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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实质推理是以论证为内容的一种推理方法,它不同于形式推理。刑法实质推理的推理根据是对刑法适用具有重大影响的要素,例如社会、经济或者其他制约法律适用的内容。刑法适用中的实质推理可以从后果取向、利益衡量和刑事政策三个方面进行具体考察。其中,后果取向实质推理是从法律效果上对刑法适用的推理方法。利益衡量实质推理是为解决利益冲突,寻求各方利益妥当平衡的推理方法。刑事政策推理是在刑法适用过程中,基于刑事政策所展开的实质推理。  相似文献   

2.
张骐 《中国法学》2001,(5):42-53
法律推理是一种说理的艺术。法律推理的难题是在不可能讲理的情况 下讲理、与“不讲理的人”讲理;既要法官能动地审理案件,又要防止法官专横审理。法律 推理的目的是寻求以法律为根据的正当理由。演绎推理、归纳推理、辩证推理是法律推 理的基本方法;它们按照不同的思维路径与规则寻求推理结论,但都面临其自身无法解 决的问题。法律价值在解决这些问题中具有主导性、基础性的作用。法官的法律价值判 断行为非常重要,从人类学的角度看这是一种四维框架中的判断行为。规范说理的艺术 可以防止法官在法律推理中的任意、专断,其方法包括培养法律感觉、进行法律价值判断 的合理化作业,养成法律惯例和法律信念,完善法律推理的制度与规则保证等,最终,法 律推理应当以人为本。  相似文献   

3.
推理与解释:寓于其中的法律思维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是两种相对独立的法律方法,它们对法治建设有着不同的意义。法律解释的功能是要充分展示法律文本的各种可能意义,而法律推理则强调结论的必然得出。由于二者都强调根据法律进行解释或推理,因而拥有大体相似的思维走向,但作为不同的方法却有着许多细微的区分。正是这些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方法(如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论证、价值衡量、法律推理等)构成了法律方法论体系。当我们对这些法律方法有了深入系统的了解后,方法论向本体论的转向就水到渠成了。  相似文献   

4.
法律思维:一种职业主义的视角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治斌 《法律科学》2007,25(5):52-61
关于"法律职业的独特性是由于法律人掌握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是法律职业使那些以适用法律为业的法律家具有不同于普通人的思考问题的方式,是职业决定了法律思维的独特性而不是相反.  相似文献   

5.
法律教育的困惑与现实性选择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一、法律教育的特殊性和要求 法律学科有以下特点。 1、逻辑的独特性。法律经常使用演绎和类比的方法进行推理,得出由已知到未知的结论。法律的结构、语言都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高度的规范件。法律的逻辑既非普通逻辑亦非数理逻辑,而是独立的法律逻辑。这就要求法律教育首先要教会学生思维,教会学生以法律逻辑的方式思维。 2、法律、法规的浩繁性。法律、法规是法律学科的研究对象,没有法律、法规就没有法律学科。熟悉、理解、应用法律、法规是法律教育的手段,也是目的。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和存在着的法律、法规浩如烟海,个人…  相似文献   

6.
法律思维是法律人应有的基本品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法律思维作为一种职业性思维,具有以法律语言为思维语言、以“崇尚法律”为思维定势、以“恪守公正”为价值取向、以理性主义为指导的经验思维、群体性思维等特有属性,因而成为法律人的职业特征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联结纽带,作为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核心内容,成为延续法律生命、实现法律价值所必需的具体途径。为培养和维护法律思维这一法律人应有的基本品质,应当特别注意大学法学教育的改革、司法考试的定位、社会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肖像辨析     
一、关于肖像的含义肖像是自然人物质形象的信息集合。自然人的肖像信息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在客观载体上予以反映,并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或直接为他人感知。讨论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肖像为自然人所有和独有。法律上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只有自然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肖像。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法律拟制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主体,这些拟制主体或者是自然人的集合,或者是财产的集合,客观上一般表现为具有特定的名称、一定规模的财产、一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管理人员等。因此这些拟制主体也可能具有某种…  相似文献   

8.
科学与诠释:法哲学研究的两种理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谢晖 《法律科学》2003,(1):3-14
法哲学研究经历了神学取向、科学取向和诠释学取向这样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是历时性的纵向发展过程 ,但也不排除共时性的存在。在当今 ,神学取向的法哲学研究已衰微 ,而科学取向和诠释学取向已成为法哲学研究的两种理路。虽然哲学诠释学是在反对“科学方法”的名义下产生的 ,但它与科学方向之间并没有一刀两断 ,相反 ,二者之间的相互渗透却越来越多 ,它们构成了人类思维和认知之两翼。  相似文献   

9.
韩洋 《法制与经济》2013,(7):46-47,50
总结各国国际私法的立法经验,目前对于国际私法的立法而言,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倾向于采取法典化方式。法典化从广义上可以被理解为制定一部完整的成文法典,将散见在不同地方的法律、法规、习惯、条约等编撰成册,形成一步系统的、规范的、统一的法律适用法典籍。文章主要探讨国际私法法典化的价值取向,并对其中的价值观念进行评述,最后得出在国际私法法典化进程中应该坚持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9,(3):23-32
随着人工智能浪潮的袭来,"未来已来"已为大多数人所周知。然而人工智能对人类社会终究会造成怎样的影响,在最能体现人类独特性与辩证思维的裁判领域人工智能能否占据其一席之地,科技将会如何与法律更好地结合影响世界,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从法律推理角度看,现阶段的人工智能无论在语义识别还是在缺省推理的实践操作中都还难以胜任裁判的任务;从算法的构建来看,人工智能判案不但存在"信息源"是否正确的困扰,也存在人为方面的可控性风险。  相似文献   

