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如何理解这里的“从重处罚”,是一个极富实践价值的理论问题,有必要加以探讨。有人认为,对一般情节的好淫幼女罪,在没有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况下,应当判处接近法定最高刑(包括法定最高刑)的刑罚(七至十年有期徒刑)。这就是好淫幼女罪的从重处罚。这一观点实际上是“中间线论”(所谓‘冲间线论”,指认为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的平均刑期(中间线)以上考虑应判的刑罚。七年有期徒刑恰好是一般情况奸淫幼女罪法定刑的中间线)在好淫幼女罪从重处罚中的反映,…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第236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而强奸罪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考虑加重处罚的情形)。刑法第360条第二款规定,嫖宿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抗诉机关认为奸淫幼女的犯罪显然要重于嫖宿幼女的犯罪,以此认为奸淫幼女的处罚不应低于嫖宿幼女的处罚。用嫖宿幼女罪的量刑基准来类推适用,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是被罪刑法定原则所禁止的错误的观点。本文以被告人沈某某强奸案为例,简要分析了强奸罪。  相似文献   

3.
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这个条文明确了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的原则。所谓从重处罚,就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最重或较重的刑罚;所谓从轻处罚,就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较轻或最轻的刑罚。刑事案件中的量刑,就是在法定刑的范围内,衡量每个具体案件如何具体处理从重或者从轻处罚的向题,这是判刑中的一个  相似文献   

4.
毒品犯罪再犯与累犯竞合时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了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将一般累犯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以下简称“累犯规定”)。  相似文献   

6.
强奸犯罪是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也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是刑事犯罪中打击的重点对象之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强奸罪量刑幅度的最低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根据当前治安形势,贯彻依法从重精神,如无从轻减轻情节是不应判处三年以下徒刑的。但据某省部分地区对一九  相似文献   

7.
所有教科书都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量刑情节中的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作了具体解释。说明了从轻处罚就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较轻的刑种或较短的刑期。而减轻处罚则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但是,有这掸一个问题,即如果法定刑最低刑是附加刑怎么办?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而这三种刑罚是没有轻重之分的。它们不象主刑是依轻重次序被规定在刑法中。刑法第156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该条  相似文献   

8.
对挪用公款罪的处罚规定应细化何建明,华为民《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三条规定: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规定区别不同情节规定了两种量刑幅度,并分别规定了最高刑罚与最低刑...  相似文献   

9.
试论减轻处罚的幅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减轻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从宽处罚情节的类型之一,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人具有刑法明确规定或概括规定的情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正确适用减轻处罚的关键是正确理解“法定刑以下”的含义,即在什么法定刑基础下减轻处罚。这里所说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我国刑罚理论认为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只有这样理解,才能将减轻处罚与从轻处罚完全区分开。如果刑法对某个犯罪只规定了一个量刑幅度时,刑法学者对法定最低刑的理解是一致的。但刑法条文中同时规定了两档或两档以上量刑幅度时,法定最低刑如何确定,我国刑法学者则…  相似文献   

10.
审理流窜犯罪一般除依照法定情节外,还考虑到酌定情节,参照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处罚。这样做除有利于震慑流窜犯罪、直接防止有关犯罪分子再次作案外,还可警诫社会上某些不稳定分子,使其知所戒惧而不致蹈人覆辙。鉴于此,我们认为对流窜犯罪案件裁量刑罚应着重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从严惩处流窜犯罪中的累犯。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间内又故意实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累犯者本身,即已具备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在这种情形下,对于那些具有流窜作案情节的累犯是否仍须  相似文献   

11.
<正> 法定量刑情节,在新刑法中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四种。新刑法关于从重处罚的情节共六类28种;关于从轻处罚单列出来有二类6种;关于减轻处罚分二类13种;关于免除处罚,即定罪免刑,分二类13种。在我国刑法中,除以上四类法定量刑情节规定外,还有情节加重犯和情节减轻犯二类法定量型情节。情节加重犯相应的加重刑是基本刑以上的法定“刑档”。情节减轻犯则反之,为基本刑以下的法定“刑档”。情节加重犯与情节减轻犯在刑法分则条款中规定相当广泛,由于该二类量刑情节的规定,一罪才有不同的法定“刑档”和刑  相似文献   

12.
在实践中,有的基层法院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而又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考验期满三年内再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均以累犯论处.我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累犯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从以上累犯的法定概念可以看出,构成累犯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前罪与新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第二,前罪与新罪必须都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相似文献   

13.
<正>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这条规定,明确规定了累犯的概念、构成条件和惩处原则  相似文献   

14.
司法信箱     
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重新犯罪,是否构成累犯?编辑同志:我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后5年内,被告人又重新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请问该被告人是否构成累犯?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周小飞周小飞同志: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之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对于依法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罪犯,是否能够构成累犯,产生了  相似文献   

16.
现行《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本文指出正确把握累犯构成的时间条件,是准确适用累犯规定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我院在审理一起检察机关以杨某犯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起诉的案件中,被告人杨某同时触犯了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两个独立罪名,请问能否对被告人实施数罪并罚?黑龙江省嘉荫县人民法院张巍张巍同志:你在来信中提出的被告人同时实施了强奸妇女和奸淫幼女的行为,对其是否数罪并罚的问题,我们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如果被告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本刊研究组被告人同时实施了强奸妇女和奸淫幼女行为,应否…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在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人们普遍认为这里的“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理解为“再犯之罪应当在实际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笔者认为这种理解失之偏颇。因为某一案犯最终实际被判处的刑罚,是法官综合了该案的所有主客观要件而作出的裁判。其中不仅考虑了该犯罪的定罪事  相似文献   

19.
笔者查阅了某县法院一九八四、一九八五两年内一千余份刑事判决书,其中被告人实施奸淫幼女行为的,有的定为奸淫幼女罪,有的定为强奸妇女罪;有近百名被告人实施强奸妇女和奸淫幼女两种行为的,均以强奸妇女罪一罪定罪判刑,无一实行并罚。例如:被告人冉××,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和一九八二年四月,先后两次将十三岁幼女赵××奸淫。一九八三年春又将女青年张××强奸。一九八三年夏,当冉××次对另一女青年程××实施强奸时,被当场抓获、强奸未遂。该县法院以(85)法刑字第14号刑事判决书对冉××判决:“被告人冉×× 奸淫幼女,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处强奸犯冉××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这种情况在其他地区也都程度不同的存在,出现了罚不当罪或罪刑不一的现象。为此,明确地将强奸妇女罪与奸淫幼女罪加以区别,看来不无必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及犯罪构成理论,奸淫幼女罪,是指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是一种独立的犯罪。它不同于强奸妇女罪,更不是强奸妇女罪的一个从重处罚情节。强奸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它  相似文献   

20.
少年犯量刑一般应考虑的情节有法定从轻、减轻、从重情节,同时还应包括酌定情节。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第3款之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未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1.法定从轻情节我们通常遇到和考虑到的从轻情节有:①自首;②未遂;③从犯;④受他人唆使而犯罪。对于不满18岁的少年犯除具备刑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的从轻条件外,还具有上述列举的从轻条件中的一个或几个,应当再增加从轻的幅度;对于已满14岁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