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法修正案(三)》在《刑法》第125条增设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时,并未对危险物质的范围做出明确界定.《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下简称《追诉标准》)的出台不仅没有加以明确和规范,反而进一步引发了对非禁用剧毒化学品是否属于危险物质的争论.在刑事追诉和定罪量刑过程中,控辩双方的对立也变得十分明确和尖锐.笔者虽赞同《司法解释》属于一个列举式的解释,但并不意味着承认对危险物质的范围仅作文理理解,刑法的特质决定了毒害性物质中的化学品应当局限在“禁用剧毒化学品”为宜.该罪不属于抽象危险犯.应该忠实遵循协调性、科学性的原则来理解《刑法》、《解释》以及《追诉标准》的关系和适用. 相似文献
2.
3.
制毒工厂存在的危险性化学品的危险制造毒品需要化学品。所有的化学品都有可能是危险的。过量的化学品进入人体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严重的会危害生命。化学品按危害属性划分可分为有毒、有害、腐蚀陉、可燃和易爆炸。除我国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具有危险性外,在制毒工厂经常出现的氯化亚砜、红磷、氢气、锂、钠、乙醚等物质均具危险性。在勘查过程中要注意化学品上的标签。 相似文献
4.
5.
2004年《对外贸易法》中第30条与2002年《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中第29条同为我国有关许可合同中限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定,但两者之间存在冲突。前者由TRIPs协议的第40条转化而来,而后者来源于《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应当将我国对许可合同中知识产权滥用的认定予以统一,完善前者,取消后者。 相似文献
6.
《北方法学》2021,(4):42-53
原《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以"动物危险性"为规制核心,但对此核心要件的论述却寥寥无几,导致以"高空坠狗案"为代表的特殊案件能否适用产生了较大的争议。《民法典》第1245、1247条相比原条文也未有任何改动。对立法时所参考的美国法上的动物致害责任规范予以剖析并比较,有助于我们取长补短。美国法通过"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的分类,辅以"异常危险动物"条款,形成了实质上的"三阶层区分法",在"动物危险性是什么"和"动物危险性大小的判断"两个问题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立法者刻意在我国《民法典》第1247条留下了解释空间以期个案衡平,故在个案中应当以修正的"动物意志支配说"作为判断"动物危险性"的核心标准(定性),并以该致害动物本身的特殊属性和侵权人的知情程度、被侵权人的行为等作为判断危险性大小的综合因素(定量),适当借鉴"异常危险动物"规则,对《民法典》第1245条与第1247条进行联动解释。 相似文献
7.
社会危险性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切身利益。新《刑事诉讼法》第79条细化了逮捕措施所应当具备的社会危险性条件,这有益于正确规范行使逮捕权。新刑诉法以列举的方法规定了社会危险性的五种情形,没有设置兜底条款有利于避免逮捕权的滥用。但新刑诉法中社会危险性还存在分类标准宽泛,证明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本文指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准确把握社会危险性概念,继续细化危险性标准,综合考量社会危险性因素,完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8.
9.
通用、统一的疾病分类就像是自然科学领域里的标准度量衡一样,不可或缺。疾病分类不仅可供医护人员使用,还可为司法鉴定、健康保险机构、国防卫生服务系统、公共卫生管理等作为评价健康状况的“度量衡”。受人类认识水平及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影响,疾病分类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就注定不是一劳永逸的,它需要一代又一代的科研人员不断的进行修订与调整。作为国际通用的疾病分类,更加需要国际组织与各国家和地区的通力合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统一的疾病分类标准需求将更加广泛《,国际疾病分类》不仅在公共卫生领域,还将在司法鉴定领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