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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胡循南 《政法学刊》2002,19(2):66-68
广东省公安机关率先提出在全省推行警务规范化建设,规范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使公安机关的工作在管理中规范,在规范中管理,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警务管理体制,这是全面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是21世纪现代警务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
莫德升 《政法学刊》2003,20(5):61-62
人民警察权力的运作,是警务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警务规范化的实质就是人民警察权力的规范化。人民警察权力与警务规范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不可偏废。加强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与完善警务规范化建设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3.
面对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公安机关应当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以人为本,进一步明确警察的法律地位和政治角色,规范健全各项警务制度,内外同步协调发展,促进警务规范化建设,实现公安队伍的长效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检察人员正确司法理念,解决检察工作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司法警察工作在办案安全防范、参与办案程序、检警协作机制、警务制度运行等方面更加规范;要依托规范化标准,完善办案安全、检警一体、警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机制,实现标准化、体系化、信息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公民与法治》2007,(9):53-54
辛集市公安局在开展“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中,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意见》,紧紧抓住正规化建设这个核心,完善长效机制,突出民警队伍管理和警务活动的规范化,把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各项常规任务细化、量化、制度化,使每个岗位的每名民警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标准,使每一项工作都可操作,可落实,可检查,可考核,逐步形成了规范队伍管理和警务活动的“四大机制”。  相似文献   

6.
社区警务是世界第4次警务革命的产物。我国推行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有其时代背景,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公安机关开展“三基”工程建设的要求。也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的有效手段。加强我国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必须通过科学划分警务区、合理配置警力,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室的建设。明确社区和驻村民警的条件与要求,强化民警的职责,规范民警的工作方式,加强对民警的管理与考核,提高民警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等途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7.
黄辉  叶氢 《政法学刊》2002,19(2):76-78
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是关于派出所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警务方式、勤务保障等方面的标准化、法制化。其中,公安派出所性质的法定是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的决定因素,准确地界定其职能是规范化建设的核心,科学的勤务方式是基础,完善的激励机制是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8.
2000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审时度势,作出了在全省公安机关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并把它作为加强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紧抓不放。全省各级刑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厅党委的工作部署,以警务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执法规范为核心,狠抓刑侦工作规范、民警行为规范、装备保障规范。使全省刑事执法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转变执法观念当前,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建立文明法治社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改进刑事执法工作,必须以转变传统的执法观念为前提,重点要抓好四种观念的转变:  相似文献   

9.
奇斌 《内蒙古检察》2007,(3):30-31,34
近年来,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中开展得有声有色,并且也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受到了高检察领导的肯定。但同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很突出,正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导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司法警察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主要表现在机构不够健全、人员素质偏低、履行职责错位和工作尚不规范等四个方面与高检院党组的希望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由此就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及警务技能训练体制是否健全,不足之处该如何完善等同题,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政府法制》2009,(19):F0002-F0002
2009年以来,山西省介休市公安局在介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队伍自身建设”为统领,努力推进新型警务机制建设,实现了警务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执法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正规化的历史性转变,全面带动了打、防、查、管、控各项公安业务工作,  相似文献   

11.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13.
在日趋信息化、透明化的时代,政府的回应行为对于树立政府形象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不积极回应势必会给社会、公民带来不理解甚至激烈对抗,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也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本文从善治理论入手,采用实证的方法,探讨树立一种新型政府形象的行为之一就是强化政府回应。  相似文献   

14.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15.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论环境犯罪严格责任原则之有限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犯罪是否适用严格责任是刑法理论界长期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理论难题。严格责任引入环境犯罪固然有助于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减轻检控机关证明责任、提高诉讼效率等司法效益,但同时也必然带来扩大对环境犯罪的打击面、突破传统刑法罪过理论以及随意出入罪等司法弊端。而现代刑事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在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保持平衡,以牺牲人权保障来换取惩罚犯罪的司法成效是得不偿失的。环境犯罪中引入严格责任同样必须合理平衡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诉讼目的,应当严格控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即只能为了有效保护被害人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有限的范围内使用,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严格规范,且必须重视推定等证明方法的贯彻和运用。  相似文献   

17.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修订与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谭柏平 《政法论丛》2011,(6):91-100
我国《海域法》实施九年多来成绩斐然,但该法与其他法律之间仍然存在冲突,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海域法》与现代物权法理论的矛盾更加突显,因此,有必要在《物权法》的架构下,全面梳理与完善《海域法》中对海域使用权制度的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登记制度、流转制度、海域使用权的终止与收回,以及与海域使用有关的其他权利类型等。  相似文献   

19.
侵占罪犯罪对象要素之解析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遗忘物”要素,应当正视立法规定上的不合理性,根本解决办法应当是尽快修订刑法的规定,将侵占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以及其他所有“脱离占有物”的行为予以犯罪化,以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减少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针对区分遗忘物与遗失物界限所带来的分歧与迷惑。关于“埋藏物”要素,应当坚持侵占罪中的埋藏物与民法上的埋藏物在概念和外延上的“区分论”立场,并注意针对埋藏物进行有效控制持有的“风险性判断”所具有的重要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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