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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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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花聪 《法制与社会》2011,(21):278-279
劳动合同的后合同义务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或原劳动合同的约定而负有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近些年来,随着人才流动的加快,由劳动者“跳槽”而引起的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因此,加强劳动合同后合同义务的理论研究,完善相应的立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从对后合同义务的理论阐释入手,系统分析了劳动合同中后合同义务的应有内容,最后提出了完善后合同义务相关规定的思考。  相似文献   

2.
周飞 《法制与社会》2013,(28):12-13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在现行的《劳动法》中规定为无效合同,2007年刚刚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6条也是同样的规定。。从国家角度看,防止用人单位利用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做出不利于劳动者的行为。但此项规定忽略了现在的中国就业竞争十分激烈这一实际情况,无效合同确实解决了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约束,但是剥夺了劳动者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我们认为应允许当事人将合同中不公平合理的内容加以撤销。  相似文献   

3.
劳动合同立法中的平等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劳动合同立法中的平等观定位平等是法律的基本价值追求之一,是合同制度存在的前提。劳动合同作为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自然也是以平等作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但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虽然法律地位在形式上是平等的,但实质上却是不平等的。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原因在于:其一,在劳动力要素市场上,劳动力的供给往往大于需求,就业机会稀缺形成“买方市场”。在“买方市场”结构中,劳动者之间的就业竞争加  相似文献   

4.
以“劳动者不同意”为由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法实施后,一些企业为了自己“解雇劳工自由”,免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受到的“法律约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又怕承担被“责令改正“、“开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于是利用一些员工,特别是农民工怕签合同后参加社会保险交保险费的近利思想,许诺不签劳动合同把社会保险打人工资给予高报酬,让劳动者出据说明,  相似文献   

5.
高珍珍 《中国公证》2012,(12):51-5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劳动关系争端不断增多,仅凭简单约定的《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全面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现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开始摈弃劳动合同鉴证制度.通过申请劳动合同公证来确保合同效力和可行性。一、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审查劳动合同书文本通常由用工单位提供.所以在各条款中.常常规定一些剥夺劳动者权利、增加劳动者义务的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原则相违背。公证机构要认真审查劳动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是否存在免除用人单位责任、限制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包括限制劳动者怀孕、限制休息和休假、克扣减少加班工资、对于劳动者工作中的伤亡不负责任等违法条款。如企业不得以各种形式收取劳动者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所以有“要求劳动者交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的条款都是违法的。  相似文献   

6.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管理和运作中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劳动合同解除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的“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一些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滥用辞职权,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不利劳动关系的稳定。因此,了解并切实执行有关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上的法律规定和制度,有助于理顺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资双方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劳…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书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规定明确,有利于节约争议处理、劳动监督检查等成本,提高合同履行效率,所以书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是我国劳动合同订立形式的立法目标。不过,《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为久被诟病的事实劳动关系留出生存空间,背离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唯一法定形式的立法宗旨。建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克服这个不足,进一步完善书面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8.
国家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指出: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995]268号)中又对上述“意见”作了具体解释:“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指有证据表明职工在受到胁迫或被对方乘己之危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指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是在双方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  相似文献   

9.
《中国律师》2005,(7):96-96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通知要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而未签劳动合同的,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相似文献   

10.
订立劳动合同须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曼曼 《行政与法》2004,(12):113-114,117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而《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条款规定较原则、抽象,使得有关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处理较困难。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掌握一定的劳动合同知识。本文主要就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冲突法规则之所以需要在一般合同冲突法规则以外“另立门户”,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相对弱势地位.因此,彰显弱者保护原则应为此类特别冲突法规则的特色.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或排斥、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增加灵活性、区分个人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构成晚近国外此类先进立法的主要共性.我国现行立法在术语的明确性和弱者保护力度上尚有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在未来的司法解释中可从四方面对其予以补充和完善:明确劳动合同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工作地”的含义,明晰劳务派遣中的合同关系,释明劳动合同冲突法与“直接适用的法”制度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的期限可以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几种形式。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如果劳动者自身已经具备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本人又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权利应如何保护?  相似文献   

