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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之后,如何界定名人代言行为、明晰代言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责任,是目前需要深入探讨的,本文拟对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应承担法律责任作初步探析。首先从三个关键问题人手:第一是明确名人在食品广告中的法律地位,这是明晰名人应担义务,划分名人承担责任的前提。第二是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本文从构成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的四个要件进行分析。第三是确认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共同责任的形态。在解决以上三个关键问题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将所有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的行为均归为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论断值得商榷。对此问题需要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中获得的利益、主观恶性程度及名人认知的局限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笔者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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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利用自己的形象和身份代言商品与服务的现象日渐增多,与此同时与名人有关的虚假广告也屡见报端。关于名人是否应当对其出演的虚假广告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理论界众说不一。本文指出鉴于名人虚假广告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实有探讨之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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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基础是侵权。即便《广告法》修订后将代言人明确规定为责任主体,也不意味着名人一旦代言了虚假广告,就一定承担法律责任。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视其主观有无过错。对于代言了虚假广告的名人其主观可适用过错推定。名人如果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一个正常人应该尽到的注意义务,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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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法规对名人虚假广告缺少规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名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指出名人虚假广告规制有其必要性,应从多方面进行规制,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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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虚假广告在我国十分突出,名人特有的影响力使得名人虚假广告比一般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名人虚假广告是一种侵权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违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立法对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规定不详,相关立法有待完善,立法应对广告代言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予以规定,规范广告代言人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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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问题,以虚假广告问题最为严重。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频发,致使消费者的利益一再受损,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影响面广,危害大。我们在谴责部分名人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同时,更应该思考现象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名人代言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缺陷。本文通过经济法视角,分析我国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广告管理制度为我国名人代言广告提出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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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就是大家都知道,并且都喜欢的人。“声望”就是“普遍认为是好的”。而结合起来说,名人就是享有声望的人。名人会有很多的好处,不管是成龙、韩寒这种典型名人,还是芙蓉、凤姐这样的奇葩名人,都免不了比“百姓”(就是姓什么都不重要的人)过得好上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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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近日在央视举行。数十位互联网业界管理者、从业人员和微博名人齐聚央视演播厅,对话畅谈网络名人的社会责任。与会者集思广益,妙语叠出,思想碰撞中形成了一个个共识,其中,网络名人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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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名人姓名被抢注及保护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近年来,名人姓名被抢注为商标的事件越来越多,除了利益的驱动外,我国法律的缺失也是重要原因。抢注名人姓名不仅对名人姓名权、名誉和利益造成一定的侵犯,也有损社会公允,因此需要采取对策对该类抢注现象进行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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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广东中山名人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名人”得到了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2002最新版《牛津详解英汉双解词典》的独家授权,将再度出手,携手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大举拓展电子词典行业。继成为掌上电脑的技术专家之后,再把自己打造成为电子词典行业权威。此次推出的电子词典覆盖低、中、高端全部系列,价位从100多元直至1000多元。此次进入电子词典行业被名人公司称为“春雷攻击”。名人公司董事长佘德发说,电子词典这个行业10多年来的技术进步并不大,主要是因为缺乏创新意识。这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到现在甚至有退步的危险。“名人”此次大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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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频繁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本文分析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性及成因,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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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兼评三鹿奶粉事件与《食品安全法》第55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三鹿奶粉事件与<食品安全法>第55条的规定使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话题备受瞩目,同时也引发热烈争论.集中探讨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的三项关键问题:首先从国外先例、国内需求及基础法理三方面论证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在其违反注意义务时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在分析不合格产品致害主要由生产经营者而非广告代言人造成的基础上,主张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宜过重,应以其广告报酬为限;最后以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所侵害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主张作为广告代言人的名人若需承担法律责任.则主要应为行政责任.在此基础上.针对三鹿奶粉事件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学术评论. 相似文献