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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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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订立劳动合同须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曼曼 《行政与法》2004,(12):113-114,117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而《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条款规定较原则、抽象,使得有关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处理较困难。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掌握一定的劳动合同知识。本文主要就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的期限可以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几种形式。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如果劳动者自身已经具备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本人又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权利应如何保护?  相似文献   

3.
《劳动合同法》(草案)第8条的解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劳动合同法》(草案)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时彼此互享信息知情权和互负告知义务,这是首次在劳动立法中承认劳动先合同义务,使处于订立阶段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使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盲区得到补正,但仍存在一定的问  相似文献   

4.
张荣芳 《现代法学》2012,34(3):64-70
劳动关系产生的时间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权利义务的开始。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仅给该法的执行带来了许多困惑,还给劳动法理论造成了一系列冲击。劳动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一种诺成性的非要式合同,承诺达成,合同即成立。除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劳动合同成立之时即生效,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不是自劳动合同履行之时起建立。  相似文献   

5.
【裁判要旨】逆向劳务派遣中,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应认定劳动者与派遣机构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用人单位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劳动法中用工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劳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一般要承担劳动法和劳动行政规章所规定的强制性法定义务,而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则一般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因而劳动立法在设定劳动违约责任时,对劳动者应以过错责任,对用人单位应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确定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约,不仅应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补偿责任,而且应承担劳动行政责任。劳动者违约,则应根据劳动者违约时的主观过错状态以及用人单位由此所受实际经济损失等情形,确定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王倩 《时代法学》2012,10(5):65-73
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实际从事约定的工作,对这一问题我国现行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的答案,学术界也基本没有相关讨论,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随意安排劳动者"待岗"或者"调职"的现象却不少见。德国法经过多年司法实践的发展,逐步承认了一般条件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劳动者工作,完善了对劳动者"实际劳动权"的保护。借鉴德国法的经验,在我国确立"实际劳动权",不仅体现了劳动法理念的进步,而且有利于促进劳动合同实际履行,规范劳动合同变更。  相似文献   

8.
梁枫 《中国律师》2016,(4):53-55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对应的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重点关注在一个劳动关系下,着重对于建立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权利义务问题予以调整、规范和约束。但是,在一个多维度、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我们不仅关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所衍生出的对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以及对社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更要注意到因某一劳动者与某一用人单位建立  相似文献   

9.
高珍珍 《中国公证》2012,(12):51-5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劳动关系争端不断增多,仅凭简单约定的《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全面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现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开始摈弃劳动合同鉴证制度.通过申请劳动合同公证来确保合同效力和可行性。一、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审查劳动合同书文本通常由用工单位提供.所以在各条款中.常常规定一些剥夺劳动者权利、增加劳动者义务的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原则相违背。公证机构要认真审查劳动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是否存在免除用人单位责任、限制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包括限制劳动者怀孕、限制休息和休假、克扣减少加班工资、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等违法条款。如企业不得以各种形式收取劳动者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所以有“要求劳动者交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的条款都是违法的。  相似文献   

10.
王晓鹤 《法制与社会》2011,(3):262+281-262,281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载体,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和义务的凭证。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而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随着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在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主要包括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和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使得这些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引起了学术界及社会的强烈反响。  相似文献   

11.
一位邮政委托代办员对记者说:他从事委托代办邮件投递多年,特向邮局申请办理退休,但邮局认为他不属邮局职工,不予办理退休,不仅如此,还终止了委托代办协议,他咋都想不通。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代办员与职工有着本质的区别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事实上  相似文献   

12.
立花聪 《法制与社会》2011,(21):278-279
劳动合同的后合同义务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或原劳动合同的约定而负有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近些年来,随着人才流动的加快,由劳动者“跳槽”而引起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因此,加强劳动合同后合同义务的理论研究,完善相应的立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从对后合同义务的理论阐释入手,系统分析了劳动合同中后合同义务的应有内容,最后提出了完善后合同义务相关规定的思考。  相似文献   

13.
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对与劳动合同订立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负有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包括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对本人基本情况资料的填写。对与劳动关系建立有关的重要情况,即使用人单位未询问,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应主动披露。对与劳动关系建立无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的披露应当真实,不得欺诈。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将会大幅度上升。笔者结合律师办案实践,拟就涉及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产生原因、预防和避免对策等问题,略作一些初步探讨。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劳动争议案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诉讼。诉讼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没有严格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主要特点有;1、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的多。由于我…  相似文献   

15.
王全兴 《法学家》2005,1(5):23-27
一、劳动法应当从"劳-雇关系"和"劳-劳关系"视角构建和谐劳动环境 劳动领域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有两种社会关系尤为重要:一是"劳-雇关系",既有劳动者与雇主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通常称为劳动关系或劳资关系;又有劳动者与雇主在劳动力市场上为缔结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如劳动合同前权利义务关系,在劳动关系成立后其权利义务为劳动关系所吸收,在劳动关系未能成立时其权利义务则有独立存在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劳动法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做了基本均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依第24条协议解除;用人单位依第25条、劳动者依第32条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用人单位依第26条、27条、劳动者依第31条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比较以上规定,应当说劳动法充分考虑了劳动者弱者的地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要求比较宽松,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限制,用人单位若解除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当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最为明显的是只要依…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法具有的合同法与社会法的双重属性,使合同法的附随义务理论在劳动合同中也有了适用的空间。虽然如此,但囿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与一般民事合同的附随义务存在显著差异。劳动者的附随义务主要是告知、保密、协作等义务,而用人单位则主要承担告知、注意、保护及协作等义务。为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合同立法中需要对若干附随义务进行类型化和法定化的制度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虽然对此已有所规定,但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18.
周飞 《法制与社会》2013,(28):12-13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在现行的《劳动法》中规定为无效合同,2007年刚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6条也是同样的规定。。从国家角度看,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做出不利于劳动者的行为。但此项规定忽略了现在的中国就业竞争十分激烈这一实际情况,无效合同确实解决了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约束,但是剥夺了劳动者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我们认为应允许当事人将合同中不公平合理的内容加以撤销。  相似文献   

19.
劳动合同“假冒伪劣”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边倒合同”。在一些企业中,尤其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事先不向劳动者宣传《劳动法》的有关权利、义务关系和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不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有关条款,而是片面地从企业一方的利益出发,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订立所应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制订“一边倒合同”,在合同中只规定或强调劳动者应承担  相似文献   

20.
喜佳 《中国法律》2005,(1):22-23,80-82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为中国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劳动法》实施後,中央政府相继颁布了有关劳动合同的一些配套规定。10年来,劳动合同立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在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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