13.
徐道稳 《河北法学》2011,29(7):13-25
通过分析上海等九城市的调查数据发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但是在不同规模、行业和所有制的企业中差异较大;在所有被访者中,无固定期限和三年或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比例合计超过30%,说明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倾向正在改变,劳动关系趋于稳定;劳动者的人口学特征、工作特征、主观特征和企业制度四个方面因素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其中,主观特征即劳动者的签订意愿和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程度影响最为显著。进一步分析表明,劳动合同对保护劳动者权益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对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影响较大,合同签订者的参保率明显高于未签订者;对收入的影响也有统计学意义,但影响的幅度不大;劳动合同签订也影响到劳动者对各项权益的主观感受,合同签订者更倾向于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权益保护比以前更好。  相似文献   

14.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用工方便。不愿意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觉得如果签了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就要受到太多牵制.因此能不签就不签。其实这种想法是很错误的.因为现行劳动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非常详尽、到位。而且偏向劳动者一方.着重保护劳动者权利。即使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待遇一样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还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等各种特权,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比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享有更多的权利和更到位的保护。有时.还会对未签汀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进行各种惩罚性措施。这显然对用人单位是非常不利的。因此.正确的做法并不是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通过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运用双方的平等协商权来约定双方对一些问题处理的程序及后果.只要这种约定不是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条款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制订详尽而奖罚分明的各种规章制度作为对劳动合同的补充.这样才能在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时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相似文献   

1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大合同形式之一,其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这有助于调整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限制较多,便会引发人们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公平的思考,避免出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更多的不平等。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我国有必要进一步完善该劳动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16.
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常凯 《法学论坛》2008,23(2):5-14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无合同、合同短期化、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地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这种劳动关系的现状特别是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的现实依据.劳动合同立法的的理论依据,则在于劳动合同法律所规制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一种具有从属性质的个别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也是一种从属性的合同.这是一种不对等和不平衡的关系.劳动合同立法的基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劳资双方的力量相对平衡,以实现劳动合同关系长期化和稳定化.为此,<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定位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以劳动者保护为基本宗旨的<劳动法>应是劳动合同立法的基本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立法的主旨和出发点是保护劳动者;劳动合同立法的社会功能是追求社会公平,实现劳资两利;对于劳动关系的调整必须强调公权力的介入.  相似文献   

17.
“职工下岗”即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职工,终止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而在我国,“职工下岗”即劳动合同终止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近年来,由于国家转换经济体制,企业由国家包产包销转变为自产自销、自负盈亏,一些企业为了摆脱困境,减轻企业负担,任意进行裁员减员。无视法律、法规、不按法定程序。因此,其行为的规范化、法律化、程序化势在必行。否则,处理不当,将成为整个社会的大问题。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  相似文献   

18.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缔结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劳动关系成立的重要标志在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目前劳动法研究与实践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的成立、修订、变更、终止等方面,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主要在这些范围内,而对于劳动关系缔结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关注不够,导致劳动法实践过程中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劳动关系缔结中的先合同义务的基本特征借鉴合同法原理,笔者认为在劳动关系缔结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先合同义务,是与劳动关系缔结紧密联系的,是一般合同的先合同义务的特殊情况。因此,可以将劳动关系缔结中的先合同义务定…  相似文献   

19.
违约金条款是任何合同的必备条款,缺此合同便缺乏对订立双方的约束力。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对规范、稳定劳动力市场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有重要作用。但是在现实中大量存在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约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现象,违约金是一种极易被用人单位用来惩罚劳动者的责任形式,因此对违约金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探讨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违约金条款如何进行限制对理性地规范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0.
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有关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此,在理论和实践上如何理解和适用存在较大分歧。有人认为,这仅仅是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上的规定①,是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的程序义务,因此是对劳动者权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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