11.
与制定法传统下的法律推理不同,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推理由法律规则、指导性案例、案件事实以及判决结论四个要素构成。在这种思维模式中,由于对待决案件与指导性案例作出是否同案的判断以及如何形成同判是整个法律推理的论证重点,判定两者是否属于相同案件以及如何作出相同判决的方法自然成为这种法律推理的核心方法。案例指导制度下法律推理的规则主要包括:基本参照规则、实现同案同判的认识规则、断定同案的判断规则、形成同判的约束规则、回归规则以及指导性案例选编的编写规则。上述推理形式和推理规则的系统作用是案例指导制度下法律推理得以正确进行的基础和保障。  相似文献   

12.
我国对合同效力采依职权审查模式,据此作出的生效判决在主文外对合同效力的认定能产生禁止重复起诉的效果。由于不必全面审理潜在争点,大陆法系传统理论认为判决理由原则上不发生既判力。当任一方当事人明确请求确认先决关系效力时,上述两种思路均认可合同效力认定的既判力。我国应将合同效力作为审理焦点,并实现对依职权审查规则的实质化改造,要求法官作出包含既判力范围释明的明确标识。在判断依职权审查规则的既判力效果时,应进一步解释禁止重复起诉规则的要件。这种既判力理解不同于争点效理论并能提供更清晰的识别方案。  相似文献   

13.
论法律推理的缺陷及其克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法律推理的过程中,大前提的形成具有论题学的或然性、可论辩性。大前提的论题学性质相对于判决的正确性、合理性来讲是一种缺陷,法律论证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法律推理的这种缺陷,消解推理前提的论题学性质,防止法官的任意裁判,进而能够在较深层次上起到维护法治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法学出现了各种流派以后,有一个重要现象值得法治论者去研究。这就是除了教义学属性的法律解释学以及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以外,多数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都是对现行法律规范的效力进行程度不同的消解、修正、甚至废止。这一方面丰富了法学研究的内容,使人们更全面地理解法律,但另一方面也从不同的角度挑战了法律甚至法治的权威。对此,法治论者必须正视。在很多法学流派中,由于带有教义学属性的法律解释学的基本观点被批判,尤其是后现代法学对法治基本原则的解构,使我们感觉到,法律人的思维(包括法学研究)中出现了规范的失落或者说法律的隐退。本文分析了在法律决断论和主体选择论的矛盾下,法律规范的尴尬地位、规范隐退的表现、原因以及拯救的姿态与理路,所蕴涵的问题意识在于批判能动司法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5.
接近正义寻求和谐:案例指导制度的法哲学之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例指导制度是既不同于大陆法系的判例,也不同于普通法系中判例法的一项新制度,是我国司法机关在既有的制度框架和现行司法体制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接近正义、寻求和谐的制度创新。一方面,案例指导制度能够解决因制定法自身缺陷与不足所造成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确保司法平等,实现形式正义。另一方面,案例指导制度有助于实现法律调整机制结构的合理化,即实现硬性约束和软性约束的有机结合,进而形成对社会生活有效回应的弹性法律调整机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在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的同时废除了类推制度,填补刑法漏洞意义上的类推适用被严格禁止。然而,作为一种司法判断的方法,类推思维依然在刑事裁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法官解明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践行"相同案件相同处理"法治理念的有效方法。当然,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刑事裁判中的类推思维应当受制于刑法规范目的和可能文义范围,确保类推结论没有超越刑法规定而违背罪刑法定。  相似文献   

17.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is at the cornerstone of EU law, and precisely of the case‐law of 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ECJ). In the law and economics literature,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are commonly opposed to legal rules in terms of efficiency. On the one hand, the legal formalistic approach consists of apprehending the law as principled, whereby principles of law do not and should not encompass an efficiency rationale and should be self‐sufficient. On the other hand, the legal nihilism denying the existence or relevance of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favours legal rules that are said to incorporate an efficiency rationale. I intend to analyse the efficiency rationale of probably the most important general principles of EU law—the 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 In this paper, I shall assert that not only does the EU 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 encapsulate an efficiency rationale, but most importantly, it has been interpreted by the ECJ as such—hence, I propose 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as a principle of economic efficiency. After having introduced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1), I shall decipher the 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 both from a law and economics perspective, and from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2). Then, I shall delve into the jurisprudence of the ECJ so that the judicial reasoning of the Court as this reasoning proves the relevance of the proposed representation (3). Finally, I conclude in light of the findings of this paper (4).  相似文献   

18.
信访工作中既要防止消极的拒民思维,又要防止过度的迁就思维,因为二者均为“人治”的思维方式。本文认为,信访工作中的法治思维是指:政府要从消极被动的守法者转变为积极主动的用法者;对于信访者的诉求要坚持法律的底线:政府要有作为诉讼主体进行依法维权的思维。政府在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的条件是:领导重视、经济发展、严格执行考核机制、信访干部职业化。此外。政府信访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还应处理好与治理思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Many legal theorists see legal judgment as a largely professional or technical task. This is not how law sees itself. When looked a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ngaged judge, law requires from us that we arrive at a certain internal governance of our thoughts and emotions. Legal scholarship and legal procedure tell us that law creates true reasons that override other, personal, reasons, even those of the utmost importance to us. A philosophical understanding of law requires a distinct argument that explains how such overriding reasons can be associated with the law and how there can be a personal duty to adapt our reasoning when we make authoritative legal judgments in order to change the lives of others. The philosophy of law needs to explain how legal judgment can be a form of self-mastery.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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