜集不予重视,也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被害方对量刑程序的参与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也可以向法庭提供新的量刑信息。为实现量刑裁决的公正性,为了使法官在量刑上的自由裁量权受到有效的规范和制约,法院有必要对量刑信息的调查确立更为合理的程序。  相似文献   

10.
沈铀 《行政与法》2007,5(12):147-149
社会中间层是在内涵上涵盖社会自治组织、社会经济团体等概念的理论范畴,通过"政府——市场"二元结构向"政府——中间层——市场"三元结构的转型,其作为经济法新的调整对象为经济法实现协调国家经济运行的立法目的提供了广阔的理论前景。本文将重点阐述社会中间层对经济法理论创新、实体法和程序法实现机制的作用和基础理论构想。  相似文献   

11.
中国法律解释权主体的历史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魏胜强 《政法论丛》2011,(3):99-105
中国法律发展史上有非常丰富的法律解释权主体的内容。在奴隶社会时期,王权之下由神职人员和司法官行使法律解释权;在封建社会时期,皇权之下以官府为主私人为辅行使法律解释权;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形式上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行使法律解释权。法律解释权的主体是由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的,并深受中国专制传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清末改革中按照立宪政体和三权分立模式建立起相对独立的司法权体系,但法部的司法行政权过大,处处与大理院争权,对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构成阻碍。大理院内审判权与检察权初步实现了职权独立和相互制约,但对外都受到法部的制约,难以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清末缺少足够的新式法律人才、配套法律和财政支撑,社会也没有相应的思想准备,尤其是清政府力图强化中央集权和政策统一的指导思想都影响了新建立的司法权体系的独立运行。  相似文献   

13.
一百年前的1908年,清朝政府在各种压力之下,权衡利弊,颁行了《钦定宪法大纲》,从而开创了中国立宪之路,同时也开启了中国的宪政之路。但是,宪法、宪政毕竟是舶来品,在与中国特定国情相结合过程中,产生了种种的理论上的激烈争论;亦在实现宪政之路上出现了种种的曲曲折折。当然,中国要实现宪政、必然要实现宪政,这是历史之大势,浩浩荡荡,奋勇向前,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在《钦定宪法大纲》颁行一百年之际,反思清末的立宪与中国的宪政之路,无疑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相似文献   

14.
一百年前的1908年,清朝政府在各种压力之下,权衡利弊,颁行了《钦定宪法大纲》,从而开创了中国立宪之路,同时也开启了中国的宪政之路。但是,宪法、宪政毕竟是舶来品,在与中国特定国情相结合过程中,产生了种种的理论上的激烈争论;亦在实现宪政之路上出现了种种的曲曲折折。当然,中国要实现宪政、必然要实现宪政,这是历史之大势,浩浩荡荡,奋勇向前,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在《钦定宪法大纲》颁行一百年之际,反思清末的立宪与中国的宪政之路,无疑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相似文献   

15.
徐燕斌 《政法论丛》2009,(2):109-112
传统观念认为,中国传统法律中的反逆罪是皇权专制的体现,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不平等与赤裸裸的暴力。作为一项重要的罪名,反逆罪其实有着更为深邃的文化意蕴,它是传统法律对和谐的秩序与价值追求的反映,其立法宗旨亦是关注于维护整个礼制秩序的和谐稳定,而非君主制度本身。  相似文献   

16.
学术界关于清末立宪的研究,主要纠缠于其是否为骗局,但是这并没有揭示该问题的实质。对满洲贵族而言,其关心的显然不是君主立宪制与君主制孰优孰劣的问题,而是宪政对其权力构成的根本挑战。令其为难的是:不实行宪政,清政府将被推翻;实行宪政,根据代议制原则,其亦将失去对政权的控制。因此,面临现实的困境,满清政府只能采取拖延策略,直至被推翻。  相似文献   

17.
曹希岭 《河北法学》2004,22(1):12-15
孟德斯鸠认为东方专制政体与欧洲君主制的区别在于君主治国是否遵守法律。东方专制君主不受宪章或法律的约束,欧洲君主治国遵循基本的法律和惯例,其权力受到很大的约束和限制。前者缺少民法与商法,刑法严酷,诉讼程序简单,后者则有繁杂而系统的民法,且诉讼繁复拖延,这有利于保障人民权利。东方专制政体是普遍的政治奴隶制,人民生活悲惨,一切都被掠夺,远不如欧洲君主国的人民生活幸福安定。  相似文献   

18.
设立宪法法院负责宪法监督工作是一种最切合实际的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方案。除在中央设立宪法法院外,可在地方设立巡回宪法法院。宪法法院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为保证宪法法院有效行使其宪法监督职能,必须赋予其事前审查权、宪法解释权等职权。宪法监督程序须由相应的主体提起。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出庭的观点争议及其解决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华 《证据科学》2013,(4):428-436
我国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规定相当简略,尤其是其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表述.不仅存在“有专门知识的人”是作为专家证人还是专家辅助人之争论.而且还引发是否有必要界定为中立的鉴定人诉讼地位之分歧。基于此.“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法庭是否需要准入限制、法庭如何行使审查权限以及是否适用回避制度、其权利义务如何确定、如何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其质证的效力如何以及在法庭上应安排何种位置等问题需要理论予以澄清.而理论需要结合我国司法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要求及其功能作出具有规范意义的诠释.  相似文献   

20.
A new statute, “Hiding New and Old Fugitive Slaves of Manchus,” was added to the first version of the Qing code in 1647, and this statute surprisingly regulated that any offenders would be excluded from any amnesties. This is especially noteworthy because, according to both Ming and Qing codes, only severe crimes, such as treason and rebellion, were excluded from any amnesties. Previous scholars have not considered why the statute excluded any amnesties, nor have they analyzed how this amnesty policy was implemented in practice. This article contends that the exclusion did not arise from Manchu tradition. Instead, it was an exceptional response to the norms of amnesties in the Ming and Qing codes. Because the fugitive problem, involving slaves of Manchus fleeing from the banner system, endangered Manchus’ interests, the Qing court was compelled to exclude fugitive criminals from amnesties. However, the Qing court did not strictly apply the amnesty policy of this statute. Criminals in fugitive cases were sometimes pardoned because of amnesties during the Dorgon regency period. Dorgon, Shunzhi, Oboi, and Kangxi all initially excluded those harboring fugitives from amnesties, but later changed their amnesty policies in this regard. Even though the crime of harboring fugitives became a permanent symbol of Manchu rule and was recorded in every emperor’s enthronement edict from Kangxi to Xuantong, the Qing court gradually came to accept norms concerning amnesties as practiced in Han society and treated fugitive cases as ordinary court cases during and after the Kangxi emperor’s reig